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3.19 台日
車抵台中,都傍晚了。我提議先繞去工廠附近,看看是個什麼樣的規模與環境,算是明天勞資爭議調解會前的一點準備功課。
小娟遲疑地開口了:「不要去了吧,反正明天就要和老板面對面談了 …. 」
「我想看看工廠。」我說:「就在外面繞一圈,不進去好不好?」
「不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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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的阿成透過後視鏡與我對看了一眼,開始倒車,退出那個巷口。
「受傷後,再也沒回工廠過?」我問。
「嗯,我不敢回去,會怕。怕看到那台機器,會作惡夢。」小娟悄聲說,用包著繃帶的左手掌敲敲自己的頭:「到現在,還是會作惡夢。」
離小娟的手被捲入機器的那次工傷,都快二年了。她北上就醫,開刀、植皮、復健、整型、復健
……. 基本的醫療大致告一個段落,但外出時她還是習慣包紮著彈性繃帶,一來是固定皮膚增生不致起伏太大,二來也是遮住歪扭的指關節及傷疤。
受傷那年,她才十七歲,商職夜校的工讀生。說是工讀生,但工時和一般女工無異,偶而假日加班也全力配合。當初選擇唸夜校,小娟就成為務農的家中很重要的經濟分擔者,她從高一起就待在這家塑膠射出廠,工人才十來個,她年紀最小,乖巧、懂事、笑臉迎人,老員工都疼她。
在工傷協會,各行各業各式各樣的職災都有,我總要找機會看見廠房、看見機器、看見員工了,才覺得能真正進入勞動流程的想像,從而紥紥實實地與工傷者一起評估勞資調解的計算。許多塑膠射出廠由於低技術、利潤有限,都大量使用外勞,我受理的職災經驗是一片空白。認識小娟後,我特地跑了幾家工廠去看塑膠射出是什麼樣的生產流程,搞不懂幾乎是全面自動化的機台,為什麼還會把工讀生的手捲進去。
「機 枱 要清洗啊。」小娟說:「有時候趕貨,清洗的時候也不停機,他們看我是女孩子比較細心,就交給我做。機器一面跑一面清洗,我自己都覺得好危險。」
十七歲的夜校生,在塑膠料滾燙流出、一道又一道加水降溫的生產流程,追趕著清洗機檯,難怪她怕。這個害怕,到發生事故後,證實了代價竟是勞動者的血肉之軀!害怕驚伏著,長成一個又一個惡夢。
那時候,我們正開始草根立法。每週日密集聚會,邀請職災工人與工會幹部一起討論,勞動過程中每一個不安全的環節,工傷後就醫、談判、求償、復職的連續問題,繁複而真實。在沒有官方版本的對照,沒有其他國家法案的參考下,我們試著從工人最切身的痛出發,點點滴滴的血淚經驗匯聚成「職災勞工保護法」。
小娟的害怕,使大家清楚看見,除了老板對勞動力「用壞就丟」的普遍心態外,也有許多工傷者是害怕回到原廠工作的。七年的抗爭後,職保法終於在 2002 年正式公布實施,小娟的害怕作用在最後通過的法令中,就是打破原有的雇主決定制,把離職的選擇權交還給職災工人。
多年來,協會受理的職災勞資爭議案中,工作權向來是最難爭取的部份。多數老板會藉著談判賠償金額的同時,終止雇傭關係。勞基法 13 條規定,職災醫療期間,不得解僱。但醫療終止後呢?沒有任何法令規範。殘的、病的工傷者放回到職場的叢林法則裡,或被調職、或考績極差、或薪水下降、或同儕壓力、或管理不當 ……. 等因素,都會迫使保住工作權的人,最後還是自請離職,被迫失業。這樣慘痛的經驗,使我們在職保法中對工傷者留任原廠作了許多設計,就是為了防止雇主變相逼工人走路。
防得了嗎?真實世界中,掌有資本所有權的雇主在勞雇關係中也掌有去留的決定權。小娟的害怕,讓我們認真思考:除了保住工作權,工傷者也必須擁有離職權!
離職不難,難的是結算之前年資,帶著資遣費、退休金的離職。之前的勞動法令中,工傷者資遣、退休,都由雇主決定,不想再回到原工作的工傷者,除了身心受傷,還要放棄之前的年資,離開,一無所有。後來,我們在無數次的立法院協商中,一直帶著小娟的害怕,爭取工傷者自請離職,不妥協。最後立法通過的職保法明確規定:工傷者因身心殘廢不堪勝任工作,或不滿雇主的新職務安排的,得以自請資遣、或退休。
從個別的害怕出發,我們找到集體的力量,共同走,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