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15日 星期日

看見工傷者

1998.3.15 台日副刊)

平安就好

「我改了名字了。以後叫我王清平吧!」舞動著截去大半個手掌、包紮成球狀的右手腕,他大聲說。

那是去年冬天的一場工人會議,我們正在討論有關勞基法退休金新制中,對職災工人不利的論點。他一面以左手歪歪斜斜地作筆記,一面留心著等一下要到義肢公司量腕製模,趁著大家爭論方歇的空檔,他打廣告似地趕緊交待改名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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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太太笑了,認真地說明原委:「我是想,平安就好。他已經是第五次職災了,換個名字看能不能有個平安的後半生,別再出事了。」是啊,原本有水有木的名字跟了他四十年,終究也沒能蔚為森然大樹,不如就索求個平安吧。

而我一旁仍惦記著才剛向勞保局求證過了,老板根本就沒為他加保!職災給付完全落空。此外,昨天的調解會老板又缺席了,官方也無可奈何。失業大半年的他,即便已被迫熟讀了相關職災補償的法令,在求償的過程中,可預見仍有坎坷不平的漫漫長途 …………

王清平是工傷協會的會員。以台灣每年三萬多件的職災案例來看,他的經歷並不稀罕。

我看見勞保局職災給付的統計數據中,「被夾、被捲、被壓」佔了最高比例,心中只覺得:痛!這些被壓的腳、被捲的手臂、被夾住的上肢或下肢,在給付的支出帳目上可能是四十萬、可能是五十萬,一次買斷。人肉市場的賤價拍賣。可是我知道這些肢體殘骸的出處啊,我認得他們,他們是在塑膠射出廠打工的商職夜校女學生、是配合工廠超時加班的印刷工人、是被房貸壓得喘不過氣來的沖床老師傅、是車床速度一流又愛唱歌的阿美族兄弟、是化纖廠裡被安排擦洗重大機檯的建教生 …….. ,這些人,我認得他們。

如果我們經常說,台灣的勞動法令漏洞百出,那麼很顯然的,工傷協會就是專門接收這些從破網裡不斷掉下來的職災工人,他們或是斷手、斷腳、癱瘓、灼傷、耳聾、目盲,或是四肢健全卻終身承受著氣候轉變就半身痲痺的鉛中毒、體內氮氣不定時堵塞微血管造成骨壞死的潛水夫症、氣喘多時黑了半邊肺葉的塵肺症。每一個工傷者的背後,都有一個血肉模糊、不平不安的故事。
在鋼索上賣命工作的人

「我出事的那台沖床機,不久前聽說又有人壓扁了一隻手!」王清平說。

驚人的職災率,是台灣工人對勞動現場的集體記憶。工業區裡觸目可及的沖床機,從六十噸到一、二千噸大小不一,碰然作響的重擊聲持續壓製出電腦外殼、汽車零件、辦公桌桌腳等你我日常可見的物品。而沖床師父們,小則削去一、二節指頭,大則齊臂截去一手,竟然是常有的事。

而我要說的是,大部份的職業災害都不「意外」。在現有的生產關係裡,所有看得見的、看不見的管理機制幾乎都一致指向透過降低成本、追求高利潤的競爭邏輯,而職業災害的發生,就往往建基在「有人受害,有人獲利」的勞雇結構上了。台灣的工廠裡,為了趕工進行不斷電維修、一再故障的車床、未加防護裝置的磨針機、沖床的電眼「僅供檢查用」等等勞動現場司空見慣的情形,工人就彷如走在鋼索上懸命求生存。平常我們形容一個人「拼命工作」、「賣命工作」,放在多數工傷者的經驗裡,卻是真實如此。工傷協會很多會員都會這麼說:我早就知道遲早會出問題了!可是 …….. 可是不上工,行嗎?進一步是職業災害的天羅地網,退一步是失業的肚皮危機,進退都要賭命。

對於頻繁出現的重大工安事件,社論一再重申的無非是加強勞動檢查、督促雇主守法。可是我看到的勞動現場,卻不是如此簡單的邏輯。我們這麼說吧,資本主義下的工人販賣勞動力以求取溫飽,大部份的工人每天就賣給老板八小時的勞動力,論時計酬也就是了。然而事實上,根本沒有純粹的「計時工」!工人們在工廠中集體勞動的同時,還有各式的工作規則、管理機制在操控著我們「有效而快速」地勞動。可以說,一般工人在勞動的過程中很少是一個「可以行使自由意志的人」,所有勞動的規格化、機械化、計件化,都讓生產線上重覆勞動的工人,處於「沒時間上廁所」、「達不到標準」的焦慮,更不用說趕工、加班對職災的催化了。

當勞檢單位在記載職災起因時,一再粗暴地將這樣的情形統稱為「不安全的勞動行為」,等於是變相在指責工人:「是你自己不小心!」職災頻仍,真是意外嗎?我看見,台灣勞動者在一個「工廠如戰場」的勞動環境裡,搏命打拼。

職業病與玫瑰花

「上個月我們那條生產線的績效拼到破世界記錄,工廠還說這是很大的榮譽,切蛋糕請大家吃。每個人還有一朵玫瑰花呢。」王清平的太太說來又是笑、又是搖頭。她是一家知名的跨國企業裡的基層女工,一個月的薪水不到二萬元。

春天的時候,我坐在他們租來的狹小但潔淨的家裡,孩子們上學、打工去了,最小的一個在同學們都上補習班的時候,坐在客廳的一角寫功課。而王清平已經失業逾一年了,他邊打求償官司邊學開堆高機,執照也拿到了,可是就業市場中不要一個超過四十五歲、又缺了一隻手的工人。

後來,我經常想起跨國公司、勤奮的台灣女工、蛋糕以及玫瑰花的事。這也是台灣工人家庭的共通處境啊,生活的重擔逼得夫妻都要投入勞動市場,在王清平從事的重體力沖床廠裡,血光立現的職業災害是看得見的,而王太太在電子廠的生產線上又怎麼不是危機重重?戴著玫瑰花拼績效的基層女工,長年從事單調、重覆、高強度的密集勞動,多半都累積了一身的重聽、骨刺、下背痛、甚至彆尿造成膀胱炎。長期職業病宛如隱形殺手,統計數據上無從檢驗,併發症狀卻終身擺脫不去。

  有關她就職的那家跨國企業,公司說,單一生產線拼業績,可是要和全世界的同企業工廠比較,是一場世界性的女工競賽呢。她們那一組生產線衝破記錄的時候,經理還稱讚她們:「連荷蘭總公司都比不上!」她倒是小聲地告訴我:「可是也沒加薪呀!」我則想起多年前我曾參與的一場女工抗爭,揭露那家跨國公司裡懷孕女工流產率特別高的事實。當年勇敢站出來控訴的流產女工,懷抱六個月大的胎兒還要輪值大夜班的經驗,也是世界性女工競賽的一環罷?

象徵賣命的蛋糕與玫瑰花,自由地跨國流動。是誰在扼殺工人,以及工人的孩子?

參與台灣自主工運十一年,我看見並了解基層工人的勞動現實,也看見相關法令如何在合化理一套壓制工人的制度。而在工傷協會裡,我們與一群工傷者,從南到北組織起來,一路扶持前進,共同找出路。我總也在想,這些人正是以血肉性命見證這一代台灣人的經濟變遷,而在金光閃閃的「經濟奇蹟」下,逾五萬名工人因職災而死亡、二十幾萬人終身致殘的職災真相,毋寧是一場看不見煙硝的經濟內戰,死傷無數卻不被歷史記載。

這個社會上,所有關於「殘而不廢」的故事,幾乎都是個別的殘障者,耗盡心力打拼出頭的,相對的,也掩蓋了更多不得出頭的事實。而在工傷協會,個別的工傷者組織起來,試圖以集體的方式,對體制進行改變,共同冀望一個勞動自主、善待工人的平安新世界

1998年2月2日 星期一

笑貧笑娼的中產階級,欺貧打娼的北市政府

娼良涇渭分明?

市府倉促廢娼政策在公娼自救會的密集抗爭後,引發社會兩極化的辯論。而當陳水扁動用行政便利公告公娼財產後,痛斥「笑貧不笑娼」的價值觀的論點應運而生。廢娼事件中陳水扁的行政草率過失不再被追究,報章社論轉而援引殘障、老弱者的悲慘處境,對比「出賣靈肉換取高所得的娼妓」,將「貧」與「娼」對立,在慨嘆「笑貧不笑娼」的同時,將道德的高帽再一次重壓在公娼姐妹的肩頭。

嚴批「笑貧不笑娼」的言論,反映的是「笑娼不笑貧」的道德正義。而我們要問的是:這個社會憑什麼「笑娼」?娼妓被污名化,被貶抑到社會的底層,除了讓黑道、剝削更肆無憚忌的直接效應外,另一層間接效果則是將這一群人與乾淨的中產階級區分開來,娼良涇渭分明。

事實上,最擔心「笑貧不笑娼」的,也正是這一群都會中產階級。他們掌握有利的社經位置,「貧」的存在,適足以彰顯出他們的「不貧」,還可以動用所有人的納稅錢來「濟貧」以表示愛心。「濟貧」的同時,就是一種宣稱:「我不貧,我容許貧的存在,並接濟他們。」卻不回頭反省,貧、富的差距是在什麼樣的社會結構裡被「創造」出來的?對中產階級而言,娼妓代表的是一種潛在的威脅。一方面是經濟的,另一方面則是性的。

小心性工作者跨越階級界限

就經濟而言,當陳水扁以公布公娼財產的方式,作為「公娼靠出賣靈肉換取高所得」的有力佐證,批評公娼「怕吃苦」、「不自愛」的說法交相出現,「可憐的娼妓」搖身一變成為「愛慕虛容的女人」。很顯然的,對社會大眾來說,公娼一個月十幾萬元的收入,是太高了。那麼,公娼賺多少才是合理的呢?或者說,什麼樣的人月入十幾萬才是應該的?陳水扁不也月入數十萬嗎?炒作房地產、股票的人,不也日進斗金嗎?為什麼公娼賺得多(比誰多?)是不應該的?資本主義社會裡,不是以房貸、通貨膨漲、逼迫我們拼命工作賺錢、往上爬嗎?為什麼娼妓勉強取得了「明顯不是這個階級的人應該賺得到的錢」,叫人惶惶不安呢?

到底是什麼樣的標準在決定誰比誰高尚呢?

失去了「可憐的酒家女」,中產階級的道德良心無處安放,竟轉而祭出似是而非的「社會正義」,為窮人代言疾呼:「這些出賣靈肉換取高所得的公娼,又如何面對在工廠辛辛苦苦工作一個月只能賺二萬元的女工....」。女工薪資不合理,應該幫她們爭取更高的待遇才是「社會正義」呀,怎麼反而拿來打壓「高收入」的公娼呢?學歷、技術、人脈都是我們累積「多賺一些」的資源,我們為什麼只拿女工和公娼比?建築師、律師等領牌的工作,也是高收入呀,為什麼同樣領牌的公娼的高所得,令人側目、甚至不恥呢?經濟決定了這個社會主要的階級版圖,而從娼者竟自「貧」中企圖翻身,以其高收入跨越階級界線,這才是叫安適的中產階級害怕憂心的吧?

從家庭私有制掙脫出來的性勞動

至於性。對「性」充滿恐懼的中產階級,不能忍受性的「溢出」──從婚姻、道德、家庭、私有制中的溢出。所以陳水扁在內湖淹水、死傷多人的時候,滯留國外不歸,面對市民的質疑時,可以志得意滿地強調他個人「重視家庭勝於仕途」,而支撐他理直氣壯的,正是站在整個社會對家庭、新好男人(愛家的、負責任的、不嫖妓也不外遇的、有事業的)的高度認可。相對的,核發牌照給公娼等於是市府公然承認婚姻外的性、將性從家庭的私有制掙脫出來,這無疑是嚴重挑戰新市府的意識型態,於是,最理想的處置方式是:不承認。不承認的同時,再徹底污名化,以建構粗暴政策的合理性。

當一切勞動力(勞心或勞力)的買賣都被視作「正常」時,唯獨性勞動,卻被賦與羞恥的烙印。對於性─特別是女人的性─的各式規範,正符合中產階級井然有序(誰的秩序?)的世界觀:「正常」的勞資各就其職、「正常」的男女各安其位。無產者可以出賣勞力換取微薄的生活所需,但無產的女人若要出賣性,就必需付出受人唾棄的污名代價,以及不被法律保障乃至受盡黑道、警力的聯手剝削之苦。社會主流價值觀結合公權力的行使,共同將性工作者趕入暗巷,迫其隱身噤聲。

不笑貧也不笑娼

是誰在笑娼?正是虛偽的中產階級迫使公娼姐妹們戴上面罩,公娼抗爭的面罩正是對這個偽善的社會,最大的控訴。戴著面罩還是要抗爭,正是她們討生活的理直氣壯。

而理直氣壯的娼妓無疑是叫人不安的。市府救濟方案下,強迫式「從良」的美意竟不被涕泣接受──從良不是娼妓們最大的夢想嗎?我們對娼妓的認識不都是火坑裡暗夜哭泣的柔弱女人嗎?拒不接受救濟的公娼令台北市政府不安,令中產階級不安。所以祭出道德性的娼貧對立邏輯來打壓堅持抗爭的公娼了。

為什麼不笑娼就相對的是笑貧呢?公娼抗爭時,立即站過來聲援的,恰好是無產的女人、工人,相互支持的也恰是最邊緣的拆遷戶,我們不但沒看到「笑貧不笑娼」,反而是貧與娼相濡為沫,不笑貧也不笑娼。而出身良好、擁有優勢資源的人,以貧的標準,指責公娼救濟金一個月四萬餘,對不起自力更生的老、弱、殘、女工,不面對為什麼不讓老、弱、殘、女工都可以取得更好的經濟能量,或者,改變迫老殘者為貧的結構。反而是粗暴地將「笑貧」與「笑娼」取其一,甚且將自己下意識「笑貧」的價值觀,歸罪於公娼昂然不受恥笑的理直氣壯。

以台北市府為首的新都會中產階級的骨子裡,其實正是「笑貧又笑娼」的高姿態。所以,掌握公權力的市政府可以悍然行使「欺貧欺娼」的政策,以迎合中產階級的口味,反正,拆遷戶的無家可歸決不比麗晶飯店的週圍景觀不雅重要,128名公娼中年失業也比不上「市政府不能主動承認娼妓存在」的意義。快樂希望的城市,偽善而虛矯的台北新市府。

性工作是工作

台北市公娼自救會對台灣社會最大的貢獻,就在於她們以自己的生存爭扎,逼迫台灣社會共同面對性別/性/階級/商品化的問題,嚴肅討論。站在勞動階級的立場,我們堅決主張「性工作也是一份工作」,支持台北市的公娼集結爭取工作權。

「公娼有工作權可言嗎?」

公娼的工作相對於很多人,毋寧是單純許多的。作為一種商品,公娼館的性交易價格明確,每節十五分鐘,既不需要陪客人交際應酬,也不必以假相的情感作為文換,出賣性勞動的公娼則以每週的身體檢查保證無性病的副作用。純就商品的角度來看,這不是很合理嗎?為什麼要痛斥不道德呢?什麼地方不道德?

「可是,身體是不能買賣的!」

身處資本主義社會,勞動力早已商品化,不論是勞心、勞力都跟隨勞動者的身體在就業市場標價出售,為什麼獨獨反對性勞動的商品化呢?如果你認為人人平等,一個人(資本家或消費者)不應該有權支配、使用另一個人(勞工或娼妓)的身體,那應,你應該也反對雇傭關係,反對資本主義。在你主張廢掉公娼的同時,更應該與台灣工人階級共同打拼,主張廢掉資本家的工廠、廢掉資本主義的政府。

「一下子跳到資本主義,你未免陳義過高,不面對實際發生的娼館剝削關係,真正獲得暴利的是娼館的業主!」

就是務實地看待娼妓問題,我們才集中在公娼問題上。

先釐清什麼叫剝削關係?公娼館裡一節八百或一千的交易,三七分帳,業主三、小姐七,業主的收入是小姐的好幾倍!如果三七分太剝削,我們應當一同協助小姐爭取二八分、一九分的拆帳方式才對,怎麼會跳到零和遊戲呢?讓公娼連原本賴以維生的七都不見了!工廠裡的女工月入二萬元,拼命加班賺到二萬伍,可是老板賺得更多,這不也是公認「正常」的現象嗎?而台灣的勞雇關係裡,工人勞動賺取的利潤與薪資的比例恐怕不連老板七、女工三都不到呢!可是台灣工運發展十年,在力量有限的情況下,也還只能按步就班地爭取降低工時、週休二日、減少職災...,還不敢一下子跳到廢工廠呢!

「性產業的剝削關係裡,除了業主抽取高利潤之外,還有為了服務男性的慾望,而造成女體的物化與傷害!」

若說性工作是對女性身體的殘害與剝削,滿足男性的慾望而使女性尊嚴淪喪。那麼,台灣的工廠每年斷送一千五百多名工人的性命,導致六千多名工人終身殘廢,這難道不是資本家對工人階級的殘害與剝削嗎?基層女工拼命加班、長期從事單調重覆性的工作以賺取生活所需,難道不是也同時滿足了資本家的利潤而備受踐踏嗎?

勞動階級為賺取生活所需,不得不出賣勞動力、辛勤工作以獲得溫飽,這是整體濟結構下的不得不然,勞動異化與身體受害都是這個結構對無產者的副產品。但就現實而言,作為一名勞動者,我們自立更生、不掠奪他人的生產、不剝削他人的勞動,公娼與所有的勞動階級一樣,都是很有尊嚴的。振振有辭為女性主體與尊嚴發聲的人,應該將矛頭指向那些掠奪者才對呀!

「馬永成說得好:公娼不是問題,有問題的是週邊的黑道介入!你如何面對合法公娼館掩飾非法人口販賣的事實?」

馬永成的邏輯思考顯然是不及格的。讓我們這樣說罷:股市操作員不是問題,有問題的是週邊的短期炒作、融資介入;台北市政府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財團介入、利益交換……….為解決這些問題,我們一舉廢掉股市、廢掉台北市政府,你同意嗎?拿128名公娼的生計開刀,說是要藉以清除數十萬名非法色情行業,這不是天方夜譚嗎?黑道介入、人口販賣問題嚴重,應該是嚴正檢討警政單位執法不公。如果公娼沒有問題,為什麼首當其衝的是她們?為什麼陳水扁不展現魄力廢掉警察局?

若新市府集中火力指向介入性產業的黑道與惡勢力,相信公娼必定額手稱慶,全力配合。一個政策若是正確的,何以最後對峙的竟是利益一致的兩造?我們可以想像,勞委會說要掃除職業災害,竟以關廠作為手段?或者說,竟下令不准工人勞動?難道不是官方加強安衛檢查、加重資方違法罰鍰、團結工人就廠監督力量,才是最有效改善勞安的方式嗎?同理可證,台北新市府要掃盪性產業「週邊的惡勢力」、要拯救「被剝削的妓女」,不正應該以加強警力取締、協助公娼成立工會自救、降低業者抽成底線下手嗎?這麼清楚的、可操作、應實施的政策,為什麼台北新市府看不見?

「可是,市政府一方面高喊掃除色情,一方面又發牌照給公娼,不是自打嘴巴嗎?」

這個問題正是陳水扁廢娼的真正答案罷?掌有公權力的人不去面對色情與娼妓的細緻問題,反而以最粗暴、偷懶的「廢除」方式,一了百了,且不許修改,這不是「暴君」是什麼?反正公娼不過百來人,作為選票,還不夠看;作為市民,又是社經位置最弱勢的一群。柿子挑軟的吃準沒錯,所以廢娼政策的執行效率超快。

若由政府發牌的公娼制令台北市政府尷尬,應該思考的反而是「監控發牌」妥當與否,也許應該執行的反而是明訂從娼者不違法,或者,至少也修改現行「罰娼不罰嫖」的荒謬惡法,讓公娼、私娼都免於受到警察、黑道的同步威脅。「公娼證」不再是唯一保障娼妓的尚方寶劍,性工作者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市府也不必發牌當總管了。

事實上,從勞動的觀點來看,公娼每週一次健康檢查的規定比你我的勞動還要安全;從雇傭的觀點來看,公娼與業主的利潤分配比你我的工作還合理;若說從娼者要付出慘痛的代價,這代價毋寧是來自社會歧視的眼光,逼她們難以翻身。當學者們振振有辭地援引數據,以從娼者酗酒、罹患性病等高比率來表達她們的痛苦時,我們必須說,對於鉛工廠的工人易罹患鉛中毒的問題,最好的解決方式是要求改善勞動環境,做好安全衛生。同樣的,為了照顧性工作者的身體,我們也許應該要求進入娼館的客人都要攜帶「健康證明書」,且遵守安全性行為的「消費規則」,才能確保公娼姐妹免於性病的恐懼;至於酗酒、吸安問題,同樣可見在高壓力工作下的人,而回頭追溯壓力的根源,竟是主流社會歧視的眼光──包括認為她們很可憐的你。

性工作是工作嗎?台北市的公娼妹勇敢站出來,以集體的力量拼命告訴你:性工作者反污名,性勞動要尊嚴!

1998年1月26日 星期一

從工傷看公娼

台北市的公娼,每週需進行一次的身體檢查以確定是否罹患性病,不像一般的台灣工人通常到離職後,才被致命的職業病逼得求助無門;台北市的公娼,都知道戴保險套才能保護自己的身體,不安全的性勞動,她們有權不接客,不必搏命打拼;台北市的公娼,不想上班或加班時,可以在家休息,沒有老板可以拿扣除全勤獎金或解僱令來強迫她上工;台北市的公娼,性交易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不必辛苦工作一輩子,還擔心被老板強制預扣的退休金會因關廠而血本無歸;台北市的公娼………..

難怪公娼自救會成為台北市戰鬥力最旺盛的抗爭團體,她們的勞動條件比起一般的受雇者,有更多的自主性,所以磨練了更多據理力爭的本領。

同樣是出賣勞動力,如果台灣工人的身體都可以享有每週一次的健康檢查,擁有拒絕不安全勞動的權力,和老板至少有勞動利潤三七分帳的比例……安全而合理的工作條件,只是勞動者最起碼的要求。台北市政府說公娼週邊的黑道介入、人口販賣嚴重,可是,台灣合法的工廠裡,每年就有一千五百名工人因職災喪生、六千名終身致殘,而勞動檢查率卻不及5%,一間工廠大概要等20年才輪到一次檢查!到底,在「火坑」裡工作的是誰?該被隡除的又是什麼?

難怪台北市政府要強制廢除公娼館,否則和新市府愈走愈近的財團產業裡的工人們,萬一都要求勞動條件比照公娼,那還得了?還是讓公娼變成私娼,或者「從良」進入勞動力市場,成為最底層的產業後備隊好了,這樣子,她們就會馴服得多了,工人們也就沒得比較了,反正一個比一個慘,隨人顧性命最重要。

是的,當勞動階層都閉上嘴巴,當老、弱、殘的拆遷戶都自市中心撤離,當低學歷、無技能的公娼都轉入暗巷營生宛若隱身,快樂希望的台北新都會於焉成形。哈利路亞。(1998.1.25刊於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1998年1月22日 星期四

打仗用的

高偉先生「坐看性丐盜匪『產業運動』的興起」一文(自由時報,一月二十日,以下簡稱高文),將公娼比喻為盜匪,遙遙呼應了前北市社會局長陳菊所言:「賣淫若能合法,販賣槍枝、毒品也可以合法了。」更再一次突出了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如何在法律之前已將娼妓嚴苛定罪!
娼、丐、盜的存在,源自於不同的社會問題。我們在公娼的生命故事中,看到許多來自破產的農村家庭、礦坑爆炸的礦工女兒、沿海的捕魚人家、經濟條件窘困的原住民……..,這都是在台灣經濟急速成長的過程中,被政策性犧牲的弱勢族群,也造成了貧窮女性自願從娼的結構性背景。正因為貧窮問題是結構造成而非個人因素,整個社會在面對公娼、乞丐時,便隱隱處在一個良心不安的窘迫狀態裡──社會不公的那根刺,如鯁在喉;有罪的是誰?

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人們特別喜歡拿販賣雛妓、黑道介入等「真相」粗糙地蓋在公娼身上,而乞丐遭不法集團操控的新聞也總是拿來大幅報導。指出隱身其中的罪惡,使主流社會鬆了一口氣:總算可以大聲疾呼、振振有辭了。面對貧窮、不足時,只令人良心不安──除非主流社會敢將茅頭直指貧富不均的結構錯誤!我們的社會寧可簡單地接受娼妓都是「迅速致富」、「愛慕虛容」,也不願更細緻地追究:是什麼樣的社會污名,使公娼只能蒙面抗爭?是什麼樣粗暴的政策,使合法緩衝二年的權利還要苦苦抗爭還不一定拿得到?

高文說:「娼、丐、盜、匪自古以來從未斷絕,但讓他們處於不被社會接受的狀態乃符合最低的社會正義,更是文明進步的開端。」高先生的意思是:娼妓廢不了,但就是要她們被踩到社會最底層,見不得人,才能處罰她們!高文大筆一揮,就將娼、丐與盜匪混為一談。但是,娼、丐不傷害任何人、不搶奪任何人的財物,反而是這個社會允許種種投機、炒作、政策性財團減稅等方式,公然進行大規範、甚至是制度性的搶奪行為,而娼、丐不過是謀取全家的基本生計,何以這個社會竟然要將他們踢到最底層,嚴重加以污名的同時,還要扣他們是違反文明的帽子,這不是太傲慢了嗎?

長久以來,「污名」就是資源所有者對社會的分化與排除,是強勢者藉以鞏固地位,打壓弱勢者的符咒。漢人對原住民進行資源搶奪時,順帶給後者貼個「骯髒、懶惰、酗酒、不負責任」的標籤;而一夫一妻制的異性戀霸權,則操弄整個社會對同性戀「變態、有病、不正常」的烙印……各式污名如同烏雲般籠罩在弱勢者的頭頂,迫其隱身聲、不見天日。而不能在陽光下生存的弱勢者,缺少成長壯大的養分,更加註定其弱勢處境,不得翻身。搶走妳的東西,再說你壞;因為壞,你沒有權利討論搶奪的事!-----這正是台北公娼被集體對待的方式。

公娼抗爭,給台灣社會帶來的衝擊與反省,不只是道德的、階級的、性別的,更是政治的。若高先生只看到「娼妓爭權,腐蝕民心」,我們倒要說,台北市議會演出的政黨惡鬥現形記,更令全台北市民倒盡胃口!拿弱勢公娼的生存權大作文章、玩法弄法,這樣的市議會鬧劇若不打烊,民主政治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