1998年2月2日 星期一

笑貧笑娼的中產階級,欺貧打娼的北市政府

娼良涇渭分明?

市府倉促廢娼政策在公娼自救會的密集抗爭後,引發社會兩極化的辯論。而當陳水扁動用行政便利公告公娼財產後,痛斥「笑貧不笑娼」的價值觀的論點應運而生。廢娼事件中陳水扁的行政草率過失不再被追究,報章社論轉而援引殘障、老弱者的悲慘處境,對比「出賣靈肉換取高所得的娼妓」,將「貧」與「娼」對立,在慨嘆「笑貧不笑娼」的同時,將道德的高帽再一次重壓在公娼姐妹的肩頭。

嚴批「笑貧不笑娼」的言論,反映的是「笑娼不笑貧」的道德正義。而我們要問的是:這個社會憑什麼「笑娼」?娼妓被污名化,被貶抑到社會的底層,除了讓黑道、剝削更肆無憚忌的直接效應外,另一層間接效果則是將這一群人與乾淨的中產階級區分開來,娼良涇渭分明。

事實上,最擔心「笑貧不笑娼」的,也正是這一群都會中產階級。他們掌握有利的社經位置,「貧」的存在,適足以彰顯出他們的「不貧」,還可以動用所有人的納稅錢來「濟貧」以表示愛心。「濟貧」的同時,就是一種宣稱:「我不貧,我容許貧的存在,並接濟他們。」卻不回頭反省,貧、富的差距是在什麼樣的社會結構裡被「創造」出來的?對中產階級而言,娼妓代表的是一種潛在的威脅。一方面是經濟的,另一方面則是性的。

小心性工作者跨越階級界限

就經濟而言,當陳水扁以公布公娼財產的方式,作為「公娼靠出賣靈肉換取高所得」的有力佐證,批評公娼「怕吃苦」、「不自愛」的說法交相出現,「可憐的娼妓」搖身一變成為「愛慕虛容的女人」。很顯然的,對社會大眾來說,公娼一個月十幾萬元的收入,是太高了。那麼,公娼賺多少才是合理的呢?或者說,什麼樣的人月入十幾萬才是應該的?陳水扁不也月入數十萬嗎?炒作房地產、股票的人,不也日進斗金嗎?為什麼公娼賺得多(比誰多?)是不應該的?資本主義社會裡,不是以房貸、通貨膨漲、逼迫我們拼命工作賺錢、往上爬嗎?為什麼娼妓勉強取得了「明顯不是這個階級的人應該賺得到的錢」,叫人惶惶不安呢?

到底是什麼樣的標準在決定誰比誰高尚呢?

失去了「可憐的酒家女」,中產階級的道德良心無處安放,竟轉而祭出似是而非的「社會正義」,為窮人代言疾呼:「這些出賣靈肉換取高所得的公娼,又如何面對在工廠辛辛苦苦工作一個月只能賺二萬元的女工....」。女工薪資不合理,應該幫她們爭取更高的待遇才是「社會正義」呀,怎麼反而拿來打壓「高收入」的公娼呢?學歷、技術、人脈都是我們累積「多賺一些」的資源,我們為什麼只拿女工和公娼比?建築師、律師等領牌的工作,也是高收入呀,為什麼同樣領牌的公娼的高所得,令人側目、甚至不恥呢?經濟決定了這個社會主要的階級版圖,而從娼者竟自「貧」中企圖翻身,以其高收入跨越階級界線,這才是叫安適的中產階級害怕憂心的吧?

從家庭私有制掙脫出來的性勞動

至於性。對「性」充滿恐懼的中產階級,不能忍受性的「溢出」──從婚姻、道德、家庭、私有制中的溢出。所以陳水扁在內湖淹水、死傷多人的時候,滯留國外不歸,面對市民的質疑時,可以志得意滿地強調他個人「重視家庭勝於仕途」,而支撐他理直氣壯的,正是站在整個社會對家庭、新好男人(愛家的、負責任的、不嫖妓也不外遇的、有事業的)的高度認可。相對的,核發牌照給公娼等於是市府公然承認婚姻外的性、將性從家庭的私有制掙脫出來,這無疑是嚴重挑戰新市府的意識型態,於是,最理想的處置方式是:不承認。不承認的同時,再徹底污名化,以建構粗暴政策的合理性。

當一切勞動力(勞心或勞力)的買賣都被視作「正常」時,唯獨性勞動,卻被賦與羞恥的烙印。對於性─特別是女人的性─的各式規範,正符合中產階級井然有序(誰的秩序?)的世界觀:「正常」的勞資各就其職、「正常」的男女各安其位。無產者可以出賣勞力換取微薄的生活所需,但無產的女人若要出賣性,就必需付出受人唾棄的污名代價,以及不被法律保障乃至受盡黑道、警力的聯手剝削之苦。社會主流價值觀結合公權力的行使,共同將性工作者趕入暗巷,迫其隱身噤聲。

不笑貧也不笑娼

是誰在笑娼?正是虛偽的中產階級迫使公娼姐妹們戴上面罩,公娼抗爭的面罩正是對這個偽善的社會,最大的控訴。戴著面罩還是要抗爭,正是她們討生活的理直氣壯。

而理直氣壯的娼妓無疑是叫人不安的。市府救濟方案下,強迫式「從良」的美意竟不被涕泣接受──從良不是娼妓們最大的夢想嗎?我們對娼妓的認識不都是火坑裡暗夜哭泣的柔弱女人嗎?拒不接受救濟的公娼令台北市政府不安,令中產階級不安。所以祭出道德性的娼貧對立邏輯來打壓堅持抗爭的公娼了。

為什麼不笑娼就相對的是笑貧呢?公娼抗爭時,立即站過來聲援的,恰好是無產的女人、工人,相互支持的也恰是最邊緣的拆遷戶,我們不但沒看到「笑貧不笑娼」,反而是貧與娼相濡為沫,不笑貧也不笑娼。而出身良好、擁有優勢資源的人,以貧的標準,指責公娼救濟金一個月四萬餘,對不起自力更生的老、弱、殘、女工,不面對為什麼不讓老、弱、殘、女工都可以取得更好的經濟能量,或者,改變迫老殘者為貧的結構。反而是粗暴地將「笑貧」與「笑娼」取其一,甚且將自己下意識「笑貧」的價值觀,歸罪於公娼昂然不受恥笑的理直氣壯。

以台北市府為首的新都會中產階級的骨子裡,其實正是「笑貧又笑娼」的高姿態。所以,掌握公權力的市政府可以悍然行使「欺貧欺娼」的政策,以迎合中產階級的口味,反正,拆遷戶的無家可歸決不比麗晶飯店的週圍景觀不雅重要,128名公娼中年失業也比不上「市政府不能主動承認娼妓存在」的意義。快樂希望的城市,偽善而虛矯的台北新市府。

性工作是工作

台北市公娼自救會對台灣社會最大的貢獻,就在於她們以自己的生存爭扎,逼迫台灣社會共同面對性別/性/階級/商品化的問題,嚴肅討論。站在勞動階級的立場,我們堅決主張「性工作也是一份工作」,支持台北市的公娼集結爭取工作權。

「公娼有工作權可言嗎?」

公娼的工作相對於很多人,毋寧是單純許多的。作為一種商品,公娼館的性交易價格明確,每節十五分鐘,既不需要陪客人交際應酬,也不必以假相的情感作為文換,出賣性勞動的公娼則以每週的身體檢查保證無性病的副作用。純就商品的角度來看,這不是很合理嗎?為什麼要痛斥不道德呢?什麼地方不道德?

「可是,身體是不能買賣的!」

身處資本主義社會,勞動力早已商品化,不論是勞心、勞力都跟隨勞動者的身體在就業市場標價出售,為什麼獨獨反對性勞動的商品化呢?如果你認為人人平等,一個人(資本家或消費者)不應該有權支配、使用另一個人(勞工或娼妓)的身體,那應,你應該也反對雇傭關係,反對資本主義。在你主張廢掉公娼的同時,更應該與台灣工人階級共同打拼,主張廢掉資本家的工廠、廢掉資本主義的政府。

「一下子跳到資本主義,你未免陳義過高,不面對實際發生的娼館剝削關係,真正獲得暴利的是娼館的業主!」

就是務實地看待娼妓問題,我們才集中在公娼問題上。

先釐清什麼叫剝削關係?公娼館裡一節八百或一千的交易,三七分帳,業主三、小姐七,業主的收入是小姐的好幾倍!如果三七分太剝削,我們應當一同協助小姐爭取二八分、一九分的拆帳方式才對,怎麼會跳到零和遊戲呢?讓公娼連原本賴以維生的七都不見了!工廠裡的女工月入二萬元,拼命加班賺到二萬伍,可是老板賺得更多,這不也是公認「正常」的現象嗎?而台灣的勞雇關係裡,工人勞動賺取的利潤與薪資的比例恐怕不連老板七、女工三都不到呢!可是台灣工運發展十年,在力量有限的情況下,也還只能按步就班地爭取降低工時、週休二日、減少職災...,還不敢一下子跳到廢工廠呢!

「性產業的剝削關係裡,除了業主抽取高利潤之外,還有為了服務男性的慾望,而造成女體的物化與傷害!」

若說性工作是對女性身體的殘害與剝削,滿足男性的慾望而使女性尊嚴淪喪。那麼,台灣的工廠每年斷送一千五百多名工人的性命,導致六千多名工人終身殘廢,這難道不是資本家對工人階級的殘害與剝削嗎?基層女工拼命加班、長期從事單調重覆性的工作以賺取生活所需,難道不是也同時滿足了資本家的利潤而備受踐踏嗎?

勞動階級為賺取生活所需,不得不出賣勞動力、辛勤工作以獲得溫飽,這是整體濟結構下的不得不然,勞動異化與身體受害都是這個結構對無產者的副產品。但就現實而言,作為一名勞動者,我們自立更生、不掠奪他人的生產、不剝削他人的勞動,公娼與所有的勞動階級一樣,都是很有尊嚴的。振振有辭為女性主體與尊嚴發聲的人,應該將矛頭指向那些掠奪者才對呀!

「馬永成說得好:公娼不是問題,有問題的是週邊的黑道介入!你如何面對合法公娼館掩飾非法人口販賣的事實?」

馬永成的邏輯思考顯然是不及格的。讓我們這樣說罷:股市操作員不是問題,有問題的是週邊的短期炒作、融資介入;台北市政府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財團介入、利益交換……….為解決這些問題,我們一舉廢掉股市、廢掉台北市政府,你同意嗎?拿128名公娼的生計開刀,說是要藉以清除數十萬名非法色情行業,這不是天方夜譚嗎?黑道介入、人口販賣問題嚴重,應該是嚴正檢討警政單位執法不公。如果公娼沒有問題,為什麼首當其衝的是她們?為什麼陳水扁不展現魄力廢掉警察局?

若新市府集中火力指向介入性產業的黑道與惡勢力,相信公娼必定額手稱慶,全力配合。一個政策若是正確的,何以最後對峙的竟是利益一致的兩造?我們可以想像,勞委會說要掃除職業災害,竟以關廠作為手段?或者說,竟下令不准工人勞動?難道不是官方加強安衛檢查、加重資方違法罰鍰、團結工人就廠監督力量,才是最有效改善勞安的方式嗎?同理可證,台北新市府要掃盪性產業「週邊的惡勢力」、要拯救「被剝削的妓女」,不正應該以加強警力取締、協助公娼成立工會自救、降低業者抽成底線下手嗎?這麼清楚的、可操作、應實施的政策,為什麼台北新市府看不見?

「可是,市政府一方面高喊掃除色情,一方面又發牌照給公娼,不是自打嘴巴嗎?」

這個問題正是陳水扁廢娼的真正答案罷?掌有公權力的人不去面對色情與娼妓的細緻問題,反而以最粗暴、偷懶的「廢除」方式,一了百了,且不許修改,這不是「暴君」是什麼?反正公娼不過百來人,作為選票,還不夠看;作為市民,又是社經位置最弱勢的一群。柿子挑軟的吃準沒錯,所以廢娼政策的執行效率超快。

若由政府發牌的公娼制令台北市政府尷尬,應該思考的反而是「監控發牌」妥當與否,也許應該執行的反而是明訂從娼者不違法,或者,至少也修改現行「罰娼不罰嫖」的荒謬惡法,讓公娼、私娼都免於受到警察、黑道的同步威脅。「公娼證」不再是唯一保障娼妓的尚方寶劍,性工作者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市府也不必發牌當總管了。

事實上,從勞動的觀點來看,公娼每週一次健康檢查的規定比你我的勞動還要安全;從雇傭的觀點來看,公娼與業主的利潤分配比你我的工作還合理;若說從娼者要付出慘痛的代價,這代價毋寧是來自社會歧視的眼光,逼她們難以翻身。當學者們振振有辭地援引數據,以從娼者酗酒、罹患性病等高比率來表達她們的痛苦時,我們必須說,對於鉛工廠的工人易罹患鉛中毒的問題,最好的解決方式是要求改善勞動環境,做好安全衛生。同樣的,為了照顧性工作者的身體,我們也許應該要求進入娼館的客人都要攜帶「健康證明書」,且遵守安全性行為的「消費規則」,才能確保公娼姐妹免於性病的恐懼;至於酗酒、吸安問題,同樣可見在高壓力工作下的人,而回頭追溯壓力的根源,竟是主流社會歧視的眼光──包括認為她們很可憐的你。

性工作是工作嗎?台北市的公娼妹勇敢站出來,以集體的力量拼命告訴你:性工作者反污名,性勞動要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