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8日 星期日

移工運動的主體形塑

[@more@]
(2008.9台社二十週年)
移工運動的主體形塑
─以「家事服務法」推動過程為例
2008/09/01顧玉玲

1.從劉俠事件說起…

2003年2月7日凌晨四時,前國策顧問劉俠遭印傭維娜毆打送醫,次日凌晨時分因心室震顫、急救無效身亡。
劉俠因類風溼性關節炎導致四肢萎縮,全身多重障礙,但以筆名杏林子出了許多幽默豁達的書,文章多次入選中學國文教材,她以自身的經歷長年投入台灣殘障福利運動,於1982年創辦「伊甸園」(後改制為全國性的「伊甸基金會」),1989年聯合全國73個身障團體組成「全國性民間殘障團體聯盟組織」(後改名「中華民國殘障聯盟」),2001年受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一名受人敬重的社福先鋒,竟然因心神喪失的印傭半夜毆打,間接導致猝死,得年六十一歲。此事震驚全台,新聞都上了頭版頭條。

這件事,媒體的第一反應可以在事發當時的新聞標題上窺見一二:「鄰居說撞邪了」(中時晚報2003/02/07)、「邪靈附身?印傭午夜捉狂打傷劉俠」(中國時報2003/02/08)...無一不是夾雜著對異鄉人的妖魔化、神秘化的想像,即便外勞 引進台灣已經十餘年了。

這件事,隨著劉俠猝死,各界蜂湧而入的哀悼與追思,立法、行政部門開始出現口徑一致的說法:「外勞精神疾病,勞委會難把關」、「立委要求檢討外勞政策/有人認為應禁用外勞,有人要求加強篩」(自由時報,2003/02/09)、「陳菊:將檢討監護工制度」(聯合報,2003/02/10))、「外籍監護工,將逐年縮減」(自由時報,2003/02/10)。由官方所主導的主流論述在第一時間搶佔各大媒體:全面問題化、污名化外籍勞工,她們可能有病、她們素質不佳、她們是罪魁禍首,而主管機關若有錯 就錯在不該引進外勞,不該任令個別家庭依賴外勞的服務,最好能全面禁用外勞,隡除禍源,問題就解決了!

這件事,劉俠在送醫急救後,透過伊甸基金會對外表示,身體已無大礙,只有全身酸痛,對外傭的舉動,劉俠也想不透,「只能猜想,也許她很想回家吧。」(中時晚報,2003/02/07第三版,陳世財)而劉俠的弟弟劉侃表示,「他相信姐姐不會埋怨毆打她的印傭,目前也不想去追究。」(聯合晚報,2003/2/8第三版,邵冰如),劉俠為人敦厚,過去多年陸續聘用三名外傭,視如家人,她甚且曾提名上一個外傭競選台北市模範勞工。她往生後,家屬都遵照她生前的言行,不追究維娜的民事責任。

這件事,維娜有口難言,除了一再向檢察官重申沒有毆打劉俠,她一如其他外勞,沒有公開說話的機會。二月九日,當現任總統陳水扁、在野黨黨主席連戰、勞委會主委陳菊紛紛赴劉俠靈堂致意的時候,一百五十多名外勞利用週日休假,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以下簡稱TIWA)的協同下,手牽手以印尼歌曲「英雄」及燭光表達對劉俠追思,她們手捧白爉燭,為不幸猝死的劉俠悼念,也為心神喪失的維娜祁福,有人當場哭紅了眼:「希望社會各界不要因為劉俠過世,把所有外勞都當成洪水猛獸。」(自由時報,2003/02/10第五版,楊久瑩)

這件事,服務外勞的非政府組織進入看守所,協助維娜刑事訴訟 ,並整理出維娜的心聲,在二月十六日召開的「避免劉俠悲劇重演!要求訂定家事服務法」聯合記者會,我們才有機會聽到維娜的故事:「劉俠有65公斤對我而言也很辛苦。她對我很好,我很愛她,我自願不要有休假。七個月來,我只有在去年十二月印尼新年時,外出打公用電話回印尼,因為電話亭很遠很遠,我拼命用跑的去,用跑的回來,因為我知道劉俠的生活幾乎要依賴我...」 這裡,維娜就像其他成千上萬在台照顧重症患者的外勞一樣,沒有休假,她們盡心工作,被照顧者也待之如家人,但「不曾休假」這件事,似乎才讓台灣社會第一次隱隱觸及核心問題:致令外傭捉狂的,難道不是這個沒有休假權的家庭職場嗎?

這件事,串連了全台灣十數個外勞服務團體 (2003年成立「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2007年更名為「台灣移工聯盟」,為避免前後名稱不一致造成混淆,本文中對此聯盟一律以「移工聯」簡稱之。),引後此後持續多年的「家事服務法」立法行動,以具體的抗爭、遊行、宣導、勞教、連署、立法、國會遊說等集體行動,倡議相關外勞政策的修訂,挑戰台灣的「新奴工制度」 。2003年底,移工聯發動台灣首度移工遊行,並促成日後每兩年一次的移工大遊行,外勞參與工運的角色從1992年起的聲援本勞遊行,到以外勞為主體,邀請本地人共同參與。而推動家服法的過程,從與官方的直接對抗,到後來意外引發與各民間團體的數次溝通、正面衝突爭,原本邊緣化、無法發聲的移工主體,也在動態的過程中漸次成形。

這件事當然不是單一事件,經由各方力量的介入與作用,事件有了豐富的不同面向。本文想藉著「劉俠事件」一路衍伸到「家事服務法」的推動歷程,來探討事件、行動、與主體的交錯影響,並定焦在移工運動的主體形成與其他社會力量的對比。沿著這個線索,我想討論在特定歷史情境下,主體如何出現、或何以無法真正成形?國家扮演什麼樣的角色?為何會引爆民間社會的矛盾?外籍家務工踩到什麼地雷、碰到什麼社會力之間的矛盾與衝突?真的是衝突嗎?誰獲利?誰受害?民間力量如何互為主體,不談階級立場,也可以真實合作嗎?不同的社會力量在什麼基礎上,可以協同對抗國家政權?

2.真相是什麼?同一個事件,不同的詮釋與鬥爭

聚焦在「劉俠事件」,我們看見同時出手的官方、媒體、劉俠家人、民間社團,都在進行一種有立場的介入,分析這些動力及交錯的過程,都得回到各自的既有處境,而這個情境也不是憑空來的,而是基於特定的歷史過程,介入的動能則來自不同的立場選擇。

2.1無以命名的事件

劉俠與八十一歲的老母親共居,多年來陸續聘用五名外傭照顧劉俠的生活起居、翻身、上下輪椅及吃飯喝水洗滌等日常生活照護,目前受聘的印傭維娜已照顧劉俠七個多月,母親與劉俠都很滿意維娜的工作,平日待之如家人,勞雇關係良好。二月七日凌晨半夜一時及三時,劉母於睡夢中被維娜二度搖醒,表示有地震,但劉母要她不必大驚小怪,回去睡覺;俟半夜四時,就聽見劉俠大聲呼救,劉母進房只見劉俠與維娜雙雙跌在地上,維娜正用力拉扯劉俠的身體。事後維娜對檢察官表示,她夢見劉俠父親托夢說有大地震,要她緊急帶劉俠出去,她二度去叫劉母不果,趕緊自己抱了劉俠要向外逃生,卻因劉俠太重而跌落床下,她絕對沒有毆打劉俠。次日凌晨四時,劉俠因心室震顫,不治身亡 。

2.2劉俠:社福鬥士的歷史定位

一個外勞行凶的故事裡,受害者也同時陷入困境。外界如何理解雇主被傭人毆打?莫非是雇主虐待在先?家庭內的勞雇關係緊密,任何爭議都足以引發太多「不足為外人道」的聯想,勞雇雙方同時承受污名。即便劉俠長年投身社福運動,是殘障福利界的精神領袖,且早已受人敬重,但事件發生時,擠壓而來的潛在質疑,仍令劉俠家人必須強調與印傭同桌吃飯 、勞雇關係良好,外勞一時捉狂可能是思鄉情切 。劉俠的胞弟劉侃也在喪事告一段落時,將矛盾指向外勞仲介制度,認為「仲介的雙重剝削可能也會成為外勞情緒不穩的因素之一,他積極建議政府修改法令推動非營利機構辦理外勞仲介業務。」(聯合晚報,2003/02/12,何祥裕)。

劉侃與劉俠參與殘障福利工作二十年,使他得以有能力將一個受害者的家屬角色,轉換成政策上的積極建言者,也讓劉俠猝死的新聞,不會只留下總統府弔唁的「應予明令褒揚,以彰馨德」,將國策顧問的角色,更挪向社福鬥士的歷史定位。這裡,媒體呈現的事件定性,無疑也是多方角力的結果。劉俠這個已逝的主體,藝文界的朋友追憶其樂觀強韌,社福團體肯定其勇敢堅持,在在都使得黨政高官的追悼不過是其中一小塊,也超越一個受害悲劇的格局,展開對政策省思的視野,成為劉俠留給台灣社會的追憶。

2.3外勞:在集體行動中出現的多重主體

事件另一端的當事人,印傭維娜,事發後立即被送到土城看守所羈押,且其最後無罪釋放是基於「暫時性精神異常、心神喪失」的醫生鑑定,更使其主體模糊不清,無法出現。但這樣的一個無聲的、心神喪失的維娜,恐怕也在說著一種無聲的控訴:為什麼,維娜會心神喪失?如果是你,連續七個月沒休一天假,你會不會也瘋掉?

TIWA基於多年從事第一線移工服務的警覺,捕捉了這個被社會忽略的聲音,先即時以軟性的燭光追悼表達心聲,探視維娜後再擴大邀請其他移工組織,以聯合記者會指出「沒有休假」的結構性困境,朝向「訂定家事服務法」的移工運動。這裡的主體是多重的,維娜、以及其他因過度疲累而自請離職、或撐到身心潰散而被迫遣返的看護工們,她們是沈默的主體,唯有當「事件」發生,才隱隱見到有口難言的身影。第二重主體是可以休假、但同時承受問題化污名的外勞們,他們在週日聚集起來,以有限的休假時間組織了移工自主團體 ,捧著白爉燭,為死去的劉俠悼念、為受監禁的姐妹擔憂,同時也扺抗台灣社會對外勞的污名。第三重主體是第一線服務外勞的NGO組織,即後來「移工聯」的成員,這些團體都長期從事外勞服務,其豐沛的組織、培力經驗,成為事件後快速集結、有效串連的物質基礎 。

2003年起,「移工聯」草擬工人版「家事服務法」,規範家務勞動條件及勞雇、仲介責任,讓公權力介入私人的勞雇契約,要求工時明確化、強制納入健勞保、明定休假休息權益、居住空間保障受雇者隱私權、女性保護與性侵犯預防、明確界定勞動內容、訴訟補助及安置收容....等基本勞動人權保障,不分本籍、外勞,適用所有家庭類勞工。從單一事件出發,通向台灣移工運動的漫漫長途,一路開啟新的議題與鬥爭,進行全國勞教、連署、與抗議行動。也就在家服法二度在立法院成案、勞委會也同意研商勞基法擴大適用範圍的可行性時,部份社福團體出現抵制的動作,他們或是在國會進行「反遊說」,要求立委撤簽家服法 ,或是直接抗議勞委會,要求先有完整社福配套,再研商家務工立法保障 。台灣移工的主體也在一波波抗爭行動中漸次成形。

2.4勞委會:對不起,都是外勞和前朝政府的錯

在劉俠事件中,外勞行政主管機關勞委會從一開始表示:「若查出外傭違法施暴,將廢止其聘僱許可…勞雇雙方亦可合議終止契約,屆時該名外傭將遭遣返命運」(中國時報2003/02/08)的個案式說法,因應劉俠猝死而快速提昇到政策主張:「勞委會指出,目前已規定外勞引進前必須接受詳細健康檢查,其中有關精神疾病也已列入健檢項目。」(自由時報,2003.2.9第七版,陳中興),勞委會主委陳菊並親至劉俠靈堂弔唁,所有的媒體都大幅報導了她握著劉侃的手連聲說:「對不起!」。到底,她在道歉什麼?陳菊表示:「勞委會本來對於外籍監護工的品質將會要求更高、更專業。此外,雖然外勞健檢原本就將精神狀況列為其中一項,但往後對於精神鑑定將更加嚴格要求,也會要求來源國配合。…..未來將逐年分階段減少這部份的外籍人力。」(自由時報,2003/02/10第五版,洪素卿)意思是:勞委會沒做好把關,讓品質不好、不專業、精神狀況有問題的外勞進來台灣,對不起;未來會減少引進外勞,以測安全,對不起;都是外勞的錯,對不起。陳菊宣布逐年減少外籍監謢工,像是避開高危險群,以確保台灣人的安全。

除了歸罪外勞,陳菊還說:「要追究引進監護工政策,是誰開的大門,舊政府的黨政要員賺了多少利益? 誰在操控仲介公司?」(聯合報,2003/02/10,李順德)把引進外勞的政策全盤推給前政府,仲介公司的背後是前朝官員,像是她已任勞委會主委三年卻毫無責任。2004年3月2日,勞委會公告通過修法,開放非營利團體經營仲介外勞業務,凡設立二年以上之全國性組織,都可申請附設人力仲介公司,仲介費最高只能收取一般營利性仲介公司的八成。但由於仲介市場早已全面商業化,背後政商勢力結構與利益分配都已然飽和,TIWA即多次公開指出:除非官方強制實施「國對國直接聘雇」,將媒合及管理業務收歸國有,再將部份工作委任非營利組織,否則,在既有的商業遊戲規則裡,非營利組織根本沒有生存空間。果不其然,勞委會放寬非營利組織介入仲介的政策,後因乏人問津而不了了之。一直到陳菊下台,仲介制度也不曾改變 。而「移工聯」提出具體的替代方案,要求取消暴利的商業仲介,全面實施國對國直接聘僱,也一直沒得到當局的採納。

2.5悲劇繼續發生….

劉俠逝世後數年,2006年9月24日,台中市一名菲傭比西塔傍晚時分持刀砍殺一家雇主四口,比西塔來台一年六個月不曾休假,神智不清下持刀行凶;同年11月17日,在南港,來台二年的越傭馮氏梅持菜刀追殺雇主,造成一死一重傷的慘劇,隨後馮氏梅跳樓自盡導致下半身重殘癱瘓……維娜、比西塔、馮氏梅、還有其他不曾被披露出來的女性看護工,一個個被送進看守所,她們都心神喪失,有的經一年起訴調查後無罪釋放,有的尚坐在輪椅上、長期羈押等待判刑,這些不同國籍、不同服務地點、照顧不同對象(身障者、小孩、老人)的看護工,都不是遇到壞老板、都不是勞雇糾紛,她們唯有一個共通點:從七個月到二年的在台工作時間裡,她們從來不曾休假。

劉俠事件至今,外勞政策仍在原地打轉。仲介制度一樣剝削外勞,家事服務工也依然無法可保、全年無休。但一些社會力量已慢慢在過程中集結、轉變、互相鬥爭、形成對話。

3.特定歷史情境、生產關係下的移工主體

主體因現實處境的不自由而有其限制,但也因對壓迫的反抗而出現動能,這些動態的掙扎、對抗,都一點一滴在形塑主體的形成。本文聚焦在劉俠事件後的各式社會力所擠壓成形的移工主體,這裡,並不是「原本就有」的移工主體被召喚出來,再賦予集體認同的意義,而是在具體鬥爭中不斷改變、並因持續培力的工作而點滴匯聚成的集體樣貌,個別的人在集體中一起被改變,同時也共同參與形塑主體的過程。一旦這個鬥爭停止,主體也不復真實。

3.1沒休假、沒組織:無法成為主體的外勞

長期以來,政府將老弱殘病的基本照顧丟給個別家庭解決,早形成台灣中下階層沈重的負擔。1992年,政府正式開放引進廉價的外籍家務工,以填補龐大的社福需求。至今,已有將近十七萬的外籍家事服務勞動者 ,散落在台灣個別的家庭、或醫院裡,以長工時、低工資的勞動條件,持續修補台灣社會福利、照護制度的缺漏。諷刺的是,由於家庭類勞工被排除在勞動基準法的適用範圍外,使得這塊殘缺的公共社福領域徹底私人化、市場化,公權力除了設立引進門檻的條件,對外勞來台後的工時、休假、工作內容與勞動條件,完全沒有規範與保障。
同樣沒有勞基法保障,但本地家務工專業分工清楚,依時、日或月計薪,保姆不必打掃洗衣、看護工無需買菜烹調、清潔工更不必接送小孩,有的管家且採上下班制,不必二十四小時待命。而外勞進入個別家庭後,經常與被照顧者同房而居,工作與生活領域高度重疊,家事繁雜,多半處於隨時待工的狀態,若沒有定期休假,意味著全然失去放鬆、交友、匯錢、甚至上教堂(或其他宗教活動)的機會,加以語言不通、資訊封閉,沒休假就形同斷絕一切的社會支持網絡。

這群散佈在各醫院、家庭之中的外籍勞工,有九成為女性,她們的勞動條件十分特殊並孤立,經常一個雇主聘僱卻三四家親戚輪用,也有忙完早餐送小孩上學後,還到雇主辦公室當無償小妹。她們的行走動線十分侷限,二十四小時與雇主相處,卻沒有勞工保險,不受勞基法保護,工時與休假更得靠個人運氣而定。她們作為台灣社會的短期移工,千里迢迢來到台灣勞動、補足本地社會福利的不足,照顧老、殘、病、弱、幼的家庭需求,為穩定台灣社會發展貢獻心力,卻在侷促的工作場域,同時承受種族、階級、性別的多重壓迫。

在台灣,外勞市場根本是一個單向的買方市場。理論上,資本主義的勞動力市場裡,勞雇雙方有限的「自由」 買賣維持了勞動條件的穩定、平衡,太惡劣的雇主,工人迫不得已也只好離職他就。但台灣政府卻對合法引進的外籍勞工立下「不得自由轉換雇主」的緊箍咒,不能換老板,所有的勞資協商都不可行;不能換老板,就是單方面的忍辱吞聲。此外,多數外勞來台前都需借貸繳付折合新台幣十幾、二十萬元的高額仲介費,若提早解約只能遭受遣返,沒來得及存到錢就返鄉則意味著立即面對龐大的債務,比出國前更慘……種種不利的條件,都逼使多數外勞只能選擇忍氣吞聲,不敢辭職。

自劉俠事件以來,外籍家務工持續爭取「休假權」 ,要求的不只是忙碌工作一週後的一日放鬆,更意味著休假以脫離勞動領域,才得以結交朋友、掌握資訊 、尋求協助,甚至,得以組織自主的團體 。而對弱勢者而言,麥克風從來不會主動交到他們手上,唯有藉著集體行動,才有發聲的機會,主體才得以被確認。沒有休假的外勞,不啻是提早剝奪了他們成為主體的社會條件。

我們傍晚時分看見她們倒垃圾,我們在醫院、公園看見她們推著輪椅,她們是沈默、無以發聲、無以集結的分散個體,而最大的壓迫來源正是台灣的外勞政策。

3.2國家退位、弱弱相殘:照顧者與被照顧者被迫對立

過往,家務勞動泰半由家中的女性(妻子、女兒、媳婦、媽媽)無償承擔。如今經濟弱勢的家庭,大多要靠雙薪(外加就學子女的貸款、打工)才得以生存,一旦家有病殘老幼的照顧需求,幾乎沒有其他援手,唯有期待公共化的托育、照顧、養護服務,一般稱之為「社會福利」。隨著高齡化的時代來臨,長期照護的需求日益增加,在公共福利嚴重不足的情形下,廉價的外勞成為許多家庭最不得已的選擇。這裡,不論是國家承擔,還是個別家庭付費,我們都得先承認:家務勞動,就是一份「工作」!這個工作,需要技術、勞力、與付出,很多時候,甚至需要情感的支持與承擔。不管社福體系以「服務提供者」、或「居家服務員」來稱呼,這份工作就是有工資、有職災風險、也有聘僱(由國家或個人承擔)關係。

面對龐大的社福需求,內政部依照身心障礙程度、經濟狀況提供個別家庭一定時數的免費居家照顧,俗稱「喘息服務」,原意是讓負擔照顧責任的母親、妻子得以在公部門提供臨時照護期間,稍獲喘息。不料,1992年開放引進外籍看護工後,內政部竟片面以行政命令明訂:聘有外籍看護工的家庭不得申請免費的居家照顧。此舉嚴重侵犯被照顧者的公民權益,也對外籍照顧者有明顯的種族與階級歧視──本地婦女需要喘息,外勞就不必了嗎?台灣政府明目張膽地認定外勞可以全年無休,毫無喘息!造成的結果是,照顧者全年無休,被照顧者也無法獲得良好的照顧品質,而取消喘息服務更導致大量本地居家服務員的失業。錯誤的政策,同時壓迫本勞、外勞、與被照顧者!

勞委會曾於1998年四月一日指定個人服務業適用勞基法,後因工時難以難定等原因而於1999年一月一日起不再適用 。2003年劉俠事件後,「移工聯」要求家務工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或儘速制定「家事服務法」。在移工聯持續的行動施壓下,勞委會於2005年5月20日公開表示,因家務勞動具有「個案化」及「多元化」的特性,不便訂定一體適用的法令,將研擬「外籍家庭看護工/幫傭勞動契約參考範本」(即「定型化勞動契約」)為替代。事實上,家庭類外勞來台前都已與雇主簽訂勞動契約,這份契約,基本上也幾乎是「定型化」,大同小異,有休假、有工作內容、也有加班規定,但外籍家務工合法引進十六年了,這樣的契約若真有約束力,民間移工團體也就不必到處救火、補漏洞了。再者,若以個別的勞雇契約為約束,一旦勞/資任一方違反契約,就成為一般的民事糾紛,而民事糾紛無非就是法庭相搏,連本籍勞工都禁不起曠日費時的法庭程序,更何況是隨時可能遭遣返的外籍工人?「定型化契約」不過是讓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逃掉他們的責任,讓家務勞動更加邊緣化、人肉市場化。

多年來,不論藍綠政府,在勞動政策上都不約而同地朝「勞資協商,國家退位」推進。這在工運發展強大的地方,也許還行得通,但台灣的勞工運動發展不過這十數年,工會組織率超低,力量薄弱,放任勞資協商等於是放手讓資方打工人,無視於小工人和大老板在法律及資力上的不對等位置。而以外籍幫傭、看護工來說,家庭內的職場原本就孤立、封閉,沒有親友、工會的支持系統,再加上勞動者的短期居留身份,使得各種社會資源的取得更加不易,個別的家庭類雇主也沒有集體協商的機制,在這樣的混亂狀況下,更需要國家積極介入,定出相關法律依據,避免爭議與漏洞。

家庭早已是一個職場,有僱傭、有勞動、有管理,這個私領域裡的生產關係,也應該是公共關係。理想上,我們期待「家務勞動公共化」,由國家承接個別家庭的需求,而明訂家庭作為一個職場的基本勞動規範,正是促使長期照護體系建立的重要前提。不管是「一體適用勞基法」,或另訂「家事服務法」,都不過是正視「家務勞動就是一份工作」的既存事實,這不是「爭福利」,不能以「增加雇主成本」的擔憂作為抵擋。若經濟弱勢的雇主無力承擔合理的勞動條件,更應該要求政府釋出社福資源挹注,而不是以壓榨看護工為替代。

當不曾休假的外傭心神喪失、持刀砍人,勞雇雙方都成為結構下的犧牲者。劉俠事件後,官方與媒體都將矛頭指向維娜的異常精神狀態,或是要求加強健康檢查,或是呼籲個別雇主要善待外勞、小心觀察外勞是否有異狀,再一次將責任丟給弱勢的勞雇雙方,逼迫原本相互扶持的照顧者、被照顧者陷於對立的兩造,而公權力全然束手旁觀。

3.3民間愈對立,官方愈得利:選擇什麼階級立場決定你站在鬥爭的那一邊

在既有的結構下,經濟弱勢的重症患者家庭,恐怕經常要掙扎於「要不要讓外勞休假?」的矛盾情緒中。理性上,外勞是人不是機器,不能無限制使用,因全年無休導致月經提前終止、心神耗弱砍殺雇主的案例時有所聞;實務上,癱瘓在床的身心障礙者,就是需要全日守侯、每二小時協助翻身以免褥瘡的看護,失去社福挹注只好全部轉嫁由外勞「不休假」以彌補。許多「好雇主」,如劉俠及其家人,在自己有限的能力內,給予外勞應有的尊嚴與生活條件,但仍無法避免維娜因長期無休而心神喪失、犯下不可挽回的錯誤。個別家庭內,社會上最弱勢的兩群人,卻因國家失職而成為結構下的犧牲者。

勞委會陳菊主委公開弔唁劉俠時承諾:「未來將逐年減少引進外勞」,早已破功 。近年來勞委會甚且公開表示:「社福外勞」(即看護工)不列入總量管制,不設人數上限。於是我們看到,台灣社會有愈來愈多的家庭依賴廉價外勞的協助,但外籍家務工的勞動條件卻政策性地日益惡化 。

2005年12月11 日「反奴工制度大遊行」的五大訴求之一,就是「要求家庭類勞工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或另訂家服法」。當逾千名外勞及台灣民眾遊行至勞委會大門口,勞委會即發佈新聞稿,公開承諾將研商家務工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邀請外勞、社福、仲介團體共同討論。之後,牛步拖車地開過二次會議後,2006年11月22日,部份社福團體 至勞委會抗議,提出「給我長照,否則免談」公開聲明,現場高呼:「我要活下去」,擔心家務工納入勞基法後,聘僱費用大幅提昇而雇主無法承擔。殘障聯盟副秘書長王幼玲 表示:「外傭適用勞基法將引發很多問題。」(聯合報,2006/11/23,a14版,陳嘉恩)要求對雇主需求先全面進行普查、提出長期照護的配套措施後,再談外勞保障。勞委會隨即無限期停止研商會議,向「移工聯」表示:「等民間團體有共識再說。」直至2007年12月9日「我要休假」移工大遊行前夕,勞委會才又緊急宣布將研商於二年內全面適用勞基法。但數個月後,民進黨下台,勞委會人事又重新洗牌。

2008年政權更替後,「移工聯」重新展開家服法連署提案,於同年7月11日在立法院召開「家事服務法公聽會」,殘障聯盟現場發表聲明:「我們不需要家事服務法」,要求「由國家負責外籍看護工的引進及分配,照顧服務的提供者負責管理、訓練及監督,家庭根據需要購買居家照顧服務,依據家庭經濟能力支付費用」 。事實上,採取「國對國直接引進、聘僱」原本就是「移工聯」多年來的主張,弱勢雇主不該承擔國家失職下的額外支出,要求國家介入的立場,勞雇雙方的利益原本就是一致的,不過是勞委會一再拖延、拒絕採納。更進一步說,不論是由國家或個別家庭承擔聘僱責任,家務工的勞動規範與保障都是必要條件,不能以一個更大的訴求(改變照護制度)而否定工人的基本需求(立法保障),兩者相輔相成,根本無需二擇一。

官方的回應向來被動、保守,針對家務工立法保障的訴求,勞委會先後二次明確的公開承諾分別在2005年、2007年的移工大遊行前夕,因「移工聯」大型抗爭行動的壓力,才逼出官方具體的回應。外籍人士來台後的集結行動,原就有遭警方或雇主藉故遣返的風險,難度較本地人更高,但本地社福團體的一紙聲明稿或國會反遊說的行動,卻足以讓所有意圖鬆動結構的努力停滯不前,外勞政策保持現狀,倒退回到原點。反正,外勞沒有參政權、投票權,政治角力一定是輸家。諷刺的是,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其實多是類似處境的弱勢階級,何以竟成了政治角力的二造?在推動「家事服務法」過程中,家庭勞雇雙方看似矛盾對立,但真的是你有我無的零和遊戲嗎?對立的是現實的利害衝突、還是選擇的階級立場?

家服法運動最大的貢獻恐怕就在於,原是挑戰官方政策的移工運動,無意間率先引爆的竟是社福團體的抵擋、造成民間團體的拉扯,而隨著一次又一次推動社會對話與改變,一方面打開移工運動的視野,與其他團體進行合作與協商;一方面卻也暴露出所謂民間力量,並不必然有一致的階級立場,對抗的矛頭也不必然都會指向官方。這裡,我所說的「階級」,指的是傳統生產關係中的階級差異,不一定是家庭職場中的「勞雇」關係。正因為公共政策的缺席,才導致弱勢家庭成為外勞的直接雇主,而許多家庭內的勞雇雙方在社會關係裡都同是受雇階級。階級鬥爭,指的是壓迫者與被壓迫者之間的鬥爭,選擇什麼階級立場會決定你站在鬥爭的那一邊。以殘盟為首的社福團體積極反制家服法,先後提出長期規畫的照顧體系、國對國直聘以抵制家庭類勞工的勞動保障,拒絕進入勞基法、或家服法的具體討論,讓勞雇雙方有機會協商出相互理解的共識與法令設計,反而讓原本該負起責任的官方(勞委會或內政部)坐收漁利,成為仲裁者,適巧逃掉政策規劃的責任。

這是一個不斷拉扯、拖延的過程,民間愈對立,官方愈得利。表面上看起來是民間缺乏共識、利益衝突,但實情卻是國家失職,導致在有限的資源裡,弱勢與弱勢只能相互擠壓。我們要看清楚並高度警覺的是,任何「先有配套,再有保護」的拖延,或「檢討總體制度,不必勞動立法」的詭辯,都會陷入執政者分化弱勢者的詭計,形成弱弱相殘,鞏固既有的壓迫結構。

3.4共創三贏:外勞有休假、本勞有工作、照顧品質有保障

自2003年起,「移工聯」草擬工人版「家事服務法」,進行外勞的擴大勞教、連署、組織行動,並於草案完成後,一一與殘障福利及婦女團體 溝通、交換意見,開放修訂「家服法」內容,並主動拜會內政部部長 要求恢復喘息服務,以保障勞雇雙方。過程中,不斷遭遇各式反彈:「她就像我們家人一樣!」、「她自願不休假,她想多賺錢。」、「她若是學壞了,逃走了怎麼辦?」、「立法會鞏固家務市場化,不利於婦運推動家務公共化。」、「外勞要休假,失能患者怎麼辦?」、「家事法會增加弱勢雇主的成本。」、「外籍看護工的素質不佳,根不不該聘用外勞。」、「不能鼓勵外勞搶走本地婦女的飯碗。」、「等十年長照落實了,再來立法保障看護工。」.....種種說法,在團體主張和個別經驗的層次上,都需要更多的對話與理解,一一釐清困難癥結及解套方案。

回顧台灣工運歷史,1992年就業服務法正式開放外勞引進台灣時,也曾引起本地工運團體的緊張,陷入「外勞搶奪本勞工作」的迷思,但隨著台灣工運的發展,本地工人終究得面對「本/外對立」事實上是官方有意造成的,2003年起每二年一次的移工大遊行,也因此吸引愈來愈多的本地人參與、聲援。如果外勞政策是服務於少數資本家對廉價勞動力的需求,以及掩蓋政府社會福利的缺漏,我們反對現行的外勞政策,反對引進廉價外勞到台灣淪入最底層的、墊腳的勞動後備隊。現實上,外勞引進早已從補充性、替代性、到依賴性的存在,本地工人也不可迴避要與外勞共同組織起來,互保也自保。被壓迫者原本就是利害與共,外勞愈受壓迫,本勞愈沒機會;外勞愈被剝削,本勞愈沒出路,唯有提高外勞的勞動條件與本地工人漸趨一致,才能保障本地工人就業安全;唯有本勞與外勞共同行動,才不會任憑統治階級擺佈。2007年基本工資調漲時,「移工聯」主動串連各本地工運團體,共同爭取本勞外勞一體適用,也展開之後多次合作的基礎。

類似的情形也出現在與婦運團體的溝通上,部份婦女團體一開始由於訊息不足,也曾經決議不支持家服法,主要的理由是認為家務勞動不應私有化,家服法將使商業化外勞政策更加鞏固,有違「公共化」目標。但經「移工聯」主動連絡、溝通、說服,也獲得善意回應、正面支持 。這都是推動溝通後、互相理解與支持的起點。

同樣的,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看似利害爭奪,其實是唇齒相依,應聯手對抗政府,而不是將矛頭對準彼此。多數被照顧家庭對現狀並不滿意,僅能在有限條件下維持生存的最後底線,若民間對話真正開啟,適足以創造勞雇共謀出路的契機,但抵制家服法的社福團體並未開放與移工對話的誠意 ,卻面向官方、要求權力掌握者暫停改革,越過外勞的全年無休、精神耗弱的現實困境,直接提出一個更高遠、數十年沈痾未解的長照體系。再進一步說,所謂「民間」,也並未權力相當。移工運動多年來以個案揭露不義、以集體行動挑戰體制,才勉強獲得官方一點點正面的回應,啟動改變與對話的可能,但台灣籍雇主團體的反對聲浪一出,卻立時可以讓討論退回原點,維持現狀。權力關係的差距,特別反映在維持現狀的惡果只會單方面由外勞來承擔。移工運動經歷無數次的遊行、遊說、論壇後,總算鬆動一點社會討論空間時,殘盟可以輕易拋出更龐大的社福議題如長照體系、直接聘僱等,再度轉移焦點,保障移工的訴求又一次被擱置。權力不對等是隱藏在「民間沒有共識」背後的真相,「民間團體各有不同立場與意見」的中性陳述,並不足以說明這場階級鬥爭。在既有的權力關係中,殘盟選擇的行動一再回到鞏固現狀,踐踏弱勢外勞,是「社運團體的墮落」 。

諷刺的是,部份社福團體的主張,放置在個別身障者的真實世界裡,也出現很大的落差:許多雇主擔心增加聘僱成本,但也同樣關心外勞權益,若有喘息服務的挹注,勞雇雙方同時受利,這才是雇主最大的利益。2007年12月9日「我要休假」移工大遊行中,就出現數位坐輪椅的被照顧者,陪同外傭參與行動;2008年7月11日的「家服法公聽會」中,更有多名身障者帶著外勞現身,要求:「恢復喘息服務,保障外勞休假。」個別家庭雇主與外勞朝夕相處,並不會唱高調要求完美的社福權利,而很願意花力氣支持外勞爭取迫在眉睫的基本勞動權益。真正的對立面是掌握資源與決策的統治階層,而非照顧服務的兩造。

家庭職場的立法規範,召喚了勞雇雙方的共同介入,主體也在對話過程中,愈加清晰。移工團體控訴制度不公,但很快就發現:片面強調外勞受虐與不平,可能間接引發對雇主的污名化,雙方同時都是政策下的受害者,唯有彼此協同、互為主體,才可能創造三贏。正面的挑戰帶來正面的改變,「移工聯」與社福、婦女團體討論後,立即在家服法草案中增列喘息服務、聘僱費用得以減稅、降低就安費、家務工強制納入勞保……等考慮雇主處境的條文,並強調恢復喘息服務後,由國家聘用本地看護工擔任居家服務員,以擴大本地勞工二度就業的勞動市場,讓經濟弱勢的被照顧者不虞增加聘僱成本,得到完整的照顧,也讓最基層的看護工得到應有的休假與保障。讓本勞/外勞、照顧者/被照顧者不再是對立的兩造,擴大社會合作的基礎。

「移工聯」主張,唯有立法訂定合理的勞動條件,才能促使長期照護體系的建立,讓照顧者有休假、被照顧者得到完整的照顧,喘息服務的財源可以來自「就業安定基金」,創造本地勞工二度就業的照護市場。推動家務工納入勞動法令保障的基本精神,就是弱勢相互扶助,創造本勞、外勞、被照顧家庭三贏的局面。不論是現階段「已經存在」的商業式服務購買,或是未來我們所期待的家務公共化、由國家全面承接,不管是個人聘僱、或是國家聘僱,本地或外籍勞工從事的家務勞動,都需要立法規範勞動條件,家庭職場都應被視為一個勞動領域!

4.行動讓主體得以出現

談論外勞處境,經常會以廣泛的「人權」來召喚一般社會大眾的認同。強調人權正因為他們在台灣的處境完全沒有人權,看似抽空來談,其實正是一一指出:「作為一個人,你有休假,外傭沒有;你可以換老板,外傭不可以;你不必付仲介費,外勞非付不可;你可以組工會,外勞不可以…….」,要突出的,正是本地人與外勞的不同處境,揭露差異,面對不平等。但不準確的「人權」之說,容易流於同情與施捨,也容易污名化雇主。「家服法」的推動歷程,更清楚面對勞雇雙方的利害盤算,以兩相得利的角度重新詮釋同處弱勢的二造並非對立關係,保障外勞其實也是保障本勞及弱勢雇主。

階級是階級鬥爭的結果,主體也在行動後出現。所謂「社會對話」,其實也是在進行一種意識型態的搶奪,對歷史、事件的詮釋權,主體的能動性是趨向保守、還是指出結構困境?鬥爭的主體之間,是真矛盾、還是假矛盾?動態的鬥爭過程中,各種社會位置被揭露,各種權力關係無以迴避,真相於是浮現。

劉俠事件到家服法推動過程,是一連串拒絕將「悲劇」簡化為勞雇鬥爭的行動。若要檢驗社會運動的主體,必須指出結構的位置、動態的鬥爭、革命的翻轉。以弱勢之名的抵制行動,若都通向維持現狀,不過是變相作為鞏固體制的幫凶,選擇站在工人階級的對立面。而移工的行動若無法在對話中開創更豐富的視野,提昇更高的格局來看待現有的困局,以及不同的主體差異,其侷限也是明顯可見的。家服法推動過程,各式衝突與鬥爭形塑了現階段台灣移工的運動主體,從「保障人權」、呼籲反奴工,到勞雇利害與共、「家務勞動公共化」的政策性訴求。
正因為移工難以集結、無以久留,運動主體的形成更加困難,但隨著動態的集體行動,還是點滴匯聚出力量。這裡的「主體」,指的不是個別的人,而更像是一個容器,由運動力支撐著,得以承載更多的社會力量的積累。推動家服法的運動歷程,在客觀共同上撐開一個相對安全的社會空間,承載來來去去的移工進入,可以說話,可以學習,可以累積力量,可以集體行動。這個容器裡,承載著不能休假而無以集結的沈默個體、也有無法現身但工時相對靈活的「逃跑外勞」、以及更換姓名而多次進出得以累積能耐的「合法外勞」....各式不同居留身份的遷移勞動者,以各自的條件參與其中。另一方面,相較於被迫三年一輪、有期限的流動、且無法自組工會的外勞,移工運動中的組織者(本地組織者、外籍神職人員與社工)因著居留權的寬鬆,有相對穩定的發展與積累,運動過程中學習的知識、與官方對抗的經驗都足以成為對抗的武器,成為這個主體容器的一部份,開拓一個自身投入、又與移工協同、民主參與的行動鍛練場,而這也是動態的主體展現,無法固著,不得稍歇,一旦行動結束了,這個容器般的組織主體也就不復存在了。若說在運動中,個別的人取得培力、改變的機會,再擴展至其他的社會行動,也是另一個新的主體了,同樣的,若沒有足夠的社會力支撐,啟蒙後的個體也很難再對歷史發生主觀的作用。

經由鬥爭,與其說是主體現形,不如說是更暴露現實的限制與條件,以及展現集體對抗的動態發展。這也正是「家服法」推動過程中,最重要的社會意義。

2008年12月27日 星期六

關於錢


上週小樹堂堂邁入滿八歲生日。我們買了蛋糕慶祝,阿嬤臨時沒準備禮物,悄悄拿了五百元給小樹,那小樹,露出可愛的笑容,誠心誠意對阿嬤說:「不用了。」向來「禮數一定做到夠」的阿嬤無計可施,收下二張紅鈔票,再一次奉送面額較低但誠意十足的三百元紅包,小樹甜蜜收下:「這樣就好。謝謝。」

[@more@]

我們忍不住盛讚她不貪心,同時不免各自百思不解:何以三百元是一個合理金額?標準是什麼?

今年春天起,我學著阿舅對待皮皮的方式,正式宣佈每週配給張樹小姐固定金額的零用錢,並奉送存錢筒以示「自我理財」時代的開啟。此後,我每每約小樹出門採購,她便慎重其事地帶了一個小錢包,裡面永遠不會超過四十元,看見喜歡的東西會很節制地翻看價錢再放回原位:「這種髮夾家裡已經有了。」或者是:「29元?我不要!」有時我主動為她挑選了什麼小東西,她多半會說:「這個我要出錢哦?」然後謙遜地婉謝我口惠實不至的好意。幾乎每次,她都是空手繞完,只額外要求走進便利商店,稍作斟酌後大手筆買了有漂亮包裝的新飲料,作為這一場逛街的最後高潮。有時我不忍心,逕自拿了她又放回去的帽子或襪子去付帳,她驚喜萬分的表情真讓我覺得自己是個慷慨的大富豪。

真是個窮人家的、有節制的孩子啊。我心中嘖嘖稱奇。雖則小樹自小不曾缺過什麼,婆家娘家來來去去不時有額外禮物可以領,眾阿姨們也出手大方,但為娘的我向來不愛消費、不喜多餘,她與我出門若要這要那多半是希望落空。認真回想,那種蠻橫在地上打滾向父母要脅玩具的恐怖行徑,似乎只發生在她二歲多,只有一次,渴望一組紅藍相間的塑膠製小桌小椅,恰好讓她坐進去、裝出寫功課的模樣,專屬小樹。我與大樹在超級市場冷眼看她哭啼,心中驚駭:果然!小孩都會變成這款惡魔!!不敢心軟。但這等恐佈攻擊也僅只一次,小樹對購買新物品的欲望多半很節制,又或者是,對父母很節制,其他容易攻陷之爺爺奶奶阿嬤等,她稍有堅持,但也不致過份,可說理,可交換各有退讓。

果然是窮人家的小孩啊,認命的那一種。

奇妙的存錢筒,不知給了什麼幸福的暗示。小樹對存錢展現高超的興趣,一點一滴計算著財富的積累,但並不計較我之前承諾每週給五十元零用錢很快就因發現她不太亂花錢而自動改為「不定期的施捨」。她不是遺忘我的諾言,她記得,但無意追討,偶而我來自首貢獻些許銀兩,她可有可無,毫無恚礙。

既然是自由使用的金錢,小樹也花費,我有時聽說她在學校福利社買了什麼東西分享同學,不免有點擔心她因著身有餘錢而表現闊綽,會對其他孩子形成壓力。但認真觀察,似乎她們有來有往且並不算頻繁,也不致相互擠壓,小樹且僅只試探性地買了些貼紙小戒指粉色紙條等廉價小東西後,也沒有再接再厲敗家或炫財。她展現一種「有錢也不亂花」的自制力,不貪多也不覺匱乏。有時奶奶不在家,我送她上學匆匆要她自己去買早餐,她花不完必將餘款全數繳回,還帶著一點「我沒有買飲料只花了十五元」的沾沾自喜。

這個每天盤查存錢筒「總金額」的小孩,並不因為了解金錢與欲望的直接作用、及數字積累帶來的快感而變得斤斤計較,她算計著她的財富,但展現一種不介意、不貪多的從容大度,單是喜孜孜地守著一點零錢,節制地花用,偶而和我爭執:「這個錢要我出哦?你出啦!」但不為此反目、哭鬧,她有捨有得,多半對結果心甘情願、甚且不知為何地表現出一種接近心滿意足的和平之氣。

錢乃身外物。她算計,但不執著。

現在,她將阿嬤的三百元放進存錢筒,用興奮的口氣宣稱:「我已經有,一千二百三十元了!」

我想我們都被她不貪多又這麼喜悅的樣子深深打動了。隨後,每個人都在不同時刻用不同理由進貢了些許零錢給小樹,或是幫爸爸買煙的打賞,或是媽媽袋子裡掉落的零錢見者有份,或是奶奶又零用金加碼一百元(然後小樹又很離奇地退回五十元,說這樣就夠了)………這個奇妙的積累財富的方式,真令人自動奉獻一己之力啊。像在教堂捐獻或廟裡添香油錢,我們甘心付錢,為她緩慢的財富積累而略盡心力。

我承認,習於算計的大人們,在付出這麼一點貢獻的同時,也不免暗自在心中交換式地祁願:但願這個孩子能長保不貪求、不勉強的清澄。像是,預知生命的匱乏與貪求終將戰勝自由自在。

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長大了


長大了。

最近幾個月,所有的長輩在不同的情境下都不約而同發出這樣的喟嘆:「小樹真的長大了。」帶著幾乎是欣慰的表情。

[@more@]
長大。小樹的身體當然是快速竄高、成熟,但這個速度一路長來都不曾稍歇,並不足以讓人大驚小怪。「長大」的讚嘆,多半伴隨著成人們類似「苦盡甘來」的微笑說出,陳述的是一個孩子趨近懂事、乖巧、守信用、可溝通的事實。

這個長大了的比較值,最明顯可見的是才不久前的六、七歲叛逆與搞怪高潮期。例如,不願起床的賴皮;又或者是,邊玩邊看電視邊寫功課邊挑戰大人的耐性;以及,不吃飯不洗頭不收玩具不罰站行使所有不服從的權力……..每天都是肉搏戰。一大一小或數大一小的不平等戰役,一邊拖拉催促,另一邊就懶散裝死;一個怒斥一個回嘴,一個哄騙有之一個置之不理,盛怒捉狂一個含淚對抗,零零種種,族繁不及備載。看似大欺小,實則是小凌大,出招頻繁的那方正是無技可施的那方,不戰或戰都是大人節節敗退,

然後,像是天暖花開之一夕間大地春回,似預期又這樣不可意料。某個早上,那個週日夜窩在你的床邊遲遲不肯睡,而你氣急敗壞認定次日一定會遲到的孩子,在清晨鬧鐘響了,你推著喊著她起床囉,心中不免預設她至少要掙扎半小時,而天使般的孩子睜開惺忪的睡眼,看了牆上的時鐘一眼,突然冷靜且認份地起身了,她二話不說,連打了一半的呵欠都很節制地嚥下,俐落地起身,拖著明顯沒睡飽的身體跌跌撞撞走向浴室,刷牙洗臉上廁所。你躺回床上,有幾分怔忡,有些許咋舌:哎喲我的天!

她開始講道理,進退有據,說好了交換條件,她守承諾,也不會得寸進尺。偶而還是會賴皮,但都在可承受的範圍內;偶而她會反悔,但不是漫無邊際的自導自演。小孩兒之所謂懂事,不外乎「好教養」,不必逼大人張牙舞爪扮演壞人;不外乎「肯幫別人想」,讓大人稍懈警戒不必像個保全人員;不外乎「講大人的道理」,得以和平使用大人可理解的邏輯應對,有進有退有來有往,不會耗盡力氣但猜不到她到底接收了多少?

總之,小孩的懂事是大人的利益。且這個懂事不是拼命灌溉的成果,而是,天暖花就開了般的自在,那個我行我素的小樹自己決定的。

這個依然耐心不足、任性如故的孩子,也許是被社會化馴服了,也許是判斷利害後的棄與守,總之是一點一滴長出此時此刻與外界和解的方式,試著遵循的道理。我忍不住,像是得到禮物般,微笑了起來。

2008年11月28日 星期五

勞動者的血汗印記:工殤紀念碑與歷史記憶

[@more@]
(台社72期2008年12月)
勞動者的血汗印記─工殤紀念碑與歷史記憶
The Seal Of Workers' Sweat And Blood
---The Monument For The Victims Of Occupational Injuries And Historical Memory

顧玉玲
Ku Yu-Ling

一、緣起:最高聳的大樓,最沈重的記憶

2007年4月28日,世界第一高樓Taipei 101緊臨信義路大門的前側,拆除施工鷹架後,豎立七面交錯安置、各三米高二米寬的彩色琉璃牆所組成的紀念碑,以七巧版的活潑造型隨機拼湊成牆面,正反都鏤刻著透亮的文字,鮮麗的色調入夜後點燈更是耀眼顯目(見圖一)。總計長達十餘公尺的紀念碑,像街頭的裝置藝術,也像是高樓的探照燈,引起絡繹不絕的逛街人潮好奇駐足,貼近透亮的彩色磚瓦,辨識鏤刻其上的文字,密密麻麻竟是上萬個人名,平凡普通一如你我,有的甚且是羅馬拼音的外籍人士………

這些是什麼人呢?為什麼被這麼重要地對待啊?……圍觀者帶著一點好奇一點深思,穿越七塊斜側並置的琉璃牆、穿越成千上萬的姓名、穿越菱形方形三角形的色塊,轉到距離101繁華商場最近的第一塊琉璃碑上,碑文以中英文書寫:「從這裡,延伸出去的每一片段、每一角落,都有勞動者用生命刻劃的軌跡。」再往下,你又再度看見姓名,以及姓名背後的故事:「獻給所有親身參與TAIPE I101的伙伴,並紀念工殤往生的林建成、孫同英、陳又禎、陳信陽、陳錦水、張達全」。

這是一個有故事的紀念碑。林建成、孫同英、陳又禎、陳信陽、陳錦水是2002年331大地震時,從搭建中的101大樓職災死亡的工人,一年後,張達全在大樓電梯作業感電往生。紀念逝者,同時感謝將近萬名曾經參與Taipei 101大樓建設的勞動者,不分藍領、白領,無論本籍、外籍,都在後面六塊琉璃碑上佔有同樣空間。這些人可能是設計者、工程師、行政秘書,可能是鐵模工、電鑬工、清潔婦,也許是來自花蓮的原住民,也許是飄洋過海的泰籍勞工,而你腳下的石磚、步道,都有他與她勞動的刻痕與成果,承載著你行走、逛街、趕車、辦公的步履。雖然你一直以為與你無關。

如果觀者再有耐心一點,漫步瀏覽這些號稱隨機擺放、沒有先後次序的名字,你可能會先狐疑:羅馬拼音的姓名佔不到十分之一,怎麼可能?為了降低成本,一般營造工程多半會爭取到三分之一的外勞配額且必然滿額聘僱,開工六、七年來累積聘用的外勞絕對遠超過這個數字,顯然外勞姓名只是聊備一格,即便是在一個難得公開肯定勞動貢獻的紀念碑上,也只是象徵性出現,邊緣的位置如實反映外勞在台灣的現況。再敏感一點,你也許繞回第二塊碑從第一個名字找起……沒錯,最容易被辨識的,正列在第一排:陳水扁、馬英九、陳敏薰、陳定吾...。這當然不是隨機,而是刻意安排。一座看似謙遜、親近的紀念碑,以成千上萬勞動者的姓名為主軸的紀念碑,Taipei 101大樓還是偷渡了他們真實的想法,同時也反映了現實的位階:執政者與出資者總是並列最高位。

最後,你走到最後一塊琉璃碑的反面,像落款般一排排具名列出大樓的土地所有者台北市政府、承包營運的聯合財團、建造工程廠商、設計事務所、以及數個投注心力、參與建碑的工運團體。沒有多餘的陳述,但著實突顯鮮明的合作意象:出錢、出力、共同參與建造紀念碑的社會力量,標榜這是由勞、資、政合力打造的紀念碑。當然有部份較熟悉工運脈絡的人,看見本土財團國泰企業、國際資本熊谷營造,與抗爭性格濃厚的工傷協會 、工委會 併列,可能會忍不住笑出聲來:多麼諷刺啊,這些職災記錄惡名昭彰的大財團,不久前才被工傷協會協同職災工人持續地激烈抗爭呢!

諷刺的是,向基層禮敬、平實入土的伙伴碑,相對應的卻是一個誇耀財富、拔高競利的摩天大樓,一平一高的不同造型恰好突出勞動與資本迥異的邏輯(見圖二)。資本追求最大化的利潤與擴張,降低勞動成本是這個競技場上存活的首要考量,於是降低勞安設施、降低人事支出、層層轉包以逃避退休金….一步步都將勞動者往傷亡的邊緣擠壓。而勞動的發展則要回到勞動者身上,「勞動力」不能脫離「人」的主體,無以量化計算,擴張反而是錯的、不健康、毀損的方式,並不帶來循環培力,只帶來消耗。

高聳入雲的Taipei101位於台北市信義計劃區的核心,是台北市政府第一個與民間合作開發的大型BOT專案,於1997年由14家企業聯手組成的「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地上開發權,進行規劃建造及後續營運。這座大樓挑高508公尺,地上101層、地下5層,是台灣建築界有史以來最大的工程專案,由李祖原建築師事務所設計,以諧音「發」的吉祥數字「8」作為設計單元,每8層樓為一個結構單元,彼此接續、層層相疊,外型好似竹節相架,每八樓環節處還綴以銅錢象徵的裝飾。說到底,Taipei101大樓就是把貨幣的符號堆疊、運用到極致,再包裝中國式的傳統如意,輔以玻璃帷幕的現代感,交錯成一種既現代、又傳統、財運一路發的商場好兆頭,主建築物各處還置放國內外藝術家的作品,以頂極的建材、不凡的品味展示財富,意欲建立亞洲金融商業新地標。

這樣一個以誇飾、炫耀為主要意象,以辦公、商場為活動內容的玻璃帷幕大樓,若要營造明亮先進的形象,對建造過程中的職災死亡事件,當然急欲遮掩。但工殤紀念碑卻堂堂放置在主要大門前最醒目的位置,將慘痛的工傷犧牲暴露在眾人面前,並謙遜地將創造的榮耀歸給基層勞工,又是另一重矛盾的張力。同時,我們也在看似進步的紀念碑上,處處看到勞資角力的破綻:如資方偷渡的「排名」第一列,勞方堅持的「工殤」字樣。

這樣一個分明是由出資者耗費鉅資,但又建基在基層工人的死亡代價上的碑,能夠給社會帶來什麼反思的意涵?

這個碑,死人與活人並置。

這個碑,犧牲與榮耀共存。

這個碑,掌握政治與資本的人裝扮成伙伴洋洋名列第一排。

這個碑,悲傷的眼淚包裝在七巧版的彩色琉璃下。一回頭就看見。

紀念碑是糖衣?粉撲?遮羞布?還是暮鼓晨鐘?霧中燈塔?

鏤刻琉璃磚上近一萬名勞動者的姓名,是紀念碑的主體。此舉打破過往只有出資者、政府首長、設計者在建築物落款的慣例,反倒將「幕後的無名英雄」全數列名,包括那些用完就丟的外籍勞工。正面的來說,伙伴碑肯定勞動者才是真正的創造者!立在象徵台灣經濟發展的Taipei101大樓前,更是意義豊富。

以Taipei 101前的紀念碑為起點,我想回溯梳理我自己實際參與其中的工殤運動的歷程 ,聚焦在推動工殤紀念碑的行動中,反思集體記憶、遺忘、詮釋的交互關係。紀念碑可能被收編,可能聊備一格,可能被新政權拿去錦上添花,增加欺騙性,可能成為「遺忘的開始」,可能被扭曲,可能增加仇恨、無助改變現狀....但我更關心的是:誰來建立?誰來詮釋?誰來決定、篩選集體記憶?由上而下的定性,為誰服務?由下而上的召喚,如何可能? 個人/集體的記憶,如何區辨?不可避免的掛一漏萬,不可避免的以偏概全,不可避免的既定立場…..對話如何開啟?不斷開放的修改如何可能?

二、若我不願遺忘....紀念得以再現真實?或加速失憶?

維基百科裡對「遺忘」的說明是圍繞著「記憶」出現。人類的感覺器官接收各式各樣的訊息,未必都留在記憶之中,「遺忘」讓人腦的壓力減輕,得以空出位置保留重要信息,「相對於記憶是主動,遺忘是被動的。就是說,人能夠主動選擇記住某件事,而不能選擇去忘記某件事。」 這裡有個前提:我們先假設了記憶與發生過的事件必然的、近乎亦步亦趨的相關連,遺忘正像是大自然的刪枝剪葉般,去除不重要的蔓蕪,讓重要枝幹得以成長茁壯,甚且開花結果。遺忘是被動的,不可選擇的,忘了就是忘了,彼長我消,物競天擇,忘了表示不重要。
現實上,記憶並不全然複製過往,記憶會有意無意的篩選、遺漏、甚至改寫,記憶會聚焦、放大部份而減縮部份,而這多半為了迎合我們的內在需要,但無以檢驗,久了便如真似夢。更有意識介入記憶的,多半是為了抵制「遺忘」,我們主動選擇要一再重現、複習、反覆加強部份記憶,正是我們稱之為「紀念」的部份。藉著某些儀式、物質,我們重複感受,以避免遺忘。

有的人,在家裡保持死者的房間、在餐桌上原樣準備他的碗筷、遺照掛在牆頭、佈置一個溫暖的靈位、戴著他給的婚戒、堆放一個神秘的留有她的日記與信件的角落、一個他所喜歡的葬禮、一件他所念念不忘的遺志要代為完成....記憶與紀念,飽含著存活下來的人的情感與意志:不要忘記。不能忘記。不願忘記。

有關記憶的物質化呈現,我們有太多範本足以參考:遺照、墓園、紀念碑、文物、牌位、書信、傳記、紀錄片、雕像、展演...都是存活的人的需求。我們向死亡尋求意義,以支撐生存的價值;我們向過往追討力量,以確認現況的延續。

民間向來有自發性的紀念碑,特別是在風險天災特多之處。小漁村的村民為無名女英雄立碑紀念,經過歲月流轉、添加意義而逐漸成廟、成神,望海的女人死後昇華為護鄉的菩隡,建廟膜拜,以保平安。或是遭受意外的港口工人、大地震造成巨大傷亡,鄰近居民立碑誌之、祀之,以免作亂。金門島、基隆港、高雄港…都找得到類似的碑,對肉體死後精神不死的敬與畏。保安、或避亂,都富含功利作用。

還有的是標榜模範、含富情感的紀念碑。不管是救人身亡的幼稚園女教師、意外喪生的年輕學子、車禍往生的工程師……在很多鄉野小鎮裡,我們都可以看到這樣自發性的紀念碑立在公共空間,也許是公園、路邊、街口,但隨著都市化發展後,這樣的紀念碑也受到排擠。無論是出於情感,出於功利,這都是普遍自發冒生的紀念方式,捐錢出力將已逝去的人或物或事件,銘記下來。

為悼念勞動者因工死亡的紀念碑,從日據時代就留下不少,如瑞芳「開鑿金礦犧牲者招魂碑記」、五結「二結紙廠殉職碑」、桃園「大圳開鑿殉職者供養塔碑」,日、中文名字夾雜,是殖民者開拓、建設留下的遺跡。二次戰後,國民政府帶著大批軍隊來台,直到冷戰開始註定反攻無望後,軍隊人馬大量轉至道路開墾、山區拓荒,或輔導轉業至國營企業。於是我們也在東西橫貫公路延路看到職災榮民的紀念碑、石門水庫的「殉職員工紀念碑」、還有關山的台電員工殉職碑。這裡,工殤碑多半在公共工程,當然有統治階層宣誓並記錄「拓荒」貢獻的意義,但我們在行走中橫、日月潭時也不時會看見有部份紀念碑不誇張、不矯飾、不佔太多空間,甚且有幾分草率地豎立在路邊,可想見也許是工程結束後,同僚對逝者的一點心意,建碑留言,讓後人知曉那個蓽路藍縷的艱辛歷程。無意間路過的人,看見了並感受那點心意,今昔歷史就有關連了。

主流歷史裡,特別是經過大規模的傷亡後,紀念「過往」以型塑「未來」的政治作用,特別明顯。個別的記憶就由上而下被集中收攏到共同的定性。這一類紀念碑的設立,多半在政權轉移時最多。新的統治階層為鞏固自己地位的合法性、正當性,多半拿亡者作為加持,紀念碑則以「抗敵」、「烈士」的犧牲形象出現,同時發揮對前朝的否定、對今日政體的肯定的雙重作用。美麗新世界總是建基在血跡斑斑的歷史遺痕上,「紀念」的作用同時也昭示:正因為之前的執政體系太糟,透過抵抗、犧牲才有今日豊碩的成果,奪權的作用被置放在犧牲的壯烈之後,共享榮光。在台灣,二次戰後由國民政府帶頭設立的抗日紀念碑,或是解嚴後各地方政府於政黨轉換後快速催生的228紀念碑,都有濃厚的政治操作意味。

由下而上的紀念,反映素樸的願望與追思。但由上而下的紀念,則充滿重塑歷史、定性未來的企圖。也就是說,愈被掌握權力的人所操縱的、膜拜的「紀念」,我們愈要提高警覺。

更進一步,許多看似深刻反省的、贖罪式的紀念,也一樣陷阱重重。文化評論家Andreas Huyssen指出德國人因納粹屠殺後的反思、自我救贖而大量操弄記憶與遺忘,在戰後五十年更是得了紀念狂熱,各處蓋紀念碑、博物館,以作為自我救贖。但愈多的紀念碑只會讓過往更不可見、更快被遺忘,人們通過遺忘而達到救贖 。紀念碑的操作,像是兩面刃,要被記憶的初衷,卻可能達成集體的失憶,抹殺了個別差異、同時也失去細節與真實,最後固著在被保持、定型的物質上,反而造成真正的遺忘。

同樣以德國對屠殺猶太人的懺悔論述為例,倫敦大學視覺文化教授Irit Rogoff認為二戰後德國相關大屠殺的紀念碑、塑像四處林立,看似是對戰爭的記憶與悔罪,其實反而以視覺的、可見的意象,替代了不在場的被害的主體,歷史詮釋凍結在受害、被害的二元位置上,再難以挪動,並且也相對讓其他戰爭被害主體邊緣化、消失不見 。也就是說,主觀上的反思意圖,客觀上可能形成新的僵化與排斥。

當紀念從個別的行為,擴展到集體的公眾行動、甚至是一統貫徹的政策時,死亡與記憶的意義就更加複雜了。一再強化、演練的集體記憶,成為歷史。而不被記錄的,終至遺忘,形成歷史的空白,像不曾發生過。

這裡,我們可以預見紀念形式的雙重困境:通過物質形式或儀式,可以決定那些集體記憶要被記錄與複習、成為歷史,但統一的定性也對詮釋及記憶主體形成壟斷,也阻絕其他的可能性,間接抹殺個別記憶。

詩比歷史更真實。任何可見的象徵、符號,都不可能再現真實,而虛構的、想像的力量,反有可能導引到一個更多元、多樣、乃致竟爾貼近真實的多重位置,而不是固著不變。對紀念形式的想像,也許可以開放一個可參與、修改、對話、辨論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如何貼近現實中最邊緣的位置、讓不同的聲音得以被聽見、不同力量的拉鋸得以被看見,並得以攤開檢驗、促成改變,這也許才是真正的紀念吧。

看見並承認限制,才得以尋求超越限制的改變,記錄過往、直視現在。

三、經濟內戰在台灣:工廠如戰場,工殤即國殤

二次戰後台灣就未再經歷「戰爭」,但戰爭的威脅歷來就是統治階層拿來恫嚇人民、換取選票的工具。一黨獨大時,強化對「共匪」的疑懼以愚弄人民;二黨輪流執政後,又以軍購、嗆聲來操弄民粹。超過半個世紀以來,台灣人民不曾因戰爭死去一兵一卒,但不時活在「備戰」的陰影中,以及耗資驚人的軍備支出年年向美國進貢。相對來說,耀眼奪目的「經濟奇蹟」,背後卻是死傷遍野的血腥味。工廠殺人比戰場殺人還要可怕!

在台灣,單是勞工保險領取職災死亡給付的名單上,從1957年至今就有近8萬名勞工死於職災,逾30萬人終身殘廢。這幾乎是一場看不見煙硝的「經濟內戰」,職災陣亡人數甚至超過228事件死亡人數的四倍之多 。每逢選舉,228暴行的罪責就再被操弄一次,但職災傷亡的慘酷卻因其持續性地零星、個別化出現,而未被當作一椿「暴行」(甚且被視為工業的必要風險)。於是,沒有人追究責任、檢討反省整個生產結構的問題,個別的勞動者在工作中傷亡,被視為工作的必然風險,唯有以保險降低經濟上的損失,或者以加強宣導來增進「工安教育」。

從職業災害的因果關係來看,追求最大利潤、降低生產成本以求取市場競爭力的經濟發展是社會共同種下的惡因,卻由個別職災工人來承擔這個惡果,亡者家屬可以怎麼看待?社會又要如何面對?拉開工傷的或然率:營造業的重大職災率特別高,大工程裡摔下來不死即殘;原住民族、外籍勞工的比例也相對較高,這當然與他們被指派從事的多半是高危險性工作有關。什麼樣的人非選擇危險工作不可?什麼樣的人要走在鋼索上求生存?職災由誰來承擔?市場利潤由誰來收割?工傷當然是個階級問題。市場經濟追求最大利潤,勞動成本、安衛成本都率先被犧牲,這才是基層人民面對最大的威脅與不公。

若說是經濟內戰,資方(含國際資本)獲得最大利益,而勞方(含外籍勞工)被推到受害邊緣,國家扮演什麼角色呢?政策為誰服務?誰在付出代價?

當朝野仍陷在藍綠執政權的爭奪戰裡,每一個工作天,持續有五名工人在台灣的勞動場上默默死去,近二十人因工傷斷肢截體。政黨早已二次輪替,藍與綠的產業政策幾無二政,追求效率的經濟發展遠遠凌駕於勞動安全的防線上,勞動政策更是全面向財團傾斜。近年來,國營事業私有化、政府組織外包化、部份工時彈性化……無一不是藍規綠隨、加速進行。若說失業率節節攀昇是全球不景氣的結果,勞動政策的全面緊縮只有雪上加霜,逼使工人在不穩定的雇佣契約下,趕工、超時、過勞、操到死。「二個人薪水雇三個人做四個人的事」成為當今勞工處境的最佳寫照!每個勞動者都成為工傷後備隊!

在重經濟、輕勞安的施政心態下,藍綠統治者完全同一個嘴臉,在他們的國家藍圖裡,除了國號之爭,其他的民生議題都被邊緣化,成為國政的支微末節,勞動安全更是全面消音。「勞工安全衛生法」實施30年,檢查率一直無法突破5%,照正常程序,每家工廠要等上20年才輪到一次勞動檢查,而公權力無法介入,更使工作傷病的預防成為空談。單單以勞檢較為嚴格的公共工程來說,北高捷運、雪隧、高鐵……大財團包攬上億工程,執政者收割通車剪綵的美名,背後卻是趕工趕出意外、職病不斷的受害工人。台灣人民一次又一次走在血跡斑斑的道路上而不自知。

台灣長久以來對「發展」的迷思,都以資本擴張、加速建設為基礎,以為促進就業、產業獲利能與全民共享,而職災、公害都是經濟發展下不可避免的「必要之惡」。事實上,所有的經濟數據都已證明,整個社會在環境的恢復、勞動力的損失、未來的安養照顧上,要付出的代價更大,而個別勞動者及工人階級家庭的傷害,更是金錢所難以彌補。職災頻傳導致工人屍橫遍野、工業污染造成土地及水源的損毀,已是台灣經濟發展的慘痛副產品。但公害與職病研究的連線未共同匯整,台灣至今仍未建立職業病通報、調查、認定、補償體系,罹癌、病痛纏身的工人討不回公道,預防的工作也無法推進。

我們所見證的社會現實是:個別資本家的積累的利益,與燒炭自殺的失業工人之間,是一道毫無「共利」的鴻溝,要全民「共體時艱」、單方面討好財團的政策,也只造就了無法管控的金權怪獸,跨國界橫行無阻。

經濟發展不應該以勞動者的血肉之軀作為代價。八百萬的勞工及工人階級家庭,要求得很卑微也很具體:「快快樂樂工作,平平安安回家」。經濟發展應以勞動安全為前提,才是面對「經濟內戰」最重要的省思。

四、推動工殤碑的運動歷程:追悼工殤者,保護勞動者

每年逾一千名職災死亡工人的背後,是一千多個資源匱乏的勞工家庭在承擔這些傷痛、困惑、及憤怒。他們或是失去一個壯年的父親、或是走了一個晚上還在唸夜校的大姐、或是暑期打工的女學生、或是剛退伍的年輕人、或是二個孩子的單親媽媽…….,活著的人在措手不及的傷痛中,喪葬、補償、勞資談判、勞檢等現實的問題立即排山倒海而來。工殤家屬共通的處境,卻沒有共同的社會資源聯結支撐,許多人都在求助無門的窘境中,奮力、拼命而孤單地走過來。

我認識的職災工人,會對著電視上雪山隧道通車的剪綵畫面,狀似若無其事地說:「我的右腳就是被雪隧的爆石毀掉的!」,而工殤亡者的家屬,則在路經市民大道時,對孩子說:「這個水泥柱是你爸爸蓋的….」個人的貢獻,不被社會承認,只能默默承受不被記憶的失落,以及找不到定位的苦悶。

主流歷史不記載的,就由工人運動創造條件來承接工殤家屬的情感與動能,以集體的行動挑戰歷史記憶與社會詮釋。這是我們 推動建立工殤紀念碑的初衷,試圖在個別的勞資爭議、追償與立法行動外,進行組織培力,促成社會反省。

1992年,工傷協會成立,組織職災工人,爭取勞動權益。當年的「工人鬥陣大遊行」隊伍中,首次出現坐輪椅走上街頭的工傷者。隔年,「工殤即國殤」的秋鬥宣言揭開工人遊行的序幕,現場由天主教的神父與佛教的法師進行追悼儀式(見圖三),三名工殤亡者家屬代表在現今大安森林公園植下三株樹,當場數千名工人一一以黑石加印註記,台灣工運首度提出「建立工殤紀念碑」的運動訴求。至1999年,以428工殤日 進行國際連線行動,此後每年的4月28日都會以系列活動推動工殤碑,連結不同的職災議題,提出具體的勞動政策訴求,並組織工傷者及家屬以文化活動如音樂會、畫展、攝影展、或劇場演出進行社會對話。

推動工殤紀念碑的運動歷程,大抵可以從組織、內容、形式、成果四個面向進行基本的策略與意義分析:

1.)組織是行動的基礎。死亡太沈重,失去親人的經驗,太痛,碰不得。缺手斷腳的工傷者還可以在集體行動中愈挫愈勇、展現力量,但我們接觸的亡者家屬們,撐著精神處理完理賠等後事,就多半退縮沈默,把傷心事收納冰封、不願再提起。一直到1999年,工傷協會承辦「台北工殤春祭」超渡法會 ,透過安全的、柔軟的宗教儀式,才召喚了扶老擕幼的家屬、白髮的父母、素衣的未亡人……共同面對死亡的記憶,追悼亡者,撫慰生者。
原本沈默的家屬,藉由一個公開肯定工殤貢獻的法會上,個別的傷痛才有了共同辨識與相認的基礎,慢慢討論、形成集體意見,並在2000年正式組成「全國工殤碑推動籌備委員會」,推動後續系列行動:超渡亡靈、建碑紀念、送入忠烈祠以國殤祀之。而工傷協會也全力展開「工殤協尋」 ,自力收集散落四處的工殤史料:有計程車司機遭乘客勒斃、有十七歲的工讀生送貨被撞死、有建教生從鷹架上摔落過世、有職災補償金額一律是最低工資的廉價外勞......,這是台灣的經濟發展史遺漏的一章──恰恰好也是最不忍卒睹、不該遺忘的部份!

2.)內容以建碑和政策並重。對多數台灣人來說,紀念碑經常是執政者的錦上添花,太廉價又太抽象,缺乏「正面積極」的實質效益。所以,推動工殤碑的過程中,同時也會輔以具體的勞動訴求:一方面是整理勞動現場的真實經驗,上昇到政策層次與官方對話;另一方面則以工殤日、工殤碑的抽象紀念意義,引發社會對勞動價值的討論。

自1995年起,工傷協會與工委會開始組織職災工人與工會幹部,進行密集的草根立法工作,將工人切身的經驗與現有的勞動法令作對照,草擬工人版「職災勞工保護法」(以下簡稱職保法),再廣邀醫界、法界、學界的修正意見,送進立法院,展開為期七年的立法行動,動員、勞教不計其數,逼使行政院也草擬官方版送入立院併案審查,終於在2002年公布實施,成為台灣第一部由工人草根立法、無中生有的勞動法案。法案的主要內容,多半與補償給付、長期照顧、工作權、勞動檢查、訴訟舉證、外包承攬等具體需求有關,唯在第39條明訂「政府應建立工殤紀念碑,定每年四月二十八日為工殤日,推動勞工安全衛生教育。」。

其他相關政策的提出,多半與當年重大的職災抗爭事件有關。如1998年的台北捷運潛水夫症連續抗爭二年,促成異常氣壓作業標準的修改、放寬解釋勞保職病給付。又如,2001年的RCA員工集體罹癌案,突出跨國企業在台灣留下的嚴重公害、職災問題,重新檢討高科技電子業的有機溶濟危機、及台灣職業病鑑定體系與勞保給付的不足。還有,2003年,朝野都在討論修憲,我們提出「勞安入憲」,要求建立「全國勞動安全保護網」。

3.)形式是開放討論的可能。工殤紀念碑到底該長什麼樣子?可以是一個空間、一面牆、一道光影、一株樹、一個移動的街頭裝置、一個簡單的動作與象徵可隨人四處遊走……不論物質固著的形式是什麼,工殤既然持續進行中,這個紀念的意象,就該是一個開放討論、修改的「未完成式」。

工殤碑可以是保留重大職災意義的廠區,如1996年蘆竹鄉永興爆炸案幾成廢墟的廠區、或2001年已確定成為永久污染區的RCA桃園廠,都是台灣經濟發展中很重要的工殤記憶,人們可以進入一個實體的空間,置身勞動現場體驗。工殤碑可以搭配熱門新聞話題,如在1999年總統府前廣場更新設計時,我們主動拜會台北市長馬英九要求將全國工殤碑納入規劃;或2000年八掌溪事件震驚全台時,要求工殤碑留下警訊並記錄四名河床作業工人的勞動環境。工殤碑可以是一個開放的動態街頭藝術,如2003年數百名工人在總統府前以巨幅的大型黑布幕,參與拼貼有名有姓的工殤人形,以活動的、開放的、參與式的裝置藝術立碑悼念(見圖四)。工殤碑更可以是一種「隨處可見」的符號,如2002年我們曾提出死一名工人植一株木棉花、或所有工人在428工殤日點燈、不加班、以紅絲帶互打「平安互助結」 …….讓集體對「紀念」的想像,回到個別的人與事件,可以不斷反芻、機動參與。

4.)成果正是爭辯的開端。首度經由工人抗爭而獲致的紀念碑,是台北捷運潛水夫症工人付出健康代價、在談判賠償時堅持爭取來的。1999年於捷運台電大樓站、2000年於江子翆站建潛水夫症紀念碑(見圖五),因罹病工人都仍健在,不留姓名,但在黑底金字的紀念碑上,記錄抗爭歷史,意義非凡。2002年職保法實施後,勞委會即動用1200萬元在高雄勞工公園建碑,火速在一年內完成動土、招標、設計、完工,由總統親自南下揭碑的舞台就花了132萬!把嚴肅的工殤紀念全數移作官方政績。2007年,台北市政府也在二個月之內就於職訓中心立碑紀念「外勞工殤」,立意雖好,卻完全缺乏社會討論與參與的過程。這都是「官方紀念碑」廉價消費社會運動的成果。

回到本文最初提及的Taipei101伙伴碑。2002年,331大地震造成在Taipei101大樓工作的五名工人死亡,這棟大樓內設有全台灣最具防震效果的風阻尼器,但工人天天使用的塔頂天車卻沒有安全的防震係數,地震一來,頂樓兩具塔式吊車就因螺絲鬆脫而斷裂墜落。由於這個悲劇引發的社會壓力 ,才促成官、資、勞三方共同決議在這棟象徵政經集中的超高大樓前,設立工殤紀念碑。這成果固然是部份來自工運團體的長期努力,但第一高樓的形象顧慮、官方勞動檢查的強力介入,也是因素之一,並非工人實力與社會討論的條件俱足,所以建碑的過程歷時五年、共四十餘次討論會議中,不免有許多的衝突、爭執、與妥協。

從意象、選址、造型、色彩、材質、文案、命名、排列順序、資金來源…都是建碑必需面對的複雜過程。由於資方一再迴避工殤意象,最後勞工團體 主動要求把工殤紀念擴大為肯定所有的勞動者,列名所有參與大樓建設、設計約一萬多人,這樣,亡者的姓名列其中,也有了集體支撐的意義。而由設計師提出「七巧板」的美學概念,以各種色彩、形狀拼湊成一系列的整體意象,這種親近一般民眾記憶、兼具活動性與創造力的意象,正符合我們對勞動的想像。至於姓名排列最後以陳水扁、馬英九起始 ,最後壂底的是工委會、工傷協會、北市產總,也頗富象徵意涵。我們願意以集體的名義被放置在最後面,承擔台灣最弱勢的傷痛,而資方在未經討論的狀況下,偷渡官方與大老板的搶先「排名」,也只反映了財團意欲討好政治人物、突顯出資者的心態。官商靠攏原就是資本主義社會下的現實,紀念碑也不過是如鏡映照、承接現時現地複雜的政治關係。

我只記得,Taipei101大樓前的紀念碑正式點燈當天,陳思勳在第一塊琉璃碑前注視良久。他的弟弟陳又禎五年前由置身雲端的高樓墜落地面、屍身幾乎無以辨識,那時,又禎新婚的老婆才懷孕三個月…….這些年來,陳思勳經常是眉頭緊鎖,現在,七彩的琉璃光影映照在他的白襯衫上,他說:「等又禎的孩子再長大一點,一定要帶他來看。」

五、 「戰爭」、「紀念」的多重矛盾

工殤碑挪用「戰爭」的概念,導向「紀念」的反思,意圖顛覆主流價值。但實際操作過程中,也可能因為借力使力的不當,而導致被廉價收編、或遭簡化搪塞。這正是處理「歷史記憶」所不可避免的多重矛盾:

1.) 是補充歷史空白?還是指認暴行?

歷史空白的部份,正是選擇性被遺忘的部份。

如果歷史上欣欣向榮的十大建設、世界地標的Taipei101,都正在建構集體的台灣記憶,那麼,塵肺症老礦工、關廠失業工人...的記憶與歷史在那裡?台灣工運在1993年正式提出「工殤」二字,將封建時代中只有皇帝駕崩才能使用的「殤」字,挪置到工人集體傷亡的勞動現實,要求社會正視因經濟發展下屍橫遍野的勞工血淚,對工殤亡者以國殤待之,甚至要求將工殤亡者送入忠烈祠,以國殤祭祀。

追溯忠烈祠被建構起來的社會意義,多半是為了國家利益而強調戰死沙場、為家國犧牲的榮譽感與正當性,在日本更有靖國神社成為軍國主義的粉撲,以昇華、神聖化的護國之神,粉飾軍事擴張造成死傷累累。而在反戰已成為普世價值的今日,忠烈祠也許應該重塑、開放另一個社會認同、追悼、與反省的意義。視工殤為「經濟內戰」,才得以上昇至國家責任、公開紀念的層次思考。這裡,挪用「戰爭」的概念,正是要挑戰資本主義社會裡對「經濟發展」理所當然,突出惡質的資本競爭犧牲工人性命的結構性問題,而外勞亡者也一併進入本地忠烈祠,更足以彰顯不分國籍的工人為台灣經濟發展壂基。

建碑、祭祀,這些看似保守的行動,無非是要讓無所不在、卻視而不見的「暴行」被指認、反思,將過往創痛的經驗,轉化為對未來的警覺。唯有歷史沒說的部份被指認出來,弱勢者才有發聲的機會,現況才有改變的可能。
2.)是肯定犧牲?還是揭露矛盾?

資本的積累與流通早已跨越國界,而工殤犧牲也同樣無國界。將戰爭神聖化的,多半伴隨著建立國族的想像,政權轉移或擴張都需要犧牲者,而紀念先烈正是鞏固現狀、或催化更大的擴軍。子安宣邦以日本靖國神社為例,指出「戰爭之國即為祭祀之國」,祭拜戰死烈士,正透露未來擴張軍事的野心。

順著這個提醒,若建碑紀念表示肯定工殤貢獻,是不是隱含了鼓勵犧牲的意含?正面表揚資本擴張的手段?肯定個體的勞動付出,竟成為鼓勵現有生產關係的持續運轉?而為工作付出生命代價,也可以使用負責、效忠、誠信等說辭以鞏固現狀。這是紀念的內在矛盾。

若建碑紀念是帶來進步的反思與檢討,「對社會有貢獻」就不可與「對特定企業有貢獻」混為一談。我們肯定勞動創造價值,勞動者的付出帶來所有人的便利與生產成果,但企業利潤歸私人所有,這正是要追究獲利者、受害者不同的社會位置,以及其代表的階級意義。若以戰爭為例,我們感佩民族英雄,肯定烈士犧牲換來國泰民安,但我們如何面對為私人利潤積累而犧牲的受害者?我們肯定勞動創造價值,同時也要指出:為擴大利潤而忽視安全的勞動環境裡,危機四伏,致令每個勞動者都成為工傷倖存者!這真的是我們要的「發展」嗎?共同利益的基礎在那裡?而徹底揭露結構的矛盾、不公,才是紀念碑帶來最大的社會意義。

3.)如何抵抗政治收編?借力使力的侷限!

紀念碑可能被執政者廉價收割,如職保法公布實施後,高雄市、台北市即先後動用公共資源,在極短的時間內火速建立工殤碑,由新上任的行政首長風光剪綵,以示關心勞工。或者,紀念碑也會被加害者拿來當作道德擋箭牌,如高鐵、雪山隧道因趕工導致職災連連、引發工運團體抗議後,主事者即主動宣佈將於完工後建立工殤紀念碑 。

建碑竟成為最事半功倍的政治加分題!這種由上而下、未經社會討論、當事人參與的「紀念」行動,可預見地都會印證Andreas Huyssen所觀察到的集體失憶危機 。但這也正是社會力量不足時,不可避免的附帶效應。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會正面以建碑回應民間訴求的,還是以公部門(高鐵、雪隧、與Taipei101大樓都是公部門的BOT案)為主,畢竟是公器在手,不得不回應社會壓力。而一般私人企業,以賺錢為主,尚無動於衷。
借力使力,不過是看見條件與限制。而歷史記憶的多重解釋空間也正在此,紀念碑永遠不會是完成式,唯有回到現實脈絡中爭取與退讓,至於行動過程中捲動了什麼力量,促成了什麼樣的爭辯,恐怕比建碑完工更有意義。

4.)寬恕與改造的出路在那裡?

紀念碑如果重新召喚記憶,必然也要牽涉到定性、詮釋、與歷史意義。工殤建碑宣言 這樣說:「建立工殤紀念碑,既是肯定亡者的貢獻、撫慰家屬的傷痛,更是超越傷痛、寬恕過錯,共同追求一個平安勞動的新世界!」
這裡明顯出現一個跳躍的轉折:從肯定貢獻、撫慰傷痛,直接進入「超越」與「寬恕」,然後導向「新世界」。若沒有清算、反省、審判,何以越超、進而寬恕?現狀該不該改變,如何改變?為什麼改變?都必須討論清楚,新世界才得以重建。但運動上邏輯的跳躍,當然是顧慮當下社會的接受度,工殤如此沈重、慘烈,我們勢必站在一個相對寬容的立場,才能拉出一個比較善意的社會對話空間。

公開的紀念得以承擔社會的記憶與情感,個別的創傷也唯有在集體中獲得釋放。若要談「寬恕」,我以為,寬恕必須是受害者拿到權力,真正掌握決定權時,寬恕才有對等的作用與意義。但個別的工殤家屬要寬恕誰?那個永遠看不見的大資本家?還是執行趕工命令的小工頭?寬恕原就不該落入個人的抉擇,而應是開放社會的檢討與反思,面對更根本的結構性困境。

刪除政治人物在橋墩上的題名、去掉出資者在廟柱上的芳名錄。想像中,如果,每一棟大樓上、每一座橋樑邊、每一個隧道前、每一個火車進站處……..都有一個簡要的工殤亡者標示,不必誇張、沈重、觸目驚心,只是保留印記,讓路過的人知道一切行走的便利都來自勞動者的血汗貢獻。我這樣期待,不同的歷史記憶會翻轉人們對事物的價值、對人與人關係的看法,一個「人比物更重要,勞動比資本更有優先權」的新社會,才因此值得期待與努力!

附錄一:工殤紀念碑推動大事記
1992年,工傷協會成立,集結職災工人,爭取勞動權益。台灣職災工人首度坐輪椅參與街頭遊行。
1993年,發表「工殤即國殤」秋鬥宣言,在大安森林園公開悼念活動,以「台灣經濟工人血」為題,要求政府建立全國工殤紀念碑。
1995年,協助抬棺抗議的台化新港氣爆案亡者家屬,對抗台灣經營之神。組織職災工人、工會幹部密集討論「職災勞工保護法」草根立法工作。
1996年,舉辦「工殤顯影Ⅰ」攝影展,出版「工殤」一書,記錄台灣工傷故事。
震驚全台的蘆竹鄉永興爆炸案造成工人10死49傷、廠區幾成廢墟。工傷協會組織亡者家屬抗爭,並要求保留職災廠址為工殤博物館、建立工殤碑。
1997年,工人版「職災勞工保護法」送入立法院,獲逾百個社團連署支持,跨黨派104名立委提案。
1998年,組織台北捷運潛水夫症工人抗爭二年餘,促成相關勞安、勞保政策的修改,並破天荒取得台北市政府承諾於捷運完工後分別於捷運台電大樓站(1999年)、江子翆站(2000年)設立工殤紀念碑以誌之。
1999年,正式加入428工殤日的全球連線行動,提出訂定428為全國工殤日的訴求,促台灣官民合作加入聯合國所屬的ILO(國際勞工組織)。
承辦「台北工殤春祭」,連續四年。
組織東埔原住民臨時工抗爭,突出部落原住民工殤問題。
針對台資在大陸連續爆發重大職災案件,要求勞委會制定「台商海外投資監督準則」。
2000年,成立「全國工殤紀念碑籌建委員會」,全面展開「工殤協尋」,自力收集歷年工人死亡記錄,並由勞工、婦女、學界、宗教界、醫界等連署提出工殤碑「建碑宣言」,要求將工殤碑納入總統府前廣場規劃。
與國家交響樂團合作,舉行「撫慰傷痛,平安勞動」音樂會,工殤亡者家屬與黑手那卡西登上國家音樂廳,演唱「伴隨一生的傷痕」。
協助花連一號14名船員失蹤案,呼籲海上勞安。
2001年,428主題鎖定「台灣綠色矽島的黑色危機」,以美國RCA廠來台25年造成千餘名女工罹患職業性癌症的案子,進行國際連署,赴美向跨國資本追討職病與公害賠償。聚焦台灣電子產業有機溶劑中毒的問題,要求將已嚴重污染的RCA桃園廠區設為工殤博物館,以作為勞安與環保的警訊。
台電外包工人職災案,促外包承攬的職災責任不得轉移。
2002年,331地震造成施工中的「台北國際金融大樓」(後改名Taipei101)五名工人自塔頂天車摔落地面死亡,勞、資、政三方共同發表建立工殤紀念碑聲明。
4月28日,工委會、工傷協會推動七年餘的「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公告實施,法令中明訂政府應建立工殤紀念碑,並訂定428為「全國工殤日」,成為全世界第五個訂立工殤日的國家。同日,聯合國正式宣佈428為國際工殤日。
舉辦「跨宗教.跨國籍全國工殤春祭」活動,與全世界165個國家共同舉行「希望之光」428國際連線行動,追悼工殤日、保護勞動者。
組織工傷者、亡者家屬組成「工殤畫會」,舉辦台灣首次工人美術展「木棉花開了」,出版「工殤畫冊」。
2003年,勞委會動用職災保險基金於高雄市勞工公園設立「工殤紀念碑」,正式揭幕。同一日,工人團體於總統府展開「工殤碑」街頭行動,以集體參與、互動的創意建碑行動,反諷官方版缺乏社會討論,並要求建立「全國勞動安全保護網」。
舉辦「工殤顯影Ⅱ─家族陰影」攝影展,展出家屬與亡者遺照的「全家福」,出版攝影集。要求工殤亡者應送入忠烈祠,以國殤祀之。
2004年,組織台灣「過勞症」工人,舉辦國際研討會,要求過勞症納入職災給付。
至總統府要求勞動安全應納入修憲。
工殤搖滾音樂劇「阿勇的天空」公演,由工傷者與亡者家屬共同演出。
2005年,體檢「職災勞工保護法」,要求增列職業病給付。
台灣高鐵承諾,鐵路完工後將為33位工殤亡者在沿線建碑紀念。
2006年,至宜蘭抗議雪隧提早通車的風光剪綵是為了選舉政績,不當趕工卻犧牲了13名本外勞工殤死亡。要求高職災率的廠商不得承包公共工程。
交通部公開表示,雪山隧道口將為罹難員工設立工殤紀念碑。
2007年,Taipei101大樓前工殤紀念碑公開點燈揭碑,紀念六名職災死亡勞工,並鏤刻萬名勞動者姓名,含藍/白領、本/外勞,由勞、資、政三方耗時5年、計40餘次討論會議,共同完工,以「伙伴」命名。
台北市政府在職訓中心設立「外勞工殤碑」。

資料來源:工傷協會歷年相關新聞稿/整理製表:顧玉玲


附錄二:
撫慰傷痛,平安勞動─工殤建碑宣言
在台灣,每一個工作天就有五名勞工因職業傷病死亡,近二十名終身殘廢…...不計其數的罹災工人為經濟建設付出了性命代價,卻沒有獲得社會的正面肯定與回饋。
原本賴以維生的勞動現場,卻成為奪去生命的刑場。他們或是在理容院打工的商職夜校女學生、或是配合工廠超時加班的沖床老師傅、或是鋼筋綁得紮實又愛唱歌的阿美族兄弟、化纖廠裡被安排擦洗重大機檯的建教生、等著當兵的快遞小弟……經濟發展的成果由全社會共享,不計其數的工殤亡魂,卻被掩蓋在「無名英雄」的牌位下,失去姓名,不被記憶。
一個不懂得反省的社會,是遺忘與貪婪的社會。在台灣,228紀念碑的設立是政治受難者平反的艱辛歷程,而工殤紀念碑則是還給經濟受難者應有的肯定與追思。集體的、公開的悼念,將提供整個台灣社會一個共同思考的機會:勞動者的人身安全,是規劃產業發展的必要前提;我們期待一個「人比物更重要」的經濟建設!
將過往創痛的經驗,轉化為對未來的警覺與珍視,這才是對生命最大的安全和庇護。建立「工殤紀念碑」,既是肯定亡者的貢獻、撫慰家屬的傷痛,更是超越傷痛、寬恕過錯,共同追求一個平安勞動的新世界!

宣言起草單位: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
連署團體/個人:至1999年4月28日止,已有百餘個社運、工會團體,及三黨立委、職業病醫師、律師、學者、牧師、法師、神父、文化工作者….等逾千人,共同發起連署。

2008年10月20日 星期一

嗯,就是打廣告


書名:我們─移動與勞動的生命記事
作者:顧玉玲
出版:印刻出版社
訂價:350元

全書所得獎金、版稅全數回捐TIWA,投入移工組織工作。
你可以向TIWA直接購買(訂價含郵資)
郵政劃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帳號-19948580
也可以上各大實體及網路書店訂購
[@more@]

這是一本如何理解他人的痛苦之書、愛之書
顧玉玲重新測量、繪描了「我們」這個詞的國境線,
那讓我們羞恥、謙卑、顫慄,
每一個就在你我身旁的異鄉客,都有他們的抵達之謎,
每一個該獲得最起碼尊重的,密莉安、喬伊、麗亞……都是一條神秘的河流。
這是近年來讀到最感動的一本書。
──小說家駱以軍

台灣第一本以移工為主體的文學記錄。
長期投身工人運動的顧玉玲,獲得台北文學年金得獎作品『我們--勞動與移動的生命記事』,全書長達十五萬字,以文學之筆貼身描繪來台移工的愛戀、憤怒、失落、恐懼、成長與勇氣,並交錯回溯本地人的遷移與勞動脈絡、身心障礙雇主的歷程與忐忑心事,細密編織「我們」的故事。

從書寫傳統的角度觀察,對照於本地作者總是急切地想突顯自我與群體不同的書寫主流,本書顯現出特別珍貴的特質,亦即是評論家唐諾指出的「書寫者自我的縮小」。自我變小,便能容受得下更多人更多故事和更周到的思維。特殊的視角,再加上作者在書寫之前積累的豐厚材料和底蘊,以及節制不流於悲情控訴的說故事技巧,一個個移工的生活彷彿顯影般鮮活地躍於字裡行間,才造就出本書的獨特之處。


2008年10月11日 星期六

排行榜(之二)


昇上小二,幹部大洗牌,小樹沒撈到一官半職,無半點恚礙。

學期初,我們聊起「好好玩排行榜」。(就是我名列第三的那個)

「和什麼人可以一直玩一直玩都不會累,都好好玩?」

「張玄克!」小樹毫不遲疑。
[@more@]

「真的嗎?就是上學期選你是好朋友的那個?」我口瞪口呆:「他很帥對不對?」

「是啊。」

「你不是不喜歡他嗎?」

「沒有不喜歡啊,只是不想做男女朋友,當朋友就好了。」她說得心平氣和,像是演練(或已經實地操作過)很多遍:「這學期,他下課都會來找我玩,我們一直玩一直玩有時候都忘了上課。」

「你們都玩些什麼?」

「就一堆人啊,玩捉鬼。他們都叫張玄克來找我,我到了才開始玩。」對於權力,小樹泰然自若:「就都要我先當鬼啊,之後就換其他人了。」

「他們是誰?」

「就班上的男生啊。」

「只有你一個女生哦?為什麼?」

「對啊,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但真的很好玩,我就和他們一直玩啊,一直跑一直跑,流很多汗。」

「女生都玩什麼?她們不找你嗎?」

「聊天啊,在教室裡跑來跑去,我也都和她們一起玩啊,陳玉萱啊、彭成潔啊、周昱雯啊,都一起玩啊。」她耐心解釋,升小二,教室搬到三樓,下課時小女生們懶得跑下樓再上樓很累,所以都改為室內遊戲。

不厭體力揮霍的小樹顯然是不滿足於室內聊天,她於是在男生女生間來去自如。

我且對她的情感關係十分好奇。這個張玄克,與她顯然交情頗深而毫無恚礙,真令人嘖嘖稱奇。但我還是掛念那個癡情大膽的吳祥翊,這小男生從幼稚園就愛她,至今同班三年,不時會到我家巷子口繞圈圈(我如何也忘不了奶奶說,小樹生日時吳祥祤在我家門口大喊:「我只喜歡小樹!我最喜歡小樹!」讓我對這不曾謀面的男生心生景仰。)。怎麼不在排行榜上?

小樹說:「啊我們就吵架了啊。」

怎麼回事呢?上學期,一次吃完午餐後,她說了吳祥翊二句:「你不要一直抱女生!」

吳生氣了,很生氣,要小樹道歉。這向來口拙的小樹,也就息事寧人地一連說了八、九句「對不起」,可吳祥翊還在生氣。

「怎麼氣?」

「就碎碎唸啊。」

「唸什麼?」

「他就說:你道歉也沒有用啦,你都已經說了,這樣很過份啊什麼的。一直唸,一直唸,很煩。」

後來,陳川祥(唉,另一個曾向小樹告白被拒的男生)過來勸阻:「你不要再碎碎念了,她都已經道歉了,你還要怎樣?」

張玄克也要來表現護花精神,他直接去找了老師來調解。老師於是來對吳祥翊曉以大義....哇靠!一件小事需要動用這麼大陣仗嗎?這些小男生為了英雄救美也未免表演過度了吧?我暗自啄磨。

「那,吳祥翊怎麼跟老師說?」

「啊就午休時間了啊,」小樹像是不干她的事般、很無辜地說:「我就,睡著了。沒聽見老師和他說什麼…」

「醒來就好了哦?」

「對啊。」這傻大姐。

「欸,你到底罵了他什麼?」

「忘了。」

我一再追究,小樹又不是個口尖舌利的孩子,我可不信她有什麼能耐可以在言詞上佔人便宜。說半天,似乎是,吳祥翊常和她們一群女生玩,那天下課大抵是他裝瘋賣傻到處去偷抱女生,小女生們尖叫逃走也大笑。總之就是玩。但大家知道吳祥翊會聽小樹的話,所以玩鬧著向小樹求救。

「我好像就是叫他不要再去偷抱女生了。」

「這怎麼是罵?這樣說有什麼不對?」

「我也不知道,他就很生氣啊。」

「那你為什麼道歉?」

「他就要我說啊,我想也沒什麼,就道歉了,而且一直道歉了,他還在生氣。」 

「你又沒做錯什麼?為什麼要說對不起?還說了七八次。」

「是八九次。」她露出可愛的笑容:「他一直碎碎唸,」她強調:「啐啐唸,真的很煩。」

這是不耐煩的小樹最典型的反應,是非不明、但求苟安。拜託別唸了。

但我腦中同時浮現,一個經常在男生群中體力過剩地快意跑跳的小樹,和那個總是下課混在女生堆中、被老師認為是「性別認知不清楚」(?)的吳祥翊,一個超不耐煩,一個愛啐啐唸,嗯,吳祥翊是我的排行榜上的第一名。

2008年10月1日 星期三

客服報告:關於留言

大家好,我是這個部落格幕後的操盤手,原本不應輕易現身,但有鑑於大家使用留言功能時,留言的暱稱都出了許多問題,因而在此做出說明。詳細內容請點選「繼續閱讀」。
[@more@]

下圖是我們留言時候的框框,但有個大家可能沒注意到的地方,就是「發表身份的意見」這一欄。


「發表身份的意見」按下去,可以拉出一串選單:


最上面的選項,會是你「已經登入的google帳號名稱」,而如果要的自己亂取暱稱來留言,就選「名稱/網址」 這個。

然後就會跑出這個畫面:


暱稱就隨便你取啦,而網址可以留白。

結束。

2008年9月26日 星期五

選舉

震天價響的民主,一人一票,從小做起,什麼都要選。

小樹班上各個長都有個形式民主的選舉過程,似乎也沒什麼拉票,沒選上也沒什麼好難過,且我注意到,不一定是考一百分的孩子才能當班長。

[@more@]
正式編制外,還有個奇怪的「海龍王」(類似的發音),選最受歡迎的人,且有賞味期限,當過就要心甘情願換人做做看。小樹是一年八班第一屆海龍王得主。我至今聽不懂這是個什麼奇怪的位置與作用,她也說不清楚,似乎是姐妹淘班長陳玉萱提名她,然後全班都通過(可能也是因為還不太熟吧?)。

下課玩遊戲的時候,海龍王掌有遊戲的最大的決定權──決定什麼呢?玩什麼或誰當鬼嗎?「反正就是最受歡迎的人啦!」她白了我一眼,有點不滿意我對這個高位一再探問。果真有女王對僕傭的睥睨神情。

總之,這角色聽來簡直像是個女巫、祭師般的非正式部門角色,權傾一時,但作用神秘,潛在的呼風喚雨能量,但不動聲色只叫人更加景仰。這才真是大權在握,不動如山。海龍王且不在編制內,卻在民俗之中。是真正聲望崇隆、有影響力的人。

將近一年後,小樹這樣形容她的當選:「我好想大笑哦。」

為什麼?

「好緊張啊,我一直笑一直笑都沒有真的笑出來。」

真傳神,像在說選美冠軍又要保持微笑又不能真大笑出口的模樣。
依我看來,對小樹來說真正名實相符的,恐怕是小一下被選上體育股長。

小樹能快跑、擅攀爬、也耐摔耐跌,自小就展現勇健揮汗、不辭辛勞的體力能耐,這履履令自小就任何賽事都毫無羞恥心地甘拜下風、自況無能而不改其志的我,先是驚異再三、復又傾慕不已。聽說,這個一害羞就不說不出話來的孩子,繞操場、喊口號時倒是挺大聲的。

可現在,她得意地告訴我,上週比賽搖呼拉圈(我的天,自小到大我不曾連續搖超過五圈啊。吊單桿、呼拉圈都是我心目中極其不可思議連放棄都稱不上就自動遠離的運動。),她一路撐到班上女生最後三名優勝者之一,但全場都在為她加油,只有她的名字,只為她加油。

小樹激動不已,又是笑又是沒能大笑。她再次重溫了海龍王的權力滋味。

上學期末,老師要大家選「最好的朋友」(這也能選?),每個人選五個,陳玉萱共有十七票,高票當選。小樹拿了二票,張玄克選了她。我不在乎誰當選,我在乎小樹選了誰,誰是她「最好的朋友」?

「我選我自己。」她說。

「什麼?你沒有好朋友嗎?」我很驚奇,不可置信她的選擇。

「就,大家啊。大家都很好啊。」

「平常下課你和誰玩?」

她唸了一長串的名字。

「為什麼你不選她們呢?」

「哎喲,就還沒想好嘛。」

「那你也沒選張玄克哦?好沒良心。」我掛念著那個學期初在擦玻璃時向小樹告白被拒的漂亮男生,真想不到他一往情深。

「哎喲,不要再問了。」她轉頭去看電視了。

喜歡與被喜歡的距離,真是最遙不可及的權力關係啊。

2008年9月20日 星期六

排行榜(之一)

「你喜歡家雋嗎?」

「是阿宅。」她露出深思的表情:「喜歡啊,是朋友的喜歡啦。」

「廢話!」
[@more@]


我問她,「可以一直玩一直玩都很喜歡的人」的排行榜。

不同於「最愛誰」這種深具恐嚇、連小小孩也知政治正確答案的問法,小樹很坦白地將班上好朋友併列第一名。這合理,班上同學是她最重要的社交圈,攸關人生地位。

第二名放的是一年見一次面因此激情不褪的格鬥天堂原住民小朋友們,含青梅竹馬但早就不太理她的柯南。這也合理,一次發燒終年回溫,盪氣迴腸。

第三名輪到媽媽了。我第一次離開榜首,心悅誠服。後來她陸續又加進了小乖和王佩君。

第四名是奶奶,嗯,算你有良心,奶奶是天天照顧小樹的人。

第五名……理所當然是最疼她的阿公,還有…..咦?這裡出現一匹意想不到的黑馬。是阿宅!

居然是年逾二十歲、對小樹而言實在有點老的阿宅。暑假期間,他與她在台北往台東的自強號上,一人一圖一句接龍寫/畫故事,情深意重;返回台北後,她與他又再接再厲在msn上進行一段長時間、進展緩慢、多半是不斷互傳圖片的、後來便彼此失去興趣的網路互動。不料竟因而建立了獨特的情誼,難以定位,卻也名列前茅。真令我刮目相看。

爸爸在第六名。奇怪的是交情有限的閏哥阿舅也排在第六名(爸爸級的range真寬廣啊),未來還會增加什麼叔叔伯伯也很令人起疑。所幸她又把阿姨們也加進來了。

皮皮面面居然在第七名。天哪我一直以為小樹最要好、最百玩不膩的朋友,應該是從小一起長大的皮皮。怎料得小女生長大了,就一如所有嫌棄弟弟的姐姐一樣,對於關係宛如囊中物般垂手可得的小拖油瓶,根本是太親近了、太理所當然了而心生輕忽。人情冷暖,好是蒼涼,連才見過二次面的小嬋都在同一等級。

這個排行榜,可想見昨是今非、變動率很高,但我記錄下來,等著來年看她的反應。

2008年9月9日 星期二

籃面的


媽媽的頭髮慢慢長回來了,我看著她吹染得膨鬆有型的頭髮,忍不住說:「現在很漂亮了哦!」
她得意地笑了。

年初,媽媽頭髮兩側大量掉頭髮,俗稱「鬼剃頭」。像是一覺醒來就被削去一落、兩落頭髮,光禿禿的,不留髮根,憑空挪移,毫無預警地把頭皮難堪地攤在陽光下。原因不明,醫生只說是壓力大。媽媽愁眉苦臉,這樣子,怎麼出門啊?她買了兩頂假髮,出門倒垃圾時也得匆匆套了假髮才出得了門。
[@more@]
夜裡攬鏡自照,媽媽唉聲嘆氣。她愛美,活到七十四歲還是天天妝扮得巷口第一名。過去她在屏東第八老人會,就是會員們口中的「籃面的」,意指一整籃水果包裝得美美的,總要挑那最齊整、最飽滿豐美的幾顆放置籃面,撐派頭,水果也才送得出手。媽媽總是裝扮得稱頭、籃面嬌美,跳舞總站第一排,近似「第八老人會之花」啦。

這朵花自小就受人稱讚,天生麗質難自棄。

五十幾歲那年,媽媽因操勞過度骨刺開刀,子女們輪流去看護,我每每睏極,半夜裡扶著她上廁所時老大不甘願,草草協助她抬身回了床就逕自在一旁的褶疊床上倒頭大睡,只盼她莫再打擾。可每天清晨醫生要巡房,媽媽很是老派地自覺要整裝了才好見客,總在天還沒亮時就急著梳洗,她又叫不醒我,只得自力救濟,拿了溼紙巾克難擦拭了嘴臉,再歪斜著身子執鏡、梳妝、描唇、劃眼線,浩大工程,一絲不苟。等主治醫師晨間巡房來到我們這一床時,簾幕一拉,媽媽早已在病床上正襟危坐,一臉薄粉淡胭脂,好不精神。

那醫師帶著一群實習生,個個聚精會神,只見醫師啞然失笑:「阿你這樣,我怎麼知道你氣色好不好?」

但凡要見客、出門,她總要打扮妥當,馬虎不得。這樣才不會失禮於人。我的美麗母親從來都是一朵花。

掉頭髮後,媽媽就減少出門了。在家中既是一頭疏落的頭毛,她便也不多化妝,穿著居家睡衣,垮著一張臉埋頭打掃、看電視,我才驚覺媽媽真是老了。這幾年,特別老得快。她的臉頰猶有光彩,但皺紋是遮不住了,歲月的刻痕歷歷可數。她的眉眼都修過,但髮鬢是白了、疏了,不能染髮的時侯,特別觸目驚心。

原來,妝扮時的媽媽,重點並不在多厚的粉、多紅的膏能夠遮掩老態,而是那個對自己外貌的慎重、珍視,以致她時刻關注著維持身形、笑靨、精神。可現在,鎮日穿著睡衣來去掃地洗衣罵人的媽媽,體態、表情都無所謂地垮著。她的頭髮像舊衣服上第一根脫落的線頭,再磨耗下去,只能一路鬆脫、解體,如果,如果無所謂。無所謂,像是對身體放棄了,整個人於是鬆懈、怠惰。老於是毫不留情。

幸而媽媽從來不是、不願意是醜的。她積極求醫、勤快擦藥、四處訴苦問偏方。七十四歲女人的自救求生。幸而還有力氣自救,多麼幸運。

我經常半夜才回到家,習慣先到一樓看她。這時,她多半早已入眠,可我摸上床,拉拉她的手把她叫醒,窹寐中她張眼知道是我,寬慰的笑了:「哦。轉來啦。」我摸摸她的頭髮,拍拍她的臉:「好啦,頭髮好多了啦,免煩惱啦。」

她於是笑了,閉目安然入睡。我這才甘心上樓。明日是好夢。
這不像拔河,只能緩,不能返。少輸就是贏,最終還是會籌碼盡失。我心中己然預習跋扈的、美麗的母親終將慢慢(啊,分明我知道那速度遠比我期待的快速太多)老去,此時此刻只能真心讚美她堅持籃面的昂揚與決意。

2008年8月24日 星期日

換牙


四月底,總算,掉第二顆牙,在下牙床,新牙如害羞的初芽,欲冒不冒。我們爬上頂樓,架上梯子,讓小樹手持那顆如貝殼的小牙放手擲去,聽見如落石敲地的聲音在屋頂上輕響,我們如中彩券般歡呼起來。
[@more@]

我有一口好牙,約莫從七、八歲換完乳牙後,我就不曾為牙齒上過醫院。我的齒列整齊,手拔不動、拆不開的東西,牙齒一咬就能生效。它且從不脫落、發疼、生蛀,連長智齒都無聲無息就自行妥貼安置好了。

怪的是,我老作掉牙齒的夢。各種不同款的掉牙,搖搖欲墜而牽一髮動全軍的、大量雪片一樣崩裂落下而雙手捧接不及的、這裡那裡脫落空洞而心中只哀傷想著金色銀色的假牙可有多難看……..現實生活裡不曾經歷的,夢裡唯過無不及。夢得多了,甚且自成另一組記憶,有時又夢見掉牙了,夢中的我驚惶之餘尚有心力想著:「看吧,上次就夢過了嘛,這次總算是真的了!」像是一個自我咀咒的預言終見成效。清醒時暗叫好險。

小樹幼時嚴重酗奶嘴。我與大樹管教方式不一,時而嚴厲斷戒,時而隨意由她,新手父母廣納各方意見更加猶豫不決,拖拖拉拉到小樹三歲多還成天咬著奶嘴。她那時個性彆扭,一般成人極難靠近她,加上她很晚才習會說話,表意全完停留在原始階段,奶嘴多少也成為她隔離外界溝通的一道護身符。小獸。

幸而奶嘴並未擠歪她的牙床(原來我一直擔憂的很膚淺啊只是這個),乳牙很漂亮小巧地一一站好。班上同學就我來看,一開口都是不及格的黑蛀、缺露,唯獨小樹一口整齊的乳牙,多麼美麗。

但暑假都快過去了,小樹就要升小二了,好些同學早就換了大半牙齒了,唯她像是密封了齒輪似的,心智與牙齒一般都很幼稚。

「你怎麼牙齒都不換?還沒長大嗎?」像是對植物說話催它生得好,我也想催眠一下小樹,看是不是心念動了,牙齒才催得動。

「我長大了!我九歲了。」她總是把年紀自動增值。

「可是大家都一直掉牙齒、換牙齒,你怎麼不會呢?」 

「可能是,我就是奇怪的女生吧。」她絲毫不以為意,甚且有點得意地說:「像是,我一直在跌倒、撞到、碰到,一直在受傷。」

「還有那裡怪?」我的os: 我也一直是這樣啊......

「像是,人家覺得臭臭的不喜歡的味道,我很喜歡。」

「像什麼味道?」

「瓦斯啊、對面阿伯的工廠的味道啊,汽車的味道啊,海水的味道啊。」她露出整齊的乳牙:「我都很喜歡。」

「嗯,是很怪。汽車的排氣味我一聞都快暈倒了。」

「還有,我本來不喜歡看書,但有時看看看就很喜歡看了。」

「這不怪啊,我也很喜歡看。」

「我知道啦。」她很快打斷我,明顯不想繼續這個話題:「還有,我在家裡不喜歡做家事,到學校就很喜歡做。」

「這才不怪咧,你們很多同學也是這樣吧?誰在家很愛做家事的?」

「嗯,對啊。」

「那牙齒怎麼辦?」

「好啦,會換啦。」
嗯,我也得到我想要的答案,不必煩惱啦。

2008年7月19日 星期六

獎狀

二姐說,印象中只被爸爸打過一次。

家中的孩子自小多半都是班上成績的佼佼者,獎狀多到不計其數。一回,大姐二姐到唐媽媽家玩,看見唐家的牆壁上一張張錶好、框好,掛滿了唐同學的獎狀,從清潔獎勵、勤學獎、一直到每回月考的前三名都有,如此慎重其事,像是唐家很大的榮耀。

[@more@]
大姐二姐於是起了比較的心,小女生這樣想:「其實我們兩個人功課都比他好,獎狀都拿得比他多,但不掛出來誰知道呢?唐媽媽到我們家來坐,可能也不曉得我們比她兒子還厲害!」

既是光榮的事,也沒什麼好商量了,一回家,兩個人就把抽屜裡塞得滿滿的、從不覺珍貴的獎狀全拿了出來,一張張糊上漿糊就直接往客廳雪白的牆面貼,果然是功績浩盪,整面牆都貼滿了還不夠。小女生心中還想著,當老師的爸爸回家看了必然是得意極了,好面子的媽媽更不用說了,說不定明後天就找個藉口把唐媽媽邀來家中作客呢。

不料就那回挨了揍。爸爸下課返家後,一看就全給撕了不說,還拎起大姐二姐就打屁股,很慎重地告誡了:「不可以這樣鋪張、誇耀,不害臊啊?」

等我這個小妹進國小時,已然長成少女的姐姐們的閨房裡,靠窗的牆上張貼的是白底黑樹影的詩意海報,我記得只有三姐畢業時領了縣長獎的一紙印金框小獎狀貼在門後的高處,真不顯眼。

現在的國小似乎不再評名次了,可取而代之的當然還是有各種榮譽卡等等,且像連鎖超商一樣可以集點數,集滿多少多少榮譽卡可以換這個那個小文具,實惠多了。小樹問起我小時可有榮譽卡,我僅能回報當時領不完的各式獎狀。(但就一張紙啊,沒能換什麼。真寒傖呀。)

「我可以看嗎?」小樹很務實地小心求證。

「可是,都丟掉了呀!」

「我想看!」她有點不滿意地看了我一眼,客觀地評比:「你知道嗎?王佩君的爸爸有很多游泳的獎狀、獎牌。」

那時的獎狀太容易,家裡六個孩子、到處都是,父母也不以為意,不料是三十年後,由我的孩子向我提出要求。這才可惜什麼都沒留........啊不是,不是因著這樣可以多攬了什麼榮耀的證明,而是那彷彿是個印記,讓我得以踩上一個和她平等對話的位置。

像是說:這是我國小一年級的第三次月考,那時候..……是啊,我也曾經是一個小孩子。像你一樣小。

她想認識還是小孩子的我。我也好想讓她認識一些哦。

我於是告訴她我小時候很討厭寫作業的事。她很是稀奇,似乎也得到一點安慰,但我緊接著強調:「我從來不需要爸爸媽媽逼我寫功課。」可實情是,那年代小孩滿地養,根本沒大人有心思管這麼多。

說這話的時候,我忽然有點理解那些在孩子前大大吹噓自己的童時事蹟的人。是啊,如何告訴她我為了不想被處罰,偷偷對老師說了謊?如何告訴她,我的作業總在入睡前才匆匆寫完,或沒寫完...父母的所有不是,似乎都可能成為孩子偷懶的籍口,於是很多大人在兩相對照的壓力下,都不由自主說起謊來,趨吉避凶,隱惡揚善。

於是每個大人的童年歷史裡,都貼滿了無以求證的獎狀。

2008年6月29日 星期日

觀光頭


在髮線以內,我的頭頂有個不為人知的秘密。

濃密的、微捲的、粗黑的髮根下,我的頭皮左、右側各有四個陷落的凹痕,深淺不一,被毛髮緊密覆蓋著,外表看似無恙,但若以指腹細撫之,就能感知頭蓋骨被鑿了洞,如爪入骨,兩側都留下偌大窟霳,不由得,不由得你會害怕,害怕那薄薄的一層頭皮太是脆弱,不當心就可能被搓破、擊潰,腦漿四溢……...因無預警這凹痕的深陷程度,多半那試探的手指一滑入凹陷處,就會心驚膽顫地彈跳開來,怕手指甲不小心刮破了頭皮可如何是好…….

[@more@]
等回了魂、定了心,再撥開瀏海,近身就可以辨識出一條細紋環繞額線如一道肉色髮箍,那細紋是因著開了刀又縫合處毛髮無處著地而形成的手術遺跡。可想見,當年勢必是兩耳間沿著髮線切出一條半弧形的刀痕,掀起頭皮,朝著頭蓋骨兩側各打了二個穿透的洞,讓裡面淤積的污血流出。

那個因頭臚內積血過多導致昏迷不醒的,是十九歲的我。

那年,我大一暑假回嘉義,半夜裡和一個男孩騎摩托車去夜遊,發生了一個大車禍,我深陷昏迷,據說是一個頭腫得二個大,渾然不覺氣息。那個奇蹟似地只有擦傷的男孩,火急地在半夜裡連跑了二家醫院被拒收,最後送到嘉義市最昂貴的私人醫院,還聽見人們私語:「這個一定救不活了…」

緊急手術後,我在加護病房整整住了一個多禮拜,以及脫險後的腳踝手術,石膏整整上了三個月。住院的一個月裡,我誰都不認得,說話清楚了,身體可以移動了,腦子半清醒半迷糊,一部份的神經活絡了,會說英文會表達意志,但一部份神經像是扭住了、揪結了,有的記憶卡住不見,有的理解被放大、扭曲,且一意孤行。

那個十九歲的少女,被剃光了頭,手術拿掉部份頭骨,讓積血流出,又縫合了頭皮,腦上包著層層藥水與綿紗,像個小沙彌,沒有性別,細瘦的手腳都被綠色的布條五花大綁在加護病床的四角…..咦?為什麼把病人綁住了呢?因為她的腦子受傷了,分不清現實與夢境,她的手一旦得了自由就要拆去點滴與紗布,她的腳一旦可以移動就自動下床說要回家,她脾氣暴燥任性,像個稚齡的孩子,她認不出父母親人朋友,她病了…..

二十年後,我把這個受傷的歷程說給小樹聽,帶著她的右手指在我的髮叢中順著凹凸不平的紋路,捕捉傷痕的遺跡。

她很鎮定:「會痛嗎?」

「那時候,很痛。」我認真回應:「現在,不會了。」

「會好嗎?」

「已經好了呀。」

「這裡,」她摸著陷落的窟窿:「會好起來嗎?」

「你是說骨頭再長回來嗎?」我笑起來:「不會了。就這樣了。」

她露出同情又深思的表情。

次日,小樹邀王佩君到家裡玩,她們玩了芭比、電腦、有的沒的,然後小樹呼喚我:「米米,你可以來一下嗎?」

「什麼事?」我走出書房,和兩個激動不已的小人兒在走道上狹路相逢。

「米米,」小樹難掩興奮但保持禮貌地說:「王佩君可以摸你的頭嗎?」

我順服地低下頭,小樹很權威地牽引王佩君的手指在我的頭頂上摸索,導航般地指引:「這裡,醫生在骨頭上打了兩個洞,血就流出來了….」

「哎喲!」王佩君像其他沈不住氣的大人們一樣,一碰到凹陷處就不由自主彈開了手,她且又驚
又喜留戀地又回摸了兩把,說:「噯喲~」

小樹對這個反應很滿意,她上道地向我點頭示意,允我脫身離去,拉著王佩君繼續解說,扮演稱職的導遊:「她出車禍了,那個頭不會好了。」

這顯然是今天家中最引人入勝的景點。

晚上阿舅帶皮皮回家了,我坐在二樓的沙潑上看書、等洗澡水放滿,好幫兩個全身汗臭的孩子洗澡。小樹拉著皮皮直接站在沙潑上,繞到我的背後,兩個人居高臨下俯看我的頭。皮皮既是自己人,小樹索性連禮貌的詢問也免了,她與他完全不中斷、不干擾、事實上也不在意我的閱讀,就直接在我的頭頂上評論、觀賞:

「你看,」我聽見小樹的聲音從頭頂傳來,又一隻小手握著更小的手在我的頭髮深處穿梭徘徊:「我媽媽出車禍,血都塞在頭裡面,醫生把頭打開、打洞,」她的手熟門熟路地轉入我的凹陷處,握緊皮皮因驚嚇而欲彈逃的手:「血流出來,就變成這樣了。」

然後,她與他心滿意足地跳下沙潑,繼續下一個遊戲。

2008年6月14日 星期六

看家


「喂~」

「米米,你幾點要回來?」

「我在庇護中心,晚一點回去。」

「幾點?」

「嗯,阿波(客家話:奶奶)還在嗎?我八點多回去好不好?」

「阿波在洗澡,她洗完澡就要回中壢了。」

「那,你先去王佩君家玩。我再去接你。」

「阿嬤不在,阿舅也不在,我要看家啊。」
[@more@]

「不必看家啦,你跟阿波說先回去沒關係,我會早點回去接你。」

「沒人看家,小偷來了怎麼辦?」

「小偷來了,看見你,會怎樣?」

「嗯...綁架?」

「所以呢?」

「所以我去王佩君家玩好了。」
當然,謹慎又客氣的奶奶不會放小樹一人在家,也不會麻煩鄰居代為照顧,終究是焦急著等到我回家才上火車。

小樹看見我,悠哉地說:「阿波也想看家。」

2008年5月30日 星期五

爬樹


我們自討苦吃,另外在台北縣撐起一個庇護中心。好不容易有了第一個被庇護的對象瑪麗安,這下可好,原已繁重的工作,還得再額外到庇護中心二十四小時輪值。


週五晚上匆匆要去趕十時的排班,家中沒人,只能把小樹連同小包衭一併帶去庇護中心。新空間,新人物,小孩兒學著玩跳棋倒也一夜相安無事。


隔天一早,瑪麗安要到教會找朋友,說好了中午回來吃飯,我們互換了手機號碼,看著她搭上公車,我於是帶著小樹在附近晃盪。

[@more@]
這一帶,我們一點一滴像蟻工似地搬家入駐期間,大抵上已有個新舊社區夾雜的地圖在腦袋裡,我看中了鄰近國小綠意盎然,繞了好大一個圈子從正門而入,再一路走向我不時看見孩童嘻戲的操場。


操場邊緣,應該是老師或校工種了些不同品種的蔬菜,粉蝶翩翩,賞心悅目。老樹在側,分明就是鄉下人家大廟前。我們手牽手躲進樹蔭裡遮日乘涼,果然有風。


這樹真好啊,我誠心誠意擁抱。


枝椏多重歧出的老榕樹,根幹飽滿,正適合爬上去穩坐,玩遊戲。且第一個歧枝生得低又寬平,小小孩也很輕易就可以跨坐上樹。


簡直是棵完美的練習樹!小孩兒學爬樹的基本款。


我脫掉鞋子,一翻身就上了枝幹,呼喚她:「小樹,快上來!」


她略作遲疑,挨挨蹭蹭爬上樹,在最低的枝幹上,仰望已然攀登二三層的我。


「米彌,你好會爬樹哦!」


「我從小就會了啊,你再上來一點嘛,不要怕。」


「可是,」她小聲嘟嚷:「樹上有螞蟻…」


「螞蟻是樹的客人啊,像鳥啊、蟲啊、你啊、我啊。」


「哦。」她還是紋風不動。


我平躺在樹幹上,透過茂密的樹葉看被切割零散的天光。我把帽子一把扔到樹下,別擋了枝葉間篩落的一點日照。


「啊,」小樹看了看掉落在地上的帽子,又看了看我,默不作聲地躍身跳下樹幫我把帽子撿起,放到一旁石桌上。


我看著這個愛乾淨的都市小孩,欣賞她日常生活中養成的秩序與美感,都市的据謹。


小樹穿著嫩黃色的布希鞋再度爬樹,因著鞋子極易脫落而身手艱困。


「你可以把鞋子脫掉啊,」我搖晃著光腳,悠閒地指點她。


「不行。」這個都市小孩說:「腳底會變髒。」


「不會!」我把光腳跨上平滑的樹幹:「樹很乾淨的,它喜歡我們踩在它身上,熱熱的,會呼吸哦!」


她抬頭又看了我一眼。堅持穿著拖鞋爬樹,並小心避開螞蟻。


我看著她步步為營,很有點想不透了。這個向來耐摔、大膽的孩子,學溜直排輪、學騎腳踏車,都因著莽撞急燥而成就非凡,學習的速度遠遠超越謹慎的皮皮或面面,且她多半自行練習而毋須催促。但何以,何以爬樹於她,竟是件緊張、戰戰競競、施展不開、据謹小心的事呢?


「小樹,你怎麼不會爬樹呢?我小時侯就會了啊。」不自覺地,我說了很大人的話。


「我又不是以前的人!」


啊,原來這是以前的人的遊戲。小孩子丟到大自然裡,相互發展出沒有固定模式、學習步驟的遊戲。對於習慣電玩、直排輪的「現代小孩」來說,還真不習慣呢。(我好遺憾小樹這麼不習慣,分明她從小散步見到樹都會過去抱一下的呀。)


我是以前的人。小時候前院裡有棵龍眼樹,我們常爬上樹各據一個枝頭,玩起家家酒,春天的時候,邊玩邊採果子吃,最後只剩最高的枝頭上還有果實,那可要比真功夫了,愈能膽子大的、動作輕巧的,才能攀上最高峰擷取最豊盛的龍眼。


居高,身子竄出枝葉,遠眺,整個村子都在你眼下,再遠,就是雲。會有那調皮的男生,故意在下層枝幹用力搖晃,要嚇嚇你這不怕爬高的女生。


後來,爸爸在前院蓋了我與姐姐的書房,向南的枝幹就伸向屋頂,我們也頂喜歡從樹上躍登灰簷斜疊的屋頂,有樹蔭蔽日,又可躺臥聽風,已然是少女的我們,還會裝模作樣拿吉他上屋頂唱歌。


弟弟自小三千寵愛集一身。爸爸對他最是嚴格,小學高年級時就不准他再爬樹,動則斥喝,有時以棒棍懲罰。我那時約莫國三吧?在前院裡晃盪,不時就翻身上樹,行走屋頂,居高臨下,睥睨頑童弟弟只能在巷口遊盪。


一回,弟弟逮住我正在樹上唱歌,快速衝向屋內吆喝:「爸!快來看,姐姐在樹上!」


我那老父就站在紗門內,無可迴避地與我對視,而幾乎是尷尬地斥喝:「下來了!下來了!」


我全身而退,沒受到任何懲處。


弟弟很是不平,大聲質問:「為什麼我爬樹就要被打?為什麼她不用?」


父親的聲音平靜地傳到我的耳中:「女孩子長大了,不可以打,有自尊心。」


家中姐妹們,國小畢業後就再不曾挨過打。爸爸謹守他的原則,照顧少女的自尊。我高中時,不時夜歸,父親每每氣急敗壞,叼唸我一個女生騎長長的上坡路回家,那一路是夾道的芒果樹,兩旁鮮有路燈,也沒有人家,腳踏車的車程約要二十分鐘,他擔心我,但出口只是責備,不曾動手,也不曾表露關心,少女的我心高氣傲,以為他的嘮叼是不信任,轉過身不願對話。


其實,不過是一個老父親對一名少女的安危憂慮。但無以溝通。


弟弟總是挨打,也不過是一個父親對獨生子的期望與管教。但一樣誤解重重。


現在的人,也一樣犯著以前的錯啊!

2008年5月26日 星期一

命名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小樹經常喊我:米~或者,米彌~

我不動聲色,暗自辨識了幾次,終究忍不住好奇追問:「是小米、玉米的米嗎?」

她害羞起來:「哎喲,就是米嘛...」

[@more@]
「為什麼喊我米彌呢?」

「為什麼爸爸叫我張樹?」她憑空岔出新話題。真無厘頭。

「你的名字就是張樹啊!」

「那,為什麼你有時候叫我樹?」她放輕了語氣,又叫了一次:「樹~」

「……你喜歡我這樣叫你嗎?」

「嗯。」

現在我聽懂了。她在學習、發展一種專屬於她的,稱謂中的關係表達。

平常,爸爸若使用很重的口氣說:「張樹!」緊接著就是指責、斥喝。這個正式而嚴肅的全名叫喚,暗示著事情大條了,你要認真對待。

而媽媽很親愛地抱著她,或歡喜地胡說八道時,就會省略小樹,轉而以樹、樹啊來逗弄她。親愛的輾轉、上揚語氣,輕音居多。

米彌是小樹發展出來,對媽媽的獨特稱呼,無以取代,無以解釋。這是超越了一般命名,加重語氣、表達親疏的獨特召喚。

若硬要追溯典故,我猜想是某一日她從幼稚園回來後,忽然喊我「媽咪」,家裡沒這樣稱呼的傳統,但她可能聽見別的小朋友說了,覺得親近而逕自挪用(一如皮皮有一日突然很搞笑地喊他爹「把比」,把個像熊般粗大的男人登時喊成個芭比娃娃。)。久了,這挪用的外來語不足以表達她對我獨一無二的親愛,她就逐漸轉換用詞,採尾音加上語氣,發展出只適用於她與我之間,無可取代的稱呼。

「米~」

「什麼事?」

她召喚,我回應。專屬的命名關係於是確立。

2008年4月30日 星期三

權力


班上第一高的是班長陳玉君。這女生的名字我聽過多次,又彈鋼琴、又學美語、且還是最快集到六十點榮譽卡的畫畫高手。

班長、副班長、午飯長、體育股長、衛生股長、風紀股長,都是民選的。

小樹個子細長,是班上第二高的女孩,且是民選的體育股長,負責帶著大家跑步、呼口號、繞操場。真威風啊。
[@more@]
我除了跑步快,自小就是那種打躲避球只會掩著臉蹲下來的笨拙女生欸,真想不到小樹如此「歹竹出好筍」,令為娘的與有榮焉。

「為什麼選你?」

「他們喜歡我。」喝!這麼小就知道民選不過是形象取勝,與能力政見無關。但我懷疑終究多半是老師內定個性乖巧的學生,在有限的模範形象裡,幾個好學生輪流掌權。

小樹上學期是衛生股長。職責範圍是什麼呢?

「大家清掃完要讓我看過,我說ok才算做完,我說不ok就還要再做。」

哇,好大的權力啊。我想到那個在清掃時向她示愛的小男生,若不是太有勇氣,無視權威的界限勇於求愛,就是太有計謀,以情感的表白換取掌權者的通融。哈哈。

但小樹最想做的是風紀股長,可以給大家記圈圈叉叉,有賞有罰,志氣不小。

我又一次暗自吃驚。從來,我最討厭作風紀。

我自己,徹底是午睡時偷說話、偷看書、從來捨不得睡的那種小孩,被迫站上一個罰人記名字的角色,總讓我困窘不已。唯有在「偷講話」的韾音真真吵到無法假裝聽不見時,我才被迫作勢在黑板上記下幾個名字,沮喪得簡直抬不起頭來,我且只記男生的名字,私下惴測他們臉皮厚,再加一等罪也無妨。記憶中只一次真是吵到沒法子放水,只得記下班上女同學的名字,午休後我羞愧得無法再多看她一眼,自判罪不可赦。呼!權力如此燙手!

姐姐小乖有一陣子是糾察隊,每天中午戴著糾察臂章在午睡時間沿著低年級班級查看,我若是那日負責坐在講台上記名、維持秩序的人,看見小乖走過,我們兩人總假作不認識彼此,有種奇怪的張力。但我還挺喜歡她不假辭色糾正班上的男同學的威風模樣。

我沒法子威風。要記人、要糾正人,自己先就窘得不得了。連要上台說話,就淨是踱腳害臊。偏我是班長,不時要擔任這角色,但我就是可以在老師幾近發火的耐心等待下,站在台上久久一語不發,直至老師放棄(雙方對峙愈久,我愈絕望沒有路可以撤退,只能臉紅踱腳如困獸。)。不知道為什麼這樣堅持,分明我並不是個沈默的孩子啊,我極沒規矩,放學時擔任路隊長,可只要一離開學校糾察的視線,隊伍立即由縱變成橫排,女同學們紛紛向我討故事、聽黃梅調,我可以一路編派著各式故事走三十分鐘的路程回家。

權力所象徵的力量與責任,我在抗拒什麼呢?

2008年4月17日 星期四

同樣在戰場─評「他人的戰爭」

為「鐵馬影展」寫的。

[@more@]

他們是unseen army,他們不打仗,但他們為戰場上的士兵煮飯、洗衣、剪髮、掃廁所、蓋基地、提供燃料,他們住在伊拉克郊區擁擠的貨櫃裡,吃的是剩菜飯,經常沒水洗澡,但爆炸與死傷一樣會掉落到他們身上。他們是TCNs,意指Third Country Nationals,第三世界的人,來自印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菲律賓,服務出兵伊拉克的美軍。

影片一開始,我們看見美國大兵排隊用餐。鏡頭上看不見的,由旁白來說:「供應午餐的大多都是菲律賓人。」他們什麼雜役都做,置身在「他人的戰爭」裡終日勞動。

這不是一部談反戰的影片,但我們不免從戰事後勤結構,反思戰爭的荒謬與矛盾,更目睹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跨國橫行。履履以正義之名主動出兵的美國,隨著越戰終結也停止徵兵制,全面軍事民營化造成了勞力層層外包,跨國召募經濟低度發展國家的移工,投入戰爭(誰的戰爭?)的後備勞動。以影片中的承包商Halliburton來說,他們在戰爭中雇用了五萬名勞力,百分之八十都非美國人。影片剪錄了一段Halliburton在美國召募工人的廣告,一個個美裔(多數是白人)的勞動者,笑容臉面地表示為在此工作為榮。隨後螢幕打出後勤工作的兩套薪資:美國工人年收入是TCN的二十倍!

貫穿全片的是三名赴伊拉克美軍基地工作的菲籍移工。把二個女兒留給母親照顧的Ailyn,在餐廳遭到流彈射傷,但她帶著炸彈碎片返鄉,再度申請重回戰地工作,「巴格達的戰火聽來只如同鞭炮聲。」她說,安慰家人一如所有報喜不報憂的移工。而同樣是主動冒險的Bodrigo Reyes就沒這麼幸運了,他成為第一位在伊拉克喪生的菲勞。他的女兒回憶父親為她帶回一條項鍊的往事,為了全家的生計他無懼風險,最後付出死亡的代價。Ramil Autencio原是申請到科威特工作,卻被仲介脅迫轉往伊拉克,不然就要坐牢或罰一千美金,他們一行四十人在菲裔美國士兵的幫忙逃出戰區,但返回家鄉還是負債。

處理這樣一個涉及戰爭、死亡、欺騙、逃亡的故事,導演卻出奇地節制,不強調眼淚與情緒,連配樂都使用不甚有旋律的古樂聲,若有似無的鼓、鈴、蕭聲恰如其份地存在著,沒有不必要的渲染與廢話,畫面以菲勞、家屬、記者、Halliburton離職美籍管理人員的訪談交錯進行,一層層揭露美國攻打伊拉克背後的外包人力結構。導演謹守紀實,不貪心,沒拉高到控訴戰爭、深究貧窮,就是讓當事人呈現他們的困境與困惑。

如果這部影片激發我們對戰爭的反思,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就不能不一併受到等值的質疑。這幾乎是,同一件事。

書寫這篇短評的同一天,正好有三名菲勞來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求助,其中一名年輕男孩手手纏石膏紗布,一週前汽車零件廠的拖吊工具鬆落擊中他與同事,肩脊都負傷,可就醫未癒就被老板強迫復工。他們都借錢來台不到二個月,他們的宿舍恐怕比貨櫃屋還糟,要留在一個高度危險的勞動現場?還是返鄉面對負債與失業?還有其他的路嗎?他們都憂心忡忡。

在這個脈絡看「他人的戰爭」,我不免想到太多足堪對照的經驗:同樣是海外求生存的冒險,同樣有人付出性命代價而妻兒在遠方流淚,同樣的高額仲介費與扺押借款,甚至同樣是只能碰運氣的食宿與熱水,跨越國境的移工們勞動、生產,但不被接收國看見、不被承認貢獻、不被認真面對。工廠如戰場,外勞在台灣或在伊拉克,有什麼差別嗎?

2008年4月12日 星期六

抵抗

幼稚園時期,小樹習慣一回家就作功課,然後是吃飯、看電視、洗澡。井然有序。我每每假作平常,實則心中暗自驚奇,奇怪她的順從與自在,守規距竟至渾然天成,真叫人吃驚。乖孩子所利益者無他,大人的方便而已。我是獲利者,只能感謝奶奶的耐心調教。

但小一唸了一半,功課愈來愈多,小樹終也開始反抗了。原本漂亮端正的字跡像個賭氣的孩子站沒站相,身子扭曲歪斜著,方圓不得對稱,忽大忽小的筆跡、東倒西歪的字型,都在說著一個孩子抵抗的心情。
[@more@]

她一再試探這個容忍的底線,終至理直氣壯說:「明天下課再寫就可以了。」我知道有些孩子功課沒寫完、總要被老師要求在下課時補寫,這是懲罰。可害羞的小樹竟寧可犧牲下課時間,成為被側目、被處罰的一群,也要保有今夜無所事事看電視的自由。

這個決心這麼大。無關懶惰。她堅決抵制,搶電視選台器,要喝水要吃東西要這個那個,或故意寫了又擦,一塌糊塗。她且也不怕羞。拖得一時是一時。於是她會自動把部份作業本「忘了」帶回家,造成「明天再寫」的客觀條件。我們不得不接受。

「老師不會罵嗎?」

「會啊,下課要趕快寫,還有陳雨辰啊,誰誰誰啊,也在寫。」

「只有你們三個人哦?別人都去玩了,你們三個人好可憐在寫功課。」

「對呀。」她也沒陰影,真是能屈能伸:「還要另外多罰寫一課的課文。」

最氣急敗壞的是奶奶。她一整個晚上耗在書桌前,緊盯著小樹的進度,不時和小樹高聲對罵。我實在很想說:「算了!隨便她!」讓她自己去面對不作功課的後果,去自行付出代價。但這一來,可就成了三代女性的爭吵了。我只能出面聲援奶奶,教訓小樹,以免早睡的奶奶不得安寧。

看見著因週五而出奇多的作業,再加上罰寫部份,我心中很為小樹不忍。但不得不硬起心腸催她。她倒是意志堅定,只願意寫一課,其他明天再說(明天,週末日都是玩耍日,誰要寫功課啊?想到要逼她寫,我覺得比她還痛苦。)

週六出門前,我換個法子佈置好一個有音樂、有燭光、有小果汁的環境,以新奇如遊戲的氣氛,誘她同坐長桌,兩人約定一同作功課。

她側過身看著盯緊電腦營幕收信、閱讀、找資料的我,很有一點不悅地說:「媽媽,你的功課好簡單哦,都不用寫字。」

她的鉛筆晃盪著,不很甘願一筆一劃寫生詞如犛地翻土。

「我也要打字啊,要打很多很多字欸。」我忙著跳回寫企畫案的動作。

「我也會打字,我和你換。」

「打字之前要先會寫字啊,否則你怎麼打?」

「我會,我會唸就會打字了,不必學寫字。」她洋洋得意。沒錯,我就是這樣教她注音打字法,讓她和在辦公室的爸爸以極慢的速度MSN。

「但你認識的字好少,怎麼看書、看資料、看信啊?還要寫很多頁很多頁的企畫欸。」

「我認識,」她恨恨地說:「很多字!」

可憐包。我了解一個射手小孩會多麼不耐煩,不耐煩一步一腳印的基本功啊。

我 自小不愛作功課(誰愛呢?),那時代也沒什麼家庭連絡簿,父母管營生都來不及了,哪裡還管孩子作業?多半我們都是玩鬧到臨睡前才匆匆飛快寫字。我的速記能 力多半是自小養成的罷,最後一秒鐘,火速達陣。我的國字從來不曾安穩置放,飛跳的字跡,看得出騷動的心思,可我終究是個考第一名的孩子,習慣扮演好學生的 角色,不好意思被罰站,功課還是會作完。

有那麼幾次,玩過頭了真就沒作功課,早自習時老師檢查作業,那沒寫的、沒作完的人會被一一點名罰站,甚至被叫到講台前打手心。我是班長,沒法子作那樣被處罰的人,覺得窘迫難當(真是當慣好學生啊。),於是小聲地、害羞地、聽不出發抖地說:「我忘了帶。」

那 麼清白無辜。因為我是好學生,印象中,「忘記帶」的理由多半會被接納,頂多口頭訓斥:「下次要記得。」不曾,我不曾因為沒作功課被打過手心。但我的心真正 窘迫難當。無法忘記,無法忘記那些或沈默的、或故作蠻不在乎的同學,在講台前一一被打手心時,留在原座位不曾受到處罰的我,臉上火熱地燙。我是個沒被逮到 的賊,窘迫難當。

至今耿耿於懷。這個後續的懲罰顯然更嚴重些。

小樹的反抗理直氣壯得多。上個月我幫她請假讓她跟著阿舅到墾丁玩(奶奶嘆息:這樣不好啦,都小學了還常請假去玩,會變成習慣....啊,隨便你們啦。),回台北後待趕的作業一堆,她悠哉寫了一晚上,都九點了我才知道她只寫完當天作業,前一天請假的作業根本不曾動筆。
「不要寫了。」她開始收鉛筆:「你跟老師說,我明天再寫昨天的作業好了。」

「我不敢。大家上課你去玩,回來還不把作業補寫完,好不公平啊。」我把家長連絡部推到她面前:「你自己說。」

她立即拿了鉛筆在家長意見欄寫下(多數是注音):我今天來不及寫昨天的作業,明天再寫。

嗯,會自己討價還價,會說理,進退有據,真厲害呀。比起我小時候陽奉陰違地撒謊,小樹顯然是上道多了。我心底忍不住為她喝采起來。

2008年3月17日 星期一

我,以及我們的實踐與實驗

為火盟論壇寫的,其實是拼湊三篇既有舊文,一以貫之。
[@more@]

壹、從「五餅二魚」說起

專職投身勞工運動十七年,我很習慣和一大群人共同吃飯。能夠彈性擴充、同時養活很多人的飲食,總特別吸引我,留意著配料、份量、及價格的巧妙組合,辨識來自營生、謀生、求生的無窮智慧。

在我所任職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是假日的外勞之家,每到周日,我們的外勞朋友總是早早出了門,離開那個門禁嚴的工廠宿舍、或是病了也不好意思躺著休息的幫傭家庭,來到一個可以自在行動、自主討論、自立組織的友善場所:休息的、放鬆的、閒聊的、烹煮聯誼的、申訴諮詢的、討論教育的、籌備遊行與活動、相互安慰、共同狂歡,都在同一個屋簷下進行。我們不時有各式東南亞食物可吃。因著人來人去,如何讓大家都吃得飽,就十分神奇了。而菲律賓菜Mongo,就是我視之為耶穌基督「飽食千人」的五餅二魚。

Mongo的主要食材是綠豆,烹煮時加些許肉片增鮮,以蝦醬調味,綠豆仁口感清爽,湯汁濃稠入味,單是拿來攪拌就十分下飯。

我自小喜歡綠豆湯,清甜單純,但從點心躍昇為主菜的鹹綠豆,倒是頭一回見識。綠豆泡水下鍋,才半斤的份量就可以悶煮出一鍋數倍膨脹的菜湯,同時間,我的菲籍朋友們以薑片、洋葱、碎肉快炒,淋上滿滿的蝦醬,一併倒入己煮得半開的綠豆湯提味。等綠豆整個熟爛了,褐綠色的豆莢一一浮上湯表,交襯著粉紅色的蝦醬,視覺上很是騷動熱鬧。菜也上桌了。

烹調簡易、材料便宜、蔬肉俱全,這道菜四五人吃也成,十數人同時用餐就是多拌湯汁、少吃豆仁,也不覺委屈。最終是一大鍋飯全見了底,沒人餓著。

我央了來台幫傭的布蘭西教我煮這道菜。她先領著我在晴光市場買肉,我才掏了錢她就嘀咕:「這麼貴!下次我帶你到另一攤買。」

我笑問她每天煮飯,假日出來玩還要煮不煩嗎?

「平常是煮老板要吃的,現在我是主人,當然不一樣!」她神氣地說。

他鄉異地,外傭們穿上只有在週日才得以現身的緊身性感T裇、烹煮家鄉菜、大聲說母語,共同享用五餅二魚的神蹟。這正是Mongo永遠吃不完、總是得飽足的秘密。


貳、蹲下去,從不同的視野與高度看世界

作為一個組織工作者,我看見並參與了這些飄洋過海來台討生活、找出路的勞動者的生活,有的人不堪同時負擔三四個家庭輪流使用的處境逃走了,進入隨時怕被警察臨檢的邊緣位置生存下來,並奇妙地建立靈活流動、轉介的地下社群;有的人脫離在母國的日常母職壓力,轉而在進出國界間淬練了一身膽識與主掌經濟的自信;有的人壓抑、忍耐、操勞至月經提早停止,被迫斷絕所有的社會支持網絡直至職災截肢住進庇護中心;有的人遠離家鄉終能自在發展同性戀情,並在整個外勞宿舍形成有別於母國與地主國的族群認同;有的人在對抗不當政策的過程中,啟動跨越國界的階級意識………她/他們跨越國界勞動,承擔台灣的公共建設、基層生產、以及老弱殘幼的家庭照護。

鏡頭再拉近一點,移動與勞動被置放在台灣島內,也是類似的故事。島內的遷移,我們一點也不陌生:從南部農村移動到北部都會討生活的少女,從原住民部落移動到捷運工地的青年,當資本向最大利潤處流動,勞動力也只能卑微地遷移。同樣的,貧窮的故事在我參與勞工運動的過程中,也如影隨形:我看見從鷹架上掉落而半身癱瘓的營造工人,沒有勞保也打不起求償官司;我看見中年失業且退休金全盤泡湯的廠工,幾度走在全家燒炭自殺的邊緣;我看見罹患職業性癌症的女工,化療的痛苦也比不上不被國家認定職災的憤怒;我看見來自礦工家庭的女人,從公娼作到私娼,飽受警察追趕與社會歧視之苦....這些勞動階層的共通經驗,跨越國界。

未來的歷史將如何述說我們這一整個世代的台灣呢?只有藍、綠嗎?只有本省外省的族群衝突嗎?國族的、階級的、性別的社會偏見與政策壓迫,都不是簡化的分類可以歸檔的。

社運團體要對抗、揭露不公平的體制,而這個基礎點,正是來自我們所站立(或蹲踞、甚且匍匐)的位置,若不能讓邊緣、底層位置的人累積能量,有機會、條件學習說話,再如何翻轉這個結構,終究只是悲憫式的同情與施捨。

如果我們期待的是弱勢者培力、集體發聲的歷程,在組織決策上就要不斷地、日常地、習慣性地採取「集體決策」的模式。很多工人從來不曾有機會為公共事務自主作決定,工人組織的作用正是開放一個學習的平台,讓不同的意見有深化發展的歷程,而組織工作者無疑要協同準備資料、對焦討論、發展議題、評估與分析。如何把參與者一起捲入具體的工作,遠比抗爭的成果更重要。也就是說,以「組織」為發展的重要前提,思考如何「把人捲進來」,遠比「把事情做好」更重要。若說這樣的工作模式,隱隱然有某種運動路線的成形,我認為那個基調是「協同」,協調彼此的差異,互相看見並理解,同時也協助條件更不好的人,共同往前走。協調或協助,都是根基在「共同前進」的決心上,不放棄。

投身進入組織工作,嚴格說來,不過是一個進入底層、重新再學習與認識的掙扎過程,學習放下原有的優勢,或者說,不使用原本擅長的優勢工作,反而才有機會扎實「蹲下去」,從不同的視野與高度看世界。而我真心認為,蹲下去的功夫要做得夠,才有能耐在集體中,一起篩撿出有立場的行動目標與實踐論述,協同前進!


參、我有幸

我是成長於嘉南平原的軍公教子女,父親以濃厚的鄉音在高中教授國文、三民主義(一直到我也高中了,認識同齡的父親的學生,我才知道他一口江西廣豊腔是多麼讓學生難以理解,同時我也聽聞父親提起他在夢裡聽不懂他那早已死去的母親說的話,鄉音於他早已無法溝通了。),母親則在工廠、市場、旅館不定期地打工輔助生計(我母系的親戚們,多半依著市鎮作小生意、擺攤求生,年邁的外公白著頭髮仍日日翻曬鴨毛買賣,還有幾個舅舅、表哥在黑道裡打混,妻小都留在家鄉,他們唯婚喪喜慶才帶著不同的女友回家。)。在家家戶戶都僅以籬芭區隔、大白天出外甩上紗門也沒有人上鎖的眷村裡長大,身為家中第六個小孩的我,幾乎沒有承受太多管教與壓力地長大。

但不只如此。我記得,記得國小一年級,一個同學的父親半夜被警備總部帶走,大人們噤聲不敢多談但那恐懼的氛圍小孩子們都感受到了,那個同學就這樣在校園被不動聲色地孤立起來。我記得,美麗島事件時才國小六年級的我,用力看報紙用力在日記裡寫下:「叛國賊都是高級知識份子!」。我記得,中學時閱讀大量現代文學作品,但對舊雜誌中的鄉土文學論戰惶惶不解,並不明所以的緊張。我記得,高中快結束時,強調輕薄短小、首開美女作家封面的希代小說族帶領台灣新的消費文學,而同時間,陳映真的人間雜誌也出刊了….

大學聯考我只填了台北的學校,以為那是人文薈萃的所在,我只填了英文系,想像未來出國留學,到遠方,更遠一點,看世界上其他的人其他的事。結果是我來到台北,時代的浪潮竟推動著我返身回到農村、進入工廠、深入都市邊緣,認識腳下的土地與人情,更貼近一些,看見自己。
1987年解嚴,整個社會騷動不安的伏流紛紛激躍上岸,各種社會運動風起雲湧,我所屬的輔大草原文學社也在浪潮中轉型為學運社團,我讀了一些影印的書,開啟了一個全新的認識世界的方法,而社會運動也開放了大量的空間,滋養彼時的大學生,我帶著剛啟蒙的眼睛的頭腦,在笨拙無用的「農村生活營」之類的為期二個月的大學生訪調行動中,面對轉銷過程中賠盡家產的果農、工廠污水壞了一甲土地而索賠無門的稻農、與跨國化學廠庇鄰而全村人都生了怪病的鄉民….重新思考自己到底要成為什麼樣的人?

我的學生時代,所有的學運份子為標榜進步都自稱左派,當然現在看見檯面上由學運轉入政治的舊友們的所做所為,左翼云云好似笑話一則。但對我這樣一個選擇進入台灣社會運動的人來說,彼時認真閱讀政治經濟學、唯物辯證法所開啟的認識觀點,事實上在爾後二十年一直受用。

解嚴後的二十年,我有幸置身於社會運動的脈絡中,成長與學習。1990年大學畢業後,我進入基層工會,成為專職的組織工作者,進入一個不斷下降的社會位置,放下大腦袋,貼近工人的真實生命。在集體的協同討論中,我學會在勞工政策中進行利害分析,我看懂工人的薪資單背後的資本算計,我和印刷廠的黑手半夜下工後一起到中年娼妓的阿公店喝酒,我和職災截肢的年輕工人一起求職被拒再嘗試…….我原本想改造這個社會,卻最先面對如何自我改造。

2008年1月23日 星期三

替換

小樹已經識得很多字了,一篇短故事,可以完整地唸完所有字句。

同時,那種「聽二次就會背」的能力,也彼長我消地快速地流失中。她看著唐詩,很厲害地一個字一個字唸出來,再一遍,再一遍,然後她闔上書,…咦?不記得了,再偷看一眼, …不行,….再看一眼,…..斷語殘句,背不成篇。

我想她也被自己嚇著了。[@more@]

過去不是這樣,過去她以聲音記憶,音符高低都能立時鏤刻在她的本能反應中,聽上一二遍就能朗朗上口,事隔多日仍像擰開水龍頭般自然流洩,資源豊厚,沒完沒了。爺爺奶奶每每向我稱讚小樹學習背誦之快速,讚之宛如神童,都不免沾沾自喜,彷彿自動預約了一個大好前程的想像。但我當然知道三、四歲童子泰半如是,大人們為孩子的本能或驚或駭或喜或嘆,其實正是因著自身早已喪失這不請自來的能耐,赫然在童子身上發現這樣不勞而獲、信手拈來盡是花開的本能時,不免驚為天人,嘖嘖稱奇。殊不知再好的水流也只是路過,一時潤澤岸樹與花香,但流過也就過了,新水不復舊流,且速度之快超乎預期。

現在,小樹逐漸學會辨識字形、理解、推敲,單純的印象式記憶的能力很快撤退到很後面。我想幫忙她朗讀出聲、讓她安靜聆聽、記憶,重新找回最初的本能,但好強又沒耐心的她很快打斷我,放棄再挑戰困難的新任務,很快把書頁翻到她早就會背的:春眠不覺曉……草率唸完,心滿意足等待我的讚美。消長的替換能力,於她,毫無牽恚。

念念不忘的,是我。難捨而無能強留的,是我。

她開始學會使用頭腦而不使用直覺。那些令我們激賞不已的本能,就逐漸消失了…..經常,我看著她一步步從小獸進入溝通、理解、學習、乃致講道理,總也忍不住有些惋惜。

我們原以為是累加的能力,其實更像是電腦裡的新檔案一更新,就蓋掉舊的,不留遺痕,慢慢把孩子們都馴服到同一個框架裡。我無意對抗(對抗也需要條件,且我更不想賦她予特權,唯寬心任她游走、跌撞。),就是看著她一路長成一個普通孩童的模樣,忍不住撿拾替換轉變的軌道中,無意間遺留下一點點東跌西撞的痕跡。

2008年1月5日 星期六

喜歡

她說,吳祥翊對她說喜歡她,她不喜歡他,請他不要再喜歡她了。

「所以,我和吳祥翊已經分手了。」小樹平靜地陳述。

「那他現在還喜歡你嗎?」

「他現在喜歡五個人!」她伸出五根手指,咯咯笑出聲來,得意非凡。[@more@]

還有呢,週一早上作晨間清掃工作時,張玄課說喜歡她,週三放學時陳村翔也當面說喜歡她。

「他們好勇敢哦,你有謝謝他們嗎?」我很是欽羡。

「我說:讓我考慮一下。」

「你要考慮什麼?」

「我要跟他們說:大家都做好朋友就好了。」小樹老道地說。

「喜歡就不能做好朋友嗎?」我沒說出口的真心話是:靠!小樹你那裡學來的官腔官調啊?

「我不要男朋友啦,只要朋友,知道嗎?做朋友就好了。」

「那你們班上你最喜歡誰?」

「大家。」

又來了。這死小孩從小就是這種泛愛式、鄉愿式的標準答案。真無趣。

「有沒有比較帥的?」

「有啊,張玄課…」

「咦?他很帥,但你沒有喜歡他嗎?」我忍不住惋惜。

「就,普通啊。」

「你喜歡看看嘛。」

「你很煩欸。」

「你為什麼覺得他最帥?」

「很多女生,隔壁班的女生都這麼說。」

哇,是白馬王子欸。雖然我的經驗裡,此等白馬王子多半無趣、衣著乾淨、很會考試。但既然他會選擇掃地勞動時刻向小樹告白(想像灰塵瀰漫中,他一板正經對著擦窗戶的小樹說:我喜歡你…),還是蠻感人的。

「你不想交男朋友哦?」

「不想。」

「那交女朋友好嗎?」

「好啊。」她開心地列出一串班上漂亮女生的名單。她說起別的女生的好,從來不含嫉妒、比較,真心讚美。很好。

小樹雖是「還不想談戀愛」(不知那裡學來的),但電視上但凡接吻、裸露、上床的畫面,都萬分吸引她主動搶選台器,百看不厭。「性」之神秘、欲言又止,讓小小孩興奮不已。真沒料到為人父母的考驗如此接蹱而至,我當小樹的娘也不過七年資歷,就進階到要操煩如何溝通愛情、與性。

小樹倒是心情愉悅地透露一個皮皮的小秘密,說得簡短又傳神:「Grace對皮皮告白了。皮皮考慮一個禮拜,也對Grace告白,說也喜歡她。然後,他們兩個就很害羞的跑開了。」

我想起吳祥翊也是小樹幼稚園的同學,從那時就很喜歡她了,多年來小樹的態度倒是毫不曖昧,拒絕了就是拒絕了,沒什麼江湖道義、兒女私情的恚念。

「是啊,」自信滿滿的小樹說:「他現在喜歡五個女生!」像是她送給他的禮物似的。

但顯然這是關係中佔優勢者的一廂情願。我不時會見到吳祥翊騎著小腳踏車在家裡附近繞,見到我還會主動自我介紹,是個一臉聰明相的孩子。

小樹過生日,奶奶說吳祥翊也在巷口繞半天,用很大的聲量喊著說:「我喜歡小樹!我就是喜歡小樹!我只喜歡小樹!」

我聽了深受感動,詢問小樹的反應,她泰然自若:「我們分手了啦!」

像一個始亂終棄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