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5.1中國時報)
要回我們的東西,有罪嗎?
將近半夜了,剛由遊覽車載走兩組近九十個工人回桃園,新來接班的這二組人,都剛從工廠趕來,神情有些疲憊,但精力仍集中,特別是穿過樓下、樓上重重警察的人牆,大家更因「同仇敵慨」的心情,而更見精神抖擻。
這已經是第三夜了,二百多個工人分成六組,輪班排著到桃園工廠守夜、台北總公司談判、以及回家梳洗休息。報上斗大的標題:「員工催討資遣費,福昌老板遭強留」、「員工看守老闆五十多小時,僵持不下」、「福昌員工圍困董事長與總經理」、「形同軟禁」、「留人,可以效法嗎?」……看守、圍困、強留、軟禁的說法不一而足,更有學者祭出六法全書,討論妨害人身自由,女工自觸法網。「可是,明明是他欠我們錢,早該準備好了還,怎麼還要我們來催?來討?要回我們應得的東西,有罪嗎?他幾十個小時覺得委屈,我們幾十年的青春怎麼算?」年資十七年的秀英,漲紅了臉。
[@more@]接班時,有人提及下午總經理假借要上廁所,其實早用大哥大和保彪連絡好了,要趁機逃走,幸好大家用身體團團圍住,才沒讓他落掉。「他好狠哪,蔡富美在廁所門口圍住他,都五十幾歲的老女工了,總經理還是腳抬起來就踼,當場把她踼得彎下腰,現在還在醫院急救!」、「小心,他是老狐狸,一定還會再突圍的。」大家互相提醒著。
會客室裡,工會幹部早和總經理、董事長馬拉松長談了二、三天了。「看他們二個人推來推去,真的很生氣,我們為公司賣命打拼了一輩子,現在工廠在海外設廠愈來愈多,公司在國內股票上市還連漲,居然硬是把我們的棺材本像垃圾一樣推來推去,還把我們當人看嗎?」阿蘭一說,眼淚就掉下來。
無懼的眼淚
總經理又走出來了,女工們慌忙將臂膀左右扣住同伴們,以身體圍作緊密人牆。他直接跳上桌面,從高往下俯視著女工,說:「你們這是妨害人身目由,誰敢碰到我,我就告他!」手提公事包,他決定逕自突圍:「誰敢碰我?」
原本百無聊賴的鎂光燈都閃起來了,警方的搜證人員早準備好相機、攝影機等在一旁,女工們又心酸又委屈,身體靠得更緊密,用集體的力量阻擋他橫衝直撞的揮舞著提包、腳力。只能防堵,不能反擊的戰役。有人率先喊起口號:「簽完再走!」「簽完再走!」緊密扣連的勞動的手及身軀,很多人的眼淚和聲音一起強力爆發:「簽完再走!」簽一份早該給的承諾。
熱力不斷地上湧,女工姐妹們,無懼地流著淚,無懼地喊著共同的心聲,一旁的警察也噤聲不敢介入。
[顧玉玲1] 法律給予私人財產至高無上的保護,並應允其自由跨國流動,卻對弱勢者的權益縛手綁腳,難以施展。所以,女工們實在搞不懂:明明是搶人退休金的強盜,我們把他圍起來,要他還錢,為什麼後來卻吃上了官司?
一開始的委屈,來自老板的翻臉無情,來自青春血汗的不值,隨著集體抗爭的前進,在制度、法律的四處碰壁。
「台灣的政治真的很含糊,一個勞基法放在那裡欺騙勞工!」秋鴻堅毅的臉看不出太大的激動,但是她知道:「我們淚流了這麼多,工做了這麼久,要戰到底!」
我看見,一股巨大的力量,在無懼的淚水中,源源滋長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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