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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社72期2008年12月)
勞動者的血汗印記─工殤紀念碑與歷史記憶
The Seal Of Workers' Sweat And Blood
---The Monument For The Victims Of Occupational Injuries And Historical Memory
顧玉玲
Ku Yu-Ling
一、緣起:最高聳的大樓,最沈重的記憶
2007年4月28日,世界第一高樓Taipei 101緊臨信義路大門的前側,拆除施工鷹架後,豎立七面交錯安置、各三米高二米寬的彩色琉璃牆所組成的紀念碑,以七巧版的活潑造型隨機拼湊成牆面,正反都鏤刻著透亮的文字,鮮麗的色調入夜後點燈更是耀眼顯目(見圖一)。總計長達十餘公尺的紀念碑,像街頭的裝置藝術,也像是高樓的探照燈,引起絡繹不絕的逛街人潮好奇駐足,貼近透亮的彩色磚瓦,辨識鏤刻其上的文字,密密麻麻竟是上萬個人名,平凡普通一如你我,有的甚且是羅馬拼音的外籍人士………
這些是什麼人呢?為什麼被這麼重要地對待啊?……圍觀者帶著一點好奇一點深思,穿越七塊斜側並置的琉璃牆、穿越成千上萬的姓名、穿越菱形方形三角形的色塊,轉到距離101繁華商場最近的第一塊琉璃碑上,碑文以中英文書寫:「從這裡,延伸出去的每一片段、每一角落,都有勞動者用生命刻劃的軌跡。」再往下,你又再度看見姓名,以及姓名背後的故事:「獻給所有親身參與TAIPE I101的伙伴,並紀念工殤往生的林建成、孫同英、陳又禎、陳信陽、陳錦水、張達全」。
這是一個有故事的紀念碑。林建成、孫同英、陳又禎、陳信陽、陳錦水是2002年331大地震時,從搭建中的101大樓職災死亡的工人,一年後,張達全在大樓電梯作業感電往生。紀念逝者,同時感謝將近萬名曾經參與Taipei 101大樓建設的勞動者,不分藍領、白領,無論本籍、外籍,都在後面六塊琉璃碑上佔有同樣空間。這些人可能是設計者、工程師、行政秘書,可能是鐵模工、電鑬工、清潔婦,也許是來自花蓮的原住民,也許是飄洋過海的泰籍勞工,而你腳下的石磚、步道,都有他與她勞動的刻痕與成果,承載著你行走、逛街、趕車、辦公的步履。雖然你一直以為與你無關。
如果觀者再有耐心一點,漫步瀏覽這些號稱隨機擺放、沒有先後次序的名字,你可能會先狐疑:羅馬拼音的姓名佔不到十分之一,怎麼可能?為了降低成本,一般營造工程多半會爭取到三分之一的外勞配額且必然滿額聘僱,開工六、七年來累積聘用的外勞絕對遠超過這個數字,顯然外勞姓名只是聊備一格,即便是在一個難得公開肯定勞動貢獻的紀念碑上,也只是象徵性出現,邊緣的位置如實反映外勞在台灣的現況。再敏感一點,你也許繞回第二塊碑從第一個名字找起……沒錯,最容易被辨識的,正列在第一排:陳水扁、馬英九、陳敏薰、陳定吾...。這當然不是隨機,而是刻意安排。一座看似謙遜、親近的紀念碑,以成千上萬勞動者的姓名為主軸的紀念碑,Taipei 101大樓還是偷渡了他們真實的想法,同時也反映了現實的位階:執政者與出資者總是並列最高位。
最後,你走到最後一塊琉璃碑的反面,像落款般一排排具名列出大樓的土地所有者台北市政府、承包營運的聯合財團、建造工程廠商、設計事務所、以及數個投注心力、參與建碑的工運團體。沒有多餘的陳述,但著實突顯鮮明的合作意象:出錢、出力、共同參與建造紀念碑的社會力量,標榜這是由勞、資、政合力打造的紀念碑。當然有部份較熟悉工運脈絡的人,看見本土財團國泰企業、國際資本熊谷營造,與抗爭性格濃厚的工傷協會 、工委會 併列,可能會忍不住笑出聲來:多麼諷刺啊,這些職災記錄惡名昭彰的大財團,不久前才被工傷協會協同職災工人持續地激烈抗爭呢!
諷刺的是,向基層禮敬、平實入土的伙伴碑,相對應的卻是一個誇耀財富、拔高競利的摩天大樓,一平一高的不同造型恰好突出勞動與資本迥異的邏輯(見圖二)。資本追求最大化的利潤與擴張,降低勞動成本是這個競技場上存活的首要考量,於是降低勞安設施、降低人事支出、層層轉包以逃避退休金….一步步都將勞動者往傷亡的邊緣擠壓。而勞動的發展則要回到勞動者身上,「勞動力」不能脫離「人」的主體,無以量化計算,擴張反而是錯的、不健康、毀損的方式,並不帶來循環培力,只帶來消耗。
高聳入雲的Taipei101位於台北市信義計劃區的核心,是台北市政府第一個與民間合作開發的大型BOT專案,於1997年由14家企業聯手組成的「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地上開發權,進行規劃建造及後續營運。這座大樓挑高508公尺,地上101層、地下5層,是台灣建築界有史以來最大的工程專案,由李祖原建築師事務所設計,以諧音「發」的吉祥數字「8」作為設計單元,每8層樓為一個結構單元,彼此接續、層層相疊,外型好似竹節相架,每八樓環節處還綴以銅錢象徵的裝飾。說到底,Taipei101大樓就是把貨幣的符號堆疊、運用到極致,再包裝中國式的傳統如意,輔以玻璃帷幕的現代感,交錯成一種既現代、又傳統、財運一路發的商場好兆頭,主建築物各處還置放國內外藝術家的作品,以頂極的建材、不凡的品味展示財富,意欲建立亞洲金融商業新地標。
這樣一個以誇飾、炫耀為主要意象,以辦公、商場為活動內容的玻璃帷幕大樓,若要營造明亮先進的形象,對建造過程中的職災死亡事件,當然急欲遮掩。但工殤紀念碑卻堂堂放置在主要大門前最醒目的位置,將慘痛的工傷犧牲暴露在眾人面前,並謙遜地將創造的榮耀歸給基層勞工,又是另一重矛盾的張力。同時,我們也在看似進步的紀念碑上,處處看到勞資角力的破綻:如資方偷渡的「排名」第一列,勞方堅持的「工殤」字樣。
這樣一個分明是由出資者耗費鉅資,但又建基在基層工人的死亡代價上的碑,能夠給社會帶來什麼反思的意涵?
這個碑,死人與活人並置。
這個碑,犧牲與榮耀共存。
這個碑,掌握政治與資本的人裝扮成伙伴洋洋名列第一排。
這個碑,悲傷的眼淚包裝在七巧版的彩色琉璃下。一回頭就看見。
紀念碑是糖衣?粉撲?遮羞布?還是暮鼓晨鐘?霧中燈塔?
鏤刻琉璃磚上近一萬名勞動者的姓名,是紀念碑的主體。此舉打破過往只有出資者、政府首長、設計者在建築物落款的慣例,反倒將「幕後的無名英雄」全數列名,包括那些用完就丟的外籍勞工。正面的來說,伙伴碑肯定勞動者才是真正的創造者!立在象徵台灣經濟發展的Taipei101大樓前,更是意義豊富。
以Taipei 101前的紀念碑為起點,我想回溯梳理我自己實際參與其中的工殤運動的歷程 ,聚焦在推動工殤紀念碑的行動中,反思集體記憶、遺忘、詮釋的交互關係。紀念碑可能被收編,可能聊備一格,可能被新政權拿去錦上添花,增加欺騙性,可能成為「遺忘的開始」,可能被扭曲,可能增加仇恨、無助改變現狀....但我更關心的是:誰來建立?誰來詮釋?誰來決定、篩選集體記憶?由上而下的定性,為誰服務?由下而上的召喚,如何可能? 個人/集體的記憶,如何區辨?不可避免的掛一漏萬,不可避免的以偏概全,不可避免的既定立場…..對話如何開啟?不斷開放的修改如何可能?
二、若我不願遺忘....紀念得以再現真實?或加速失憶?
維基百科裡對「遺忘」的說明是圍繞著「記憶」出現。人類的感覺器官接收各式各樣的訊息,未必都留在記憶之中,「遺忘」讓人腦的壓力減輕,得以空出位置保留重要信息,「相對於記憶是主動,遺忘是被動的。就是說,人能夠主動選擇記住某件事,而不能選擇去忘記某件事。」 這裡有個前提:我們先假設了記憶與發生過的事件必然的、近乎亦步亦趨的相關連,遺忘正像是大自然的刪枝剪葉般,去除不重要的蔓蕪,讓重要枝幹得以成長茁壯,甚且開花結果。遺忘是被動的,不可選擇的,忘了就是忘了,彼長我消,物競天擇,忘了表示不重要。
現實上,記憶並不全然複製過往,記憶會有意無意的篩選、遺漏、甚至改寫,記憶會聚焦、放大部份而減縮部份,而這多半為了迎合我們的內在需要,但無以檢驗,久了便如真似夢。更有意識介入記憶的,多半是為了抵制「遺忘」,我們主動選擇要一再重現、複習、反覆加強部份記憶,正是我們稱之為「紀念」的部份。藉著某些儀式、物質,我們重複感受,以避免遺忘。
有的人,在家裡保持死者的房間、在餐桌上原樣準備他的碗筷、遺照掛在牆頭、佈置一個溫暖的靈位、戴著他給的婚戒、堆放一個神秘的留有她的日記與信件的角落、一個他所喜歡的葬禮、一件他所念念不忘的遺志要代為完成....記憶與紀念,飽含著存活下來的人的情感與意志:不要忘記。不能忘記。不願忘記。
有關記憶的物質化呈現,我們有太多範本足以參考:遺照、墓園、紀念碑、文物、牌位、書信、傳記、紀錄片、雕像、展演...都是存活的人的需求。我們向死亡尋求意義,以支撐生存的價值;我們向過往追討力量,以確認現況的延續。
民間向來有自發性的紀念碑,特別是在風險天災特多之處。小漁村的村民為無名女英雄立碑紀念,經過歲月流轉、添加意義而逐漸成廟、成神,望海的女人死後昇華為護鄉的菩隡,建廟膜拜,以保平安。或是遭受意外的港口工人、大地震造成巨大傷亡,鄰近居民立碑誌之、祀之,以免作亂。金門島、基隆港、高雄港…都找得到類似的碑,對肉體死後精神不死的敬與畏。保安、或避亂,都富含功利作用。
還有的是標榜模範、含富情感的紀念碑。不管是救人身亡的幼稚園女教師、意外喪生的年輕學子、車禍往生的工程師……在很多鄉野小鎮裡,我們都可以看到這樣自發性的紀念碑立在公共空間,也許是公園、路邊、街口,但隨著都市化發展後,這樣的紀念碑也受到排擠。無論是出於情感,出於功利,這都是普遍自發冒生的紀念方式,捐錢出力將已逝去的人或物或事件,銘記下來。
為悼念勞動者因工死亡的紀念碑,從日據時代就留下不少,如瑞芳「開鑿金礦犧牲者招魂碑記」、五結「二結紙廠殉職碑」、桃園「大圳開鑿殉職者供養塔碑」,日、中文名字夾雜,是殖民者開拓、建設留下的遺跡。二次戰後,國民政府帶著大批軍隊來台,直到冷戰開始註定反攻無望後,軍隊人馬大量轉至道路開墾、山區拓荒,或輔導轉業至國營企業。於是我們也在東西橫貫公路延路看到職災榮民的紀念碑、石門水庫的「殉職員工紀念碑」、還有關山的台電員工殉職碑。這裡,工殤碑多半在公共工程,當然有統治階層宣誓並記錄「拓荒」貢獻的意義,但我們在行走中橫、日月潭時也不時會看見有部份紀念碑不誇張、不矯飾、不佔太多空間,甚且有幾分草率地豎立在路邊,可想見也許是工程結束後,同僚對逝者的一點心意,建碑留言,讓後人知曉那個蓽路藍縷的艱辛歷程。無意間路過的人,看見了並感受那點心意,今昔歷史就有關連了。
主流歷史裡,特別是經過大規模的傷亡後,紀念「過往」以型塑「未來」的政治作用,特別明顯。個別的記憶就由上而下被集中收攏到共同的定性。這一類紀念碑的設立,多半在政權轉移時最多。新的統治階層為鞏固自己地位的合法性、正當性,多半拿亡者作為加持,紀念碑則以「抗敵」、「烈士」的犧牲形象出現,同時發揮對前朝的否定、對今日政體的肯定的雙重作用。美麗新世界總是建基在血跡斑斑的歷史遺痕上,「紀念」的作用同時也昭示:正因為之前的執政體系太糟,透過抵抗、犧牲才有今日豊碩的成果,奪權的作用被置放在犧牲的壯烈之後,共享榮光。在台灣,二次戰後由國民政府帶頭設立的抗日紀念碑,或是解嚴後各地方政府於政黨轉換後快速催生的228紀念碑,都有濃厚的政治操作意味。
由下而上的紀念,反映素樸的願望與追思。但由上而下的紀念,則充滿重塑歷史、定性未來的企圖。也就是說,愈被掌握權力的人所操縱的、膜拜的「紀念」,我們愈要提高警覺。
更進一步,許多看似深刻反省的、贖罪式的紀念,也一樣陷阱重重。文化評論家Andreas Huyssen指出德國人因納粹屠殺後的反思、自我救贖而大量操弄記憶與遺忘,在戰後五十年更是得了紀念狂熱,各處蓋紀念碑、博物館,以作為自我救贖。但愈多的紀念碑只會讓過往更不可見、更快被遺忘,人們通過遺忘而達到救贖 。紀念碑的操作,像是兩面刃,要被記憶的初衷,卻可能達成集體的失憶,抹殺了個別差異、同時也失去細節與真實,最後固著在被保持、定型的物質上,反而造成真正的遺忘。
同樣以德國對屠殺猶太人的懺悔論述為例,倫敦大學視覺文化教授Irit Rogoff認為二戰後德國相關大屠殺的紀念碑、塑像四處林立,看似是對戰爭的記憶與悔罪,其實反而以視覺的、可見的意象,替代了不在場的被害的主體,歷史詮釋凍結在受害、被害的二元位置上,再難以挪動,並且也相對讓其他戰爭被害主體邊緣化、消失不見 。也就是說,主觀上的反思意圖,客觀上可能形成新的僵化與排斥。
當紀念從個別的行為,擴展到集體的公眾行動、甚至是一統貫徹的政策時,死亡與記憶的意義就更加複雜了。一再強化、演練的集體記憶,成為歷史。而不被記錄的,終至遺忘,形成歷史的空白,像不曾發生過。
這裡,我們可以預見紀念形式的雙重困境:通過物質形式或儀式,可以決定那些集體記憶要被記錄與複習、成為歷史,但統一的定性也對詮釋及記憶主體形成壟斷,也阻絕其他的可能性,間接抹殺個別記憶。
詩比歷史更真實。任何可見的象徵、符號,都不可能再現真實,而虛構的、想像的力量,反有可能導引到一個更多元、多樣、乃致竟爾貼近真實的多重位置,而不是固著不變。對紀念形式的想像,也許可以開放一個可參與、修改、對話、辨論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如何貼近現實中最邊緣的位置、讓不同的聲音得以被聽見、不同力量的拉鋸得以被看見,並得以攤開檢驗、促成改變,這也許才是真正的紀念吧。
看見並承認限制,才得以尋求超越限制的改變,記錄過往、直視現在。
三、經濟內戰在台灣:工廠如戰場,工殤即國殤
二次戰後台灣就未再經歷「戰爭」,但戰爭的威脅歷來就是統治階層拿來恫嚇人民、換取選票的工具。一黨獨大時,強化對「共匪」的疑懼以愚弄人民;二黨輪流執政後,又以軍購、嗆聲來操弄民粹。超過半個世紀以來,台灣人民不曾因戰爭死去一兵一卒,但不時活在「備戰」的陰影中,以及耗資驚人的軍備支出年年向美國進貢。相對來說,耀眼奪目的「經濟奇蹟」,背後卻是死傷遍野的血腥味。工廠殺人比戰場殺人還要可怕!
在台灣,單是勞工保險領取職災死亡給付的名單上,從1957年至今就有近8萬名勞工死於職災,逾30萬人終身殘廢。這幾乎是一場看不見煙硝的「經濟內戰」,職災陣亡人數甚至超過228事件死亡人數的四倍之多 。每逢選舉,228暴行的罪責就再被操弄一次,但職災傷亡的慘酷卻因其持續性地零星、個別化出現,而未被當作一椿「暴行」(甚且被視為工業的必要風險)。於是,沒有人追究責任、檢討反省整個生產結構的問題,個別的勞動者在工作中傷亡,被視為工作的必然風險,唯有以保險降低經濟上的損失,或者以加強宣導來增進「工安教育」。
從職業災害的因果關係來看,追求最大利潤、降低生產成本以求取市場競爭力的經濟發展是社會共同種下的惡因,卻由個別職災工人來承擔這個惡果,亡者家屬可以怎麼看待?社會又要如何面對?拉開工傷的或然率:營造業的重大職災率特別高,大工程裡摔下來不死即殘;原住民族、外籍勞工的比例也相對較高,這當然與他們被指派從事的多半是高危險性工作有關。什麼樣的人非選擇危險工作不可?什麼樣的人要走在鋼索上求生存?職災由誰來承擔?市場利潤由誰來收割?工傷當然是個階級問題。市場經濟追求最大利潤,勞動成本、安衛成本都率先被犧牲,這才是基層人民面對最大的威脅與不公。
若說是經濟內戰,資方(含國際資本)獲得最大利益,而勞方(含外籍勞工)被推到受害邊緣,國家扮演什麼角色呢?政策為誰服務?誰在付出代價?
當朝野仍陷在藍綠執政權的爭奪戰裡,每一個工作天,持續有五名工人在台灣的勞動場上默默死去,近二十人因工傷斷肢截體。政黨早已二次輪替,藍與綠的產業政策幾無二政,追求效率的經濟發展遠遠凌駕於勞動安全的防線上,勞動政策更是全面向財團傾斜。近年來,國營事業私有化、政府組織外包化、部份工時彈性化……無一不是藍規綠隨、加速進行。若說失業率節節攀昇是全球不景氣的結果,勞動政策的全面緊縮只有雪上加霜,逼使工人在不穩定的雇佣契約下,趕工、超時、過勞、操到死。「二個人薪水雇三個人做四個人的事」成為當今勞工處境的最佳寫照!每個勞動者都成為工傷後備隊!
在重經濟、輕勞安的施政心態下,藍綠統治者完全同一個嘴臉,在他們的國家藍圖裡,除了國號之爭,其他的民生議題都被邊緣化,成為國政的支微末節,勞動安全更是全面消音。「勞工安全衛生法」實施30年,檢查率一直無法突破5%,照正常程序,每家工廠要等上20年才輪到一次勞動檢查,而公權力無法介入,更使工作傷病的預防成為空談。單單以勞檢較為嚴格的公共工程來說,北高捷運、雪隧、高鐵……大財團包攬上億工程,執政者收割通車剪綵的美名,背後卻是趕工趕出意外、職病不斷的受害工人。台灣人民一次又一次走在血跡斑斑的道路上而不自知。
台灣長久以來對「發展」的迷思,都以資本擴張、加速建設為基礎,以為促進就業、產業獲利能與全民共享,而職災、公害都是經濟發展下不可避免的「必要之惡」。事實上,所有的經濟數據都已證明,整個社會在環境的恢復、勞動力的損失、未來的安養照顧上,要付出的代價更大,而個別勞動者及工人階級家庭的傷害,更是金錢所難以彌補。職災頻傳導致工人屍橫遍野、工業污染造成土地及水源的損毀,已是台灣經濟發展的慘痛副產品。但公害與職病研究的連線未共同匯整,台灣至今仍未建立職業病通報、調查、認定、補償體系,罹癌、病痛纏身的工人討不回公道,預防的工作也無法推進。
我們所見證的社會現實是:個別資本家的積累的利益,與燒炭自殺的失業工人之間,是一道毫無「共利」的鴻溝,要全民「共體時艱」、單方面討好財團的政策,也只造就了無法管控的金權怪獸,跨國界橫行無阻。
經濟發展不應該以勞動者的血肉之軀作為代價。八百萬的勞工及工人階級家庭,要求得很卑微也很具體:「快快樂樂工作,平平安安回家」。經濟發展應以勞動安全為前提,才是面對「經濟內戰」最重要的省思。
四、推動工殤碑的運動歷程:追悼工殤者,保護勞動者
每年逾一千名職災死亡工人的背後,是一千多個資源匱乏的勞工家庭在承擔這些傷痛、困惑、及憤怒。他們或是失去一個壯年的父親、或是走了一個晚上還在唸夜校的大姐、或是暑期打工的女學生、或是剛退伍的年輕人、或是二個孩子的單親媽媽…….,活著的人在措手不及的傷痛中,喪葬、補償、勞資談判、勞檢等現實的問題立即排山倒海而來。工殤家屬共通的處境,卻沒有共同的社會資源聯結支撐,許多人都在求助無門的窘境中,奮力、拼命而孤單地走過來。
我認識的職災工人,會對著電視上雪山隧道通車的剪綵畫面,狀似若無其事地說:「我的右腳就是被雪隧的爆石毀掉的!」,而工殤亡者的家屬,則在路經市民大道時,對孩子說:「這個水泥柱是你爸爸蓋的….」個人的貢獻,不被社會承認,只能默默承受不被記憶的失落,以及找不到定位的苦悶。
主流歷史不記載的,就由工人運動創造條件來承接工殤家屬的情感與動能,以集體的行動挑戰歷史記憶與社會詮釋。這是我們 推動建立工殤紀念碑的初衷,試圖在個別的勞資爭議、追償與立法行動外,進行組織培力,促成社會反省。
1992年,工傷協會成立,組織職災工人,爭取勞動權益。當年的「工人鬥陣大遊行」隊伍中,首次出現坐輪椅走上街頭的工傷者。隔年,「工殤即國殤」的秋鬥宣言揭開工人遊行的序幕,現場由天主教的神父與佛教的法師進行追悼儀式(見圖三),三名工殤亡者家屬代表在現今大安森林公園植下三株樹,當場數千名工人一一以黑石加印註記,台灣工運首度提出「建立工殤紀念碑」的運動訴求。至1999年,以428工殤日 進行國際連線行動,此後每年的4月28日都會以系列活動推動工殤碑,連結不同的職災議題,提出具體的勞動政策訴求,並組織工傷者及家屬以文化活動如音樂會、畫展、攝影展、或劇場演出進行社會對話。
推動工殤紀念碑的運動歷程,大抵可以從組織、內容、形式、成果四個面向進行基本的策略與意義分析:
1.)組織是行動的基礎。死亡太沈重,失去親人的經驗,太痛,碰不得。缺手斷腳的工傷者還可以在集體行動中愈挫愈勇、展現力量,但我們接觸的亡者家屬們,撐著精神處理完理賠等後事,就多半退縮沈默,把傷心事收納冰封、不願再提起。一直到1999年,工傷協會承辦「台北工殤春祭」超渡法會 ,透過安全的、柔軟的宗教儀式,才召喚了扶老擕幼的家屬、白髮的父母、素衣的未亡人……共同面對死亡的記憶,追悼亡者,撫慰生者。
原本沈默的家屬,藉由一個公開肯定工殤貢獻的法會上,個別的傷痛才有了共同辨識與相認的基礎,慢慢討論、形成集體意見,並在2000年正式組成「全國工殤碑推動籌備委員會」,推動後續系列行動:超渡亡靈、建碑紀念、送入忠烈祠以國殤祀之。而工傷協會也全力展開「工殤協尋」 ,自力收集散落四處的工殤史料:有計程車司機遭乘客勒斃、有十七歲的工讀生送貨被撞死、有建教生從鷹架上摔落過世、有職災補償金額一律是最低工資的廉價外勞......,這是台灣的經濟發展史遺漏的一章──恰恰好也是最不忍卒睹、不該遺忘的部份!
2.)內容以建碑和政策並重。對多數台灣人來說,紀念碑經常是執政者的錦上添花,太廉價又太抽象,缺乏「正面積極」的實質效益。所以,推動工殤碑的過程中,同時也會輔以具體的勞動訴求:一方面是整理勞動現場的真實經驗,上昇到政策層次與官方對話;另一方面則以工殤日、工殤碑的抽象紀念意義,引發社會對勞動價值的討論。
自1995年起,工傷協會與工委會開始組織職災工人與工會幹部,進行密集的草根立法工作,將工人切身的經驗與現有的勞動法令作對照,草擬工人版「職災勞工保護法」(以下簡稱職保法),再廣邀醫界、法界、學界的修正意見,送進立法院,展開為期七年的立法行動,動員、勞教不計其數,逼使行政院也草擬官方版送入立院併案審查,終於在2002年公布實施,成為台灣第一部由工人草根立法、無中生有的勞動法案。法案的主要內容,多半與補償給付、長期照顧、工作權、勞動檢查、訴訟舉證、外包承攬等具體需求有關,唯在第39條明訂「政府應建立工殤紀念碑,定每年四月二十八日為工殤日,推動勞工安全衛生教育。」。
其他相關政策的提出,多半與當年重大的職災抗爭事件有關。如1998年的台北捷運潛水夫症連續抗爭二年,促成異常氣壓作業標準的修改、放寬解釋勞保職病給付。又如,2001年的RCA員工集體罹癌案,突出跨國企業在台灣留下的嚴重公害、職災問題,重新檢討高科技電子業的有機溶濟危機、及台灣職業病鑑定體系與勞保給付的不足。還有,2003年,朝野都在討論修憲,我們提出「勞安入憲」,要求建立「全國勞動安全保護網」。
3.)形式是開放討論的可能。工殤紀念碑到底該長什麼樣子?可以是一個空間、一面牆、一道光影、一株樹、一個移動的街頭裝置、一個簡單的動作與象徵可隨人四處遊走……不論物質固著的形式是什麼,工殤既然持續進行中,這個紀念的意象,就該是一個開放討論、修改的「未完成式」。
工殤碑可以是保留重大職災意義的廠區,如1996年蘆竹鄉永興爆炸案幾成廢墟的廠區、或2001年已確定成為永久污染區的RCA桃園廠,都是台灣經濟發展中很重要的工殤記憶,人們可以進入一個實體的空間,置身勞動現場體驗。工殤碑可以搭配熱門新聞話題,如在1999年總統府前廣場更新設計時,我們主動拜會台北市長馬英九要求將全國工殤碑納入規劃;或2000年八掌溪事件震驚全台時,要求工殤碑留下警訊並記錄四名河床作業工人的勞動環境。工殤碑可以是一個開放的動態街頭藝術,如2003年數百名工人在總統府前以巨幅的大型黑布幕,參與拼貼有名有姓的工殤人形,以活動的、開放的、參與式的裝置藝術立碑悼念(見圖四)。工殤碑更可以是一種「隨處可見」的符號,如2002年我們曾提出死一名工人植一株木棉花、或所有工人在428工殤日點燈、不加班、以紅絲帶互打「平安互助結」 …….讓集體對「紀念」的想像,回到個別的人與事件,可以不斷反芻、機動參與。
4.)成果正是爭辯的開端。首度經由工人抗爭而獲致的紀念碑,是台北捷運潛水夫症工人付出健康代價、在談判賠償時堅持爭取來的。1999年於捷運台電大樓站、2000年於江子翆站建潛水夫症紀念碑(見圖五),因罹病工人都仍健在,不留姓名,但在黑底金字的紀念碑上,記錄抗爭歷史,意義非凡。2002年職保法實施後,勞委會即動用1200萬元在高雄勞工公園建碑,火速在一年內完成動土、招標、設計、完工,由總統親自南下揭碑的舞台就花了132萬!把嚴肅的工殤紀念全數移作官方政績。2007年,台北市政府也在二個月之內就於職訓中心立碑紀念「外勞工殤」,立意雖好,卻完全缺乏社會討論與參與的過程。這都是「官方紀念碑」廉價消費社會運動的成果。
回到本文最初提及的Taipei101伙伴碑。2002年,331大地震造成在Taipei101大樓工作的五名工人死亡,這棟大樓內設有全台灣最具防震效果的風阻尼器,但工人天天使用的塔頂天車卻沒有安全的防震係數,地震一來,頂樓兩具塔式吊車就因螺絲鬆脫而斷裂墜落。由於這個悲劇引發的社會壓力 ,才促成官、資、勞三方共同決議在這棟象徵政經集中的超高大樓前,設立工殤紀念碑。這成果固然是部份來自工運團體的長期努力,但第一高樓的形象顧慮、官方勞動檢查的強力介入,也是因素之一,並非工人實力與社會討論的條件俱足,所以建碑的過程歷時五年、共四十餘次討論會議中,不免有許多的衝突、爭執、與妥協。
從意象、選址、造型、色彩、材質、文案、命名、排列順序、資金來源…都是建碑必需面對的複雜過程。由於資方一再迴避工殤意象,最後勞工團體 主動要求把工殤紀念擴大為肯定所有的勞動者,列名所有參與大樓建設、設計約一萬多人,這樣,亡者的姓名列其中,也有了集體支撐的意義。而由設計師提出「七巧板」的美學概念,以各種色彩、形狀拼湊成一系列的整體意象,這種親近一般民眾記憶、兼具活動性與創造力的意象,正符合我們對勞動的想像。至於姓名排列最後以陳水扁、馬英九起始 ,最後壂底的是工委會、工傷協會、北市產總,也頗富象徵意涵。我們願意以集體的名義被放置在最後面,承擔台灣最弱勢的傷痛,而資方在未經討論的狀況下,偷渡官方與大老板的搶先「排名」,也只反映了財團意欲討好政治人物、突顯出資者的心態。官商靠攏原就是資本主義社會下的現實,紀念碑也不過是如鏡映照、承接現時現地複雜的政治關係。
我只記得,Taipei101大樓前的紀念碑正式點燈當天,陳思勳在第一塊琉璃碑前注視良久。他的弟弟陳又禎五年前由置身雲端的高樓墜落地面、屍身幾乎無以辨識,那時,又禎新婚的老婆才懷孕三個月…….這些年來,陳思勳經常是眉頭緊鎖,現在,七彩的琉璃光影映照在他的白襯衫上,他說:「等又禎的孩子再長大一點,一定要帶他來看。」
五、 「戰爭」、「紀念」的多重矛盾
工殤碑挪用「戰爭」的概念,導向「紀念」的反思,意圖顛覆主流價值。但實際操作過程中,也可能因為借力使力的不當,而導致被廉價收編、或遭簡化搪塞。這正是處理「歷史記憶」所不可避免的多重矛盾:
1.) 是補充歷史空白?還是指認暴行?
歷史空白的部份,正是選擇性被遺忘的部份。
如果歷史上欣欣向榮的十大建設、世界地標的Taipei101,都正在建構集體的台灣記憶,那麼,塵肺症老礦工、關廠失業工人...的記憶與歷史在那裡?台灣工運在1993年正式提出「工殤」二字,將封建時代中只有皇帝駕崩才能使用的「殤」字,挪置到工人集體傷亡的勞動現實,要求社會正視因經濟發展下屍橫遍野的勞工血淚,對工殤亡者以國殤待之,甚至要求將工殤亡者送入忠烈祠,以國殤祭祀。
追溯忠烈祠被建構起來的社會意義,多半是為了國家利益而強調戰死沙場、為家國犧牲的榮譽感與正當性,在日本更有靖國神社成為軍國主義的粉撲,以昇華、神聖化的護國之神,粉飾軍事擴張造成死傷累累。而在反戰已成為普世價值的今日,忠烈祠也許應該重塑、開放另一個社會認同、追悼、與反省的意義。視工殤為「經濟內戰」,才得以上昇至國家責任、公開紀念的層次思考。這裡,挪用「戰爭」的概念,正是要挑戰資本主義社會裡對「經濟發展」理所當然,突出惡質的資本競爭犧牲工人性命的結構性問題,而外勞亡者也一併進入本地忠烈祠,更足以彰顯不分國籍的工人為台灣經濟發展壂基。
建碑、祭祀,這些看似保守的行動,無非是要讓無所不在、卻視而不見的「暴行」被指認、反思,將過往創痛的經驗,轉化為對未來的警覺。唯有歷史沒說的部份被指認出來,弱勢者才有發聲的機會,現況才有改變的可能。
2.)是肯定犧牲?還是揭露矛盾?
資本的積累與流通早已跨越國界,而工殤犧牲也同樣無國界。將戰爭神聖化的,多半伴隨著建立國族的想像,政權轉移或擴張都需要犧牲者,而紀念先烈正是鞏固現狀、或催化更大的擴軍。子安宣邦以日本靖國神社為例,指出「戰爭之國即為祭祀之國」,祭拜戰死烈士,正透露未來擴張軍事的野心。
順著這個提醒,若建碑紀念表示肯定工殤貢獻,是不是隱含了鼓勵犧牲的意含?正面表揚資本擴張的手段?肯定個體的勞動付出,竟成為鼓勵現有生產關係的持續運轉?而為工作付出生命代價,也可以使用負責、效忠、誠信等說辭以鞏固現狀。這是紀念的內在矛盾。
若建碑紀念是帶來進步的反思與檢討,「對社會有貢獻」就不可與「對特定企業有貢獻」混為一談。我們肯定勞動創造價值,勞動者的付出帶來所有人的便利與生產成果,但企業利潤歸私人所有,這正是要追究獲利者、受害者不同的社會位置,以及其代表的階級意義。若以戰爭為例,我們感佩民族英雄,肯定烈士犧牲換來國泰民安,但我們如何面對為私人利潤積累而犧牲的受害者?我們肯定勞動創造價值,同時也要指出:為擴大利潤而忽視安全的勞動環境裡,危機四伏,致令每個勞動者都成為工傷倖存者!這真的是我們要的「發展」嗎?共同利益的基礎在那裡?而徹底揭露結構的矛盾、不公,才是紀念碑帶來最大的社會意義。
3.)如何抵抗政治收編?借力使力的侷限!
紀念碑可能被執政者廉價收割,如職保法公布實施後,高雄市、台北市即先後動用公共資源,在極短的時間內火速建立工殤碑,由新上任的行政首長風光剪綵,以示關心勞工。或者,紀念碑也會被加害者拿來當作道德擋箭牌,如高鐵、雪山隧道因趕工導致職災連連、引發工運團體抗議後,主事者即主動宣佈將於完工後建立工殤紀念碑 。
建碑竟成為最事半功倍的政治加分題!這種由上而下、未經社會討論、當事人參與的「紀念」行動,可預見地都會印證Andreas Huyssen所觀察到的集體失憶危機 。但這也正是社會力量不足時,不可避免的附帶效應。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會正面以建碑回應民間訴求的,還是以公部門(高鐵、雪隧、與Taipei101大樓都是公部門的BOT案)為主,畢竟是公器在手,不得不回應社會壓力。而一般私人企業,以賺錢為主,尚無動於衷。
借力使力,不過是看見條件與限制。而歷史記憶的多重解釋空間也正在此,紀念碑永遠不會是完成式,唯有回到現實脈絡中爭取與退讓,至於行動過程中捲動了什麼力量,促成了什麼樣的爭辯,恐怕比建碑完工更有意義。
4.)寬恕與改造的出路在那裡?
紀念碑如果重新召喚記憶,必然也要牽涉到定性、詮釋、與歷史意義。工殤建碑宣言 這樣說:「建立工殤紀念碑,既是肯定亡者的貢獻、撫慰家屬的傷痛,更是超越傷痛、寬恕過錯,共同追求一個平安勞動的新世界!」
這裡明顯出現一個跳躍的轉折:從肯定貢獻、撫慰傷痛,直接進入「超越」與「寬恕」,然後導向「新世界」。若沒有清算、反省、審判,何以越超、進而寬恕?現狀該不該改變,如何改變?為什麼改變?都必須討論清楚,新世界才得以重建。但運動上邏輯的跳躍,當然是顧慮當下社會的接受度,工殤如此沈重、慘烈,我們勢必站在一個相對寬容的立場,才能拉出一個比較善意的社會對話空間。
公開的紀念得以承擔社會的記憶與情感,個別的創傷也唯有在集體中獲得釋放。若要談「寬恕」,我以為,寬恕必須是受害者拿到權力,真正掌握決定權時,寬恕才有對等的作用與意義。但個別的工殤家屬要寬恕誰?那個永遠看不見的大資本家?還是執行趕工命令的小工頭?寬恕原就不該落入個人的抉擇,而應是開放社會的檢討與反思,面對更根本的結構性困境。
刪除政治人物在橋墩上的題名、去掉出資者在廟柱上的芳名錄。想像中,如果,每一棟大樓上、每一座橋樑邊、每一個隧道前、每一個火車進站處……..都有一個簡要的工殤亡者標示,不必誇張、沈重、觸目驚心,只是保留印記,讓路過的人知道一切行走的便利都來自勞動者的血汗貢獻。我這樣期待,不同的歷史記憶會翻轉人們對事物的價值、對人與人關係的看法,一個「人比物更重要,勞動比資本更有優先權」的新社會,才因此值得期待與努力!
附錄一:工殤紀念碑推動大事記
1992年,工傷協會成立,集結職災工人,爭取勞動權益。台灣職災工人首度坐輪椅參與街頭遊行。
1993年,發表「工殤即國殤」秋鬥宣言,在大安森林園公開悼念活動,以「台灣經濟工人血」為題,要求政府建立全國工殤紀念碑。
1995年,協助抬棺抗議的台化新港氣爆案亡者家屬,對抗台灣經營之神。組織職災工人、工會幹部密集討論「職災勞工保護法」草根立法工作。
1996年,舉辦「工殤顯影Ⅰ」攝影展,出版「工殤」一書,記錄台灣工傷故事。
震驚全台的蘆竹鄉永興爆炸案造成工人10死49傷、廠區幾成廢墟。工傷協會組織亡者家屬抗爭,並要求保留職災廠址為工殤博物館、建立工殤碑。
1997年,工人版「職災勞工保護法」送入立法院,獲逾百個社團連署支持,跨黨派104名立委提案。
1998年,組織台北捷運潛水夫症工人抗爭二年餘,促成相關勞安、勞保政策的修改,並破天荒取得台北市政府承諾於捷運完工後分別於捷運台電大樓站(1999年)、江子翆站(2000年)設立工殤紀念碑以誌之。
1999年,正式加入428工殤日的全球連線行動,提出訂定428為全國工殤日的訴求,促台灣官民合作加入聯合國所屬的ILO(國際勞工組織)。
承辦「台北工殤春祭」,連續四年。
組織東埔原住民臨時工抗爭,突出部落原住民工殤問題。
針對台資在大陸連續爆發重大職災案件,要求勞委會制定「台商海外投資監督準則」。
2000年,成立「全國工殤紀念碑籌建委員會」,全面展開「工殤協尋」,自力收集歷年工人死亡記錄,並由勞工、婦女、學界、宗教界、醫界等連署提出工殤碑「建碑宣言」,要求將工殤碑納入總統府前廣場規劃。
與國家交響樂團合作,舉行「撫慰傷痛,平安勞動」音樂會,工殤亡者家屬與黑手那卡西登上國家音樂廳,演唱「伴隨一生的傷痕」。
協助花連一號14名船員失蹤案,呼籲海上勞安。
2001年,428主題鎖定「台灣綠色矽島的黑色危機」,以美國RCA廠來台25年造成千餘名女工罹患職業性癌症的案子,進行國際連署,赴美向跨國資本追討職病與公害賠償。聚焦台灣電子產業有機溶劑中毒的問題,要求將已嚴重污染的RCA桃園廠區設為工殤博物館,以作為勞安與環保的警訊。
台電外包工人職災案,促外包承攬的職災責任不得轉移。
2002年,331地震造成施工中的「台北國際金融大樓」(後改名Taipei101)五名工人自塔頂天車摔落地面死亡,勞、資、政三方共同發表建立工殤紀念碑聲明。
4月28日,工委會、工傷協會推動七年餘的「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公告實施,法令中明訂政府應建立工殤紀念碑,並訂定428為「全國工殤日」,成為全世界第五個訂立工殤日的國家。同日,聯合國正式宣佈428為國際工殤日。
舉辦「跨宗教.跨國籍全國工殤春祭」活動,與全世界165個國家共同舉行「希望之光」428國際連線行動,追悼工殤日、保護勞動者。
組織工傷者、亡者家屬組成「工殤畫會」,舉辦台灣首次工人美術展「木棉花開了」,出版「工殤畫冊」。
2003年,勞委會動用職災保險基金於高雄市勞工公園設立「工殤紀念碑」,正式揭幕。同一日,工人團體於總統府展開「工殤碑」街頭行動,以集體參與、互動的創意建碑行動,反諷官方版缺乏社會討論,並要求建立「全國勞動安全保護網」。
舉辦「工殤顯影Ⅱ─家族陰影」攝影展,展出家屬與亡者遺照的「全家福」,出版攝影集。要求工殤亡者應送入忠烈祠,以國殤祀之。
2004年,組織台灣「過勞症」工人,舉辦國際研討會,要求過勞症納入職災給付。
至總統府要求勞動安全應納入修憲。
工殤搖滾音樂劇「阿勇的天空」公演,由工傷者與亡者家屬共同演出。
2005年,體檢「職災勞工保護法」,要求增列職業病給付。
台灣高鐵承諾,鐵路完工後將為33位工殤亡者在沿線建碑紀念。
2006年,至宜蘭抗議雪隧提早通車的風光剪綵是為了選舉政績,不當趕工卻犧牲了13名本外勞工殤死亡。要求高職災率的廠商不得承包公共工程。
交通部公開表示,雪山隧道口將為罹難員工設立工殤紀念碑。
2007年,Taipei101大樓前工殤紀念碑公開點燈揭碑,紀念六名職災死亡勞工,並鏤刻萬名勞動者姓名,含藍/白領、本/外勞,由勞、資、政三方耗時5年、計40餘次討論會議,共同完工,以「伙伴」命名。
台北市政府在職訓中心設立「外勞工殤碑」。
資料來源:工傷協會歷年相關新聞稿/整理製表:顧玉玲
附錄二:
撫慰傷痛,平安勞動─工殤建碑宣言
在台灣,每一個工作天就有五名勞工因職業傷病死亡,近二十名終身殘廢…...不計其數的罹災工人為經濟建設付出了性命代價,卻沒有獲得社會的正面肯定與回饋。
原本賴以維生的勞動現場,卻成為奪去生命的刑場。他們或是在理容院打工的商職夜校女學生、或是配合工廠超時加班的沖床老師傅、或是鋼筋綁得紮實又愛唱歌的阿美族兄弟、化纖廠裡被安排擦洗重大機檯的建教生、等著當兵的快遞小弟……經濟發展的成果由全社會共享,不計其數的工殤亡魂,卻被掩蓋在「無名英雄」的牌位下,失去姓名,不被記憶。
一個不懂得反省的社會,是遺忘與貪婪的社會。在台灣,228紀念碑的設立是政治受難者平反的艱辛歷程,而工殤紀念碑則是還給經濟受難者應有的肯定與追思。集體的、公開的悼念,將提供整個台灣社會一個共同思考的機會:勞動者的人身安全,是規劃產業發展的必要前提;我們期待一個「人比物更重要」的經濟建設!
將過往創痛的經驗,轉化為對未來的警覺與珍視,這才是對生命最大的安全和庇護。建立「工殤紀念碑」,既是肯定亡者的貢獻、撫慰家屬的傷痛,更是超越傷痛、寬恕過錯,共同追求一個平安勞動的新世界!
宣言起草單位: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
連署團體/個人:至1999年4月28日止,已有百餘個社運、工會團體,及三黨立委、職業病醫師、律師、學者、牧師、法師、神父、文化工作者….等逾千人,共同發起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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