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月10日 星期五
一場凶手兼法官的殺戮遊戲
過往零星化、個別化出現的職災事見,集中浮現,我們宛如目睹了┌台灣經濟奇蹟背後的無名英雄┘以身家性命寫下血淚斑斑的墓誌銘,在官方的統計數據中,過去十年來,近五萬名勞工因工作傷害而死亡,逾二十萬人終身致殘,這個驚人的數字是兩伊戰爭中,美伊雙方死傷人數的總合﹗(附帶提醒的是,兩伊戰爭是二次世界大戰迄今近五十年來,震驚全球、傷亡最慘烈的軍事行動。)當「重返聯合國」、「加入GATT」的口號在朝野政黨的一致催眠下,成為台灣人民「邁向國際化、現代化」的集體迷思,對台灣的勞動階級來說,每年逾三萬名工人死傷於職業災害的「經濟奇蹟」,卻不啻是猗場催命的「經濟內戰﹗」,相較於每年居高不下的國防預算,對抗的是至今仍在試射空包彈的兩岸心戰,台灣工人卻在島內不間斷的經濟內戰下歷經浩劫,而相關的勞安支出、社福預算至今未被重視。
回到林美玲事件,仔細讀報的人,不免心生疑惑;明明是職業災害,老板不認帳也就罷了,怎麼連勞工保險的職災給付都領不到﹖
在此先作個勞保條例法律小百科式的解讀﹕請領勞保職災保險的各項給付(包括傷病、殘廢、甚至死亡)時,除了醫生證明,「投保單位」的簽章是必被條件,對受僱於一定雇主的勞工,投保單位就是公司了。白話文的說法就是﹕小工人因為工作而受傷了,要依法取得勞保的相官補償時,還需要大老闆的背書。
於是,現實的工傷案例中,我們看見職災認定成為老闆的特權專利,就算是職災者是由救護車直接自血染的機器旁送到醫院,就算是由職業病門診醫師經長期的追蹤診療,鑑定是職業病無疑,只要老闆不蓋章,勞保局就是不給錢﹗在這個基礎下,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華國染料公司一句「職災認定勞資雙方仍有疑義」,就使勞委會束手無策。林美玲官司一打六年多。
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自訂了一個自縛手腳的遊戲規則,犧牲弱勢職災工人的權益,而將職災認定的最高權力交給雇主成為無法規範的私人財產﹗讓兇手兼任法官,正是法律、制度聯手佈下天羅地網對職災工人進行的「合法殺戮」﹗
面對職災問題,最卑微、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擴大職災認定的單位,讓產業工會、醫院職業病門診中心、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的認定都得以取代顧主的簽章,反正還有勞保局最後審查的把關,「浮濫謊報」的托詞 遠比不上方便工傷者獲得最起碼的職災補償。過去幾十年來,多少個林美玲在漫長的司法訴訟中,無助地舉證以取得應有的權益。職業災害擴大認定單位,顧主若有不服,就由顧主去提請訴訟,「非職災」的反舉證責任,交給顧主「換人做做看」﹗(1996.5.10中國時報南方觀點)
1996年5月1日 星期三
血染的經濟奇蹟
他才十八歲,說話的時候,聲音都哽咽了。那個看不見的「人」是誰?
根據勞委會的統計:80%的職業災害來自於工人的不安全動作;電視上的預防職災宣導廣告,說的是:「心中有安全,處處不危險」、「生命價無比,安全靠自己」.........所有的官方說法都在指陳同一個罪名:是你自己不小心!工傷者唯有知罪噤聲。
事實上,極大比例的職災發生在加班時間,過度勞動下的失誤真的只是「個人不小心」嗎?為了提高生產效率,我們的勞動環境殺機重重,生產線加速、拆除沖床電眼、趕工、超時加班、績效制度.......看不見的凶手,就在管理機制的運作下,一致邁向高利潤、低保障、驚人職災率的「經濟奇蹟」!
我恨自己的無能為力,一條爛命,不知道要撐到什麼時候?索賠過程中,對法令了解愈深,愈覺得無力,無處申冤時就像那砧板上的牲畜一樣,任人宰割..........黃進生,鋼管滾落,左腳截肢
一再受挫,終於放棄訴訟,年輕的他對「司法正義」嗤之以鼻。
分明是有人獲利、有人受苦,可是受傷的人求償無門,勞動法令中可以計算得出的「依法理賠」是十足的「肢體大賤賣」,漫漫無期的司法途徑又是逼死窮人!
整個制度佈下天羅地網「合法」殺戮職災工人。無力對抗的,或是搖頭嘆息:「人在做,天在看,涮涮去!」或是痛心疾首:「老板一家大小不要在路上被我遇到!」一口氣找不到出路,甚且轉過頭來迴身自傷,躲在家裡三年不出門、日日酗酒自棄、逼老婆離婚.......澈底和自己變了形的命運過不去!
最怕坐公車,沒位置要站著時,根本沒有手扶來穩住身體。有一次坐最後一排,剎車時人就一路滾到走道中央..........古瑞勇,電機維修電擊,右手截肢
危機四伏的公共空間。工傷者失去工作能力的同時,猛然發現,這個社會的種種機制都是四肢健全者的「專利」。
「用壞就丟」的工傷者被迫退出勞動市場,經濟來源頓失的同時,還扛負著社福嚴重不足的額外花費。當「福氣啦」的經濟奇蹟在廣告上諷刺地頻頻出現,背後卻有人不聲不響地「乎去啦」。
以前身體好好的時候,為了待在公司,那敢有什麼抱怨?打拼一世人卻換來一身的病痛,真沒天良....莊玉妹,皮件廠,下背痛職業病
沒天良的,恐怕也不是個別的雇主。翻開職災相關法令,整個社會清楚的將勞動者視為「勞動力」,連勞保「殘廢給付」都明擺著「賣肉錢」的計算邏輯:肘關節以下、膝關節以上、一根手指、半個耳朵..............完全按其勞動功能來論斤論兩計價!
肢殘之外,職業病則是一個法令設計、調查實據上的大黑洞。因工廠噪音而重聽大嗓門的紡織女工、因有機溶劑侵蝕而脾氣大壞卻不知所以的印刷工、因快速收發郵件而嚴重肌腱炎動彈不得的郵務人員、因長期搬運重物而腰椎受損的機工、因一日十小時的站立而導致靜脈瘤的售貨小姐、因長程開車而坐骨神經痛的司機.........數以萬計的職業病患者仿如隱形了,不被看見、不被認定、不被處理。
在路上經常碰到好奇的小孩子一路盯著我的義肢看,頑皮一點的就大聲叫:「機器人!」我把袖口捲起來,360度旋轉電子手,說:「我是機器戰警!」......陳啟良,高壓電擊,雙手截肢
五年前,他還是個屢次自殺不成的「活死人」。現在,他以義肢挾著手提式麥克風,走在1112秋鬥遊行的「工傷大隊」中,無懼前進。
一個、兩個、愈來愈多個機器戰警(截肢)、烈火悍將(灼傷).......走出來,聚起來,八十一年組織了「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他們都吃過苦,知道個別的、零星的職災工人會面對什麼樣「官資合一」的二度傷害,所以與「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長期合作,每週固定由鄭村棋顧問協助工傷者,共同抽絲剝繭地研討相關職災法令,匯整共同的血淚經驗。戰警、悍將、弱勢勞動者組織起來的集體力量,要撞擊這個殺戮工人的經濟體制!
1996年五一勞動節前夕,「工傷顯影─血染的經濟奇蹟」街頭攝影展與「工殤─職災者口述故事集」公開展出、發行,揭露台灣勞動現場上最不忍卒睹的工傷真相;過往零星化、個別化的出現的職災事件,集中浮現,我們宛如目睹了「台灣濟奇蹟背後的無名英雄」以身家性命寫下血淚斑斑的墓誌銘。在官方的統計數據中,過去四十年來,近五萬名勞工因工作傷害而死亡,逾二十萬人終身致殘,這個驚人的數字,是波斯灣戰爭(二次世界大戰迄今五十年來,規模最龐大、傷亡最慘烈的軍事活動。)時,美伊雙方軍民死傷總合的四倍!當「重返聯合國」、「加入GATT」的口號在朝野政黨的一致催眠下,成為台灣人民「邁向國際化、現代化」的集體迷思,對台灣的勞動階級來說,每天近九十名工人死傷於職業災害的「經濟奇蹟」,卻不啻是一場催命的「經濟內戰」。
如果說,「經濟立國」是台灣立足國際的根本,那麼,居高不下的職災率造成勞動力嚴重損害就是「動搖國本」的大災難,而台灣的企業主卻在這個「殺人不償命」的遊戲規則裡,大撈利潤。官方立法允許少數資本家大發國難財,卻使台灣徹底淪為工人屠宰場!
每年持續三萬多個職災案例,不應該只是官方資料中的一個數據。「工殤」的記錄與出版,是為數據背後活生生的工傷者作傳,也是為被主流文化所遺忘的勞動歷史,留下這一代台灣工人最「痛」的見證。(1996年5月1日中國時報寶島版)
眼淚的力量
(1996.5.1中國時報)
要回我們的東西,有罪嗎?
將近半夜了,剛由遊覽車載走兩組近九十個工人回桃園,新來接班的這二組人,都剛從工廠趕來,神情有些疲憊,但精力仍集中,特別是穿過樓下、樓上重重警察的人牆,大家更因「同仇敵慨」的心情,而更見精神抖擻。
這已經是第三夜了,二百多個工人分成六組,輪班排著到桃園工廠守夜、台北總公司談判、以及回家梳洗休息。報上斗大的標題:「員工催討資遣費,福昌老板遭強留」、「員工看守老闆五十多小時,僵持不下」、「福昌員工圍困董事長與總經理」、「形同軟禁」、「留人,可以效法嗎?」……看守、圍困、強留、軟禁的說法不一而足,更有學者祭出六法全書,討論妨害人身自由,女工自觸法網。「可是,明明是他欠我們錢,早該準備好了還,怎麼還要我們來催?來討?要回我們應得的東西,有罪嗎?他幾十個小時覺得委屈,我們幾十年的青春怎麼算?」年資十七年的秀英,漲紅了臉。
[@more@]接班時,有人提及下午總經理假借要上廁所,其實早用大哥大和保彪連絡好了,要趁機逃走,幸好大家用身體團團圍住,才沒讓他落掉。「他好狠哪,蔡富美在廁所門口圍住他,都五十幾歲的老女工了,總經理還是腳抬起來就踼,當場把她踼得彎下腰,現在還在醫院急救!」、「小心,他是老狐狸,一定還會再突圍的。」大家互相提醒著。
會客室裡,工會幹部早和總經理、董事長馬拉松長談了二、三天了。「看他們二個人推來推去,真的很生氣,我們為公司賣命打拼了一輩子,現在工廠在海外設廠愈來愈多,公司在國內股票上市還連漲,居然硬是把我們的棺材本像垃圾一樣推來推去,還把我們當人看嗎?」阿蘭一說,眼淚就掉下來。
無懼的眼淚
總經理又走出來了,女工們慌忙將臂膀左右扣住同伴們,以身體圍作緊密人牆。他直接跳上桌面,從高往下俯視著女工,說:「你們這是妨害人身目由,誰敢碰到我,我就告他!」手提公事包,他決定逕自突圍:「誰敢碰我?」
原本百無聊賴的鎂光燈都閃起來了,警方的搜證人員早準備好相機、攝影機等在一旁,女工們又心酸又委屈,身體靠得更緊密,用集體的力量阻擋他橫衝直撞的揮舞著提包、腳力。只能防堵,不能反擊的戰役。有人率先喊起口號:「簽完再走!」「簽完再走!」緊密扣連的勞動的手及身軀,很多人的眼淚和聲音一起強力爆發:「簽完再走!」簽一份早該給的承諾。
熱力不斷地上湧,女工姐妹們,無懼地流著淚,無懼地喊著共同的心聲,一旁的警察也噤聲不敢介入。
[顧玉玲1] 法律給予私人財產至高無上的保護,並應允其自由跨國流動,卻對弱勢者的權益縛手綁腳,難以施展。所以,女工們實在搞不懂:明明是搶人退休金的強盜,我們把他圍起來,要他還錢,為什麼後來卻吃上了官司?
一開始的委屈,來自老板的翻臉無情,來自青春血汗的不值,隨著集體抗爭的前進,在制度、法律的四處碰壁。
「台灣的政治真的很含糊,一個勞基法放在那裡欺騙勞工!」秋鴻堅毅的臉看不出太大的激動,但是她知道:「我們淚流了這麼多,工做了這麼久,要戰到底!」
我看見,一股巨大的力量,在無懼的淚水中,源源滋長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