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八月的時候,小樹五歲半,週末早晨孩子起床了,父母都起不來,她要吃早餐,吐司好嗎?不好。芝麻糊好嗎?不好。牛奶好嗎?不好。
這是假日,她朝待假日的早餐不同凡響,不能是家常的、現有的,但也不能太複雜、媽媽無以負荷。她的期待很務實,很難以拒絕:媽媽陪伴小樹一起走出巷口,到對街買美而美的肉鬆三明治,以及甜得不得了的柳橙汁。[@more@]
我們走了幾次,我一次比一次更清醒地授權。哪,這是老板,跟她說你要什麼和什麼。哪,這是一百元,你去付帳,老板會找錢給你。哪,過馬路要看沒有車子才能趕快跑過去。再停一下,一定要看清楚哦,車子撞到會很痛,要小心哦。哪,這樣,就到家了。
會不會?會了嗎?真的會了嗎?可以了嗎?
然後,某個早晨,我幫她換了衣服,她且慎重拿了一只紅色的皮包,我交給她一百元,交待二杯豆漿、一杯柳橙、二個三明治。她興奮地單獨出門,十分鐘後凱旋歸來。母女同樂。
這個遊戲,再玩了二次,她就發現要一早出門買早餐原來是件差事,玩夠了,不願作工,我就此停了差使小女婢的美好時光。老實起床幫她弄早餐。
事隔將近一年,她突然決定扮演一個貼心的角色。早晨她自己換好衣服(是的,很早開始她就自己挑選當天想要的裝扮,不任由我打理了,我若要改變她的主意,一定得是誘導式的:「啊,這件短褲的蝴蝶結好可愛哦,和你的T裇上的紅絲帶,好像好朋友哦!」把我屬意的搭配靜靜放在床上,讓她思考後自願更換/或決意不更換,勉強不得。),輕輕溜到我們房裡,主動到存錢筒撈了一把零錢,獨自過馬路去買了一家三口的早餐,再沈重地提回家,安靜地在客廳看電視。
等到一雙父母昏天暗地醒來,睡眼惺忪路經客廳,才猛然發現一桌的食物,小樹很大方地說:「這是給你們的!」
賜予我們食物如打賞,但表情分明是要求一個隆重的讚美。
我想我是讚美得太快了。沒幾天,她把存錢筒的一堆銅板都拿出去,帶著玩伴們去雜貨店採買,直到鄰居媽媽好心提醒我們:「怎麼隨便把錢交給這麼小的孩子呢?」
我想指責她亂買東西是不對的,但她淚眼汪汪辯解:「不是我啦,那罐糖果是皮皮要買的啦。我沒有亂買啦,是王佩君要飲料的啦……」
總之,買東西都是別人的欲望,她不過是付錢而已。
啊,作為一個自小教導她要慷慨、與人分享,忍不住在實驗與偷渡部份共產思想的媽媽,這真是個大難題啊,欲望與金錢,消費與佔有,貨幣的所有權以及不應收買的友誼
…….
果然,沒有白吃的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