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4日 星期一

台灣的新奴工制度─高捷泰勞抗暴調查報告

摘要

發生於2005年8月21日的高捷泰勞抗暴事件,是台灣引進外勞十五年來,最受國際注目、也影響最大的一個外勞抗爭案例。以肉身相搏的1717名泰籍勞工,不僅揭露了台灣的新奴工制度,其掀開的仲介官商勾結弊案更一路延燒到2006年的倒扁行動。

本文從第一線的組織工作團隊角色出發,在本案持續年餘的聲援、抗爭、協同行動中,從媒體呈現的事件描述與認知觀點,官方調查報告暴露的脫罪、缷責、諉過,對外勞的社會污名與高壓控管,與涉案泰勞併肩作戰的直接接觸,到集體抗爭行動的政策分析與討論..……匯集、整理相關資料,留下初步的記錄與分析。

外籍勞工承擔了台灣最底層的工作,他們是生產者、勞動者、貢獻者,同時也是穩定社會的重大力量。但相對於他們的付出與辛勞,台灣的外勞政策卻剝奪他們轉換雇主、長期受聘、組織工會的權利,且任令私人仲介予取予求。

當高捷泰勞哽咽說出:「台灣人都這麼可惡嗎?」,我們都必須回答這些問題:是什麼結構讓外籍勞工無力反抗、束手就摛?是什麼制度讓少數台灣仲介、資方可以為所欲為、使人為奴?是什麼政策讓官方自縛手腳、漏洞百出?

這份調查報告,意圖說明結構性的政策壓迫,記錄移動與勞動的故事,以作為台灣反奴工運動的一點歷史材料。

abstract

The collective uprising action on August 21st 2005 by the Thai laborers working on the Kaohsiung MRT shocked Taiwan society and received international attention. The revolt by the 1717 Thai workers fighting for their basic rights with only their bodies as weapons, not only revealed the structure of the entire migrant worker-based slave labor system in Taiwan, but also exposed the collus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business which ultimately helped lead to the 2006 campaign against the president.

This report is based on the experiences of over a year of front-line work on this case by the team of activists assisting the Thai workers. The contents focus on the representation of the incident in the media, the response and investigation by both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the social stigmatization and oppression of migrant workers, personal contacts with the Thai workers while fighting by their sides, and discussion and analysis of the policies of the collective struggle. This report represents a step towards recording and analyzing all of the firsthand information collected in relation to this case.

Migrant workers who undertake the least desirable jobs in Taiwan are producers, laborers, and contributors to the society. They can be seen as a great force which helps to stabilize our society. Nevertheless, in contrast to their devotion and hard work, our policy toward migrant workers deprives them of their rights to change employers, to be a long-term employee, or to form trade unions, and even allows them to be exploited by the private labor brokers.
When the Thai worker asks in tears:” Are all the Taiwanese so hateful ?” we all should attempt to answer the following questions: what kind of structure leaves migrant workers powerless to resist exploitation? What kind of system enables a few Taiwanese brokers and employers to force migrant workers into slavery? What sort of policy causes our government to tie itself in knots and expose its own flaws?

This report attempts to analyze the policies that have led to systematic oppression of migrant workers and to record the story of migrant labor in order to help create a historical record of the anti-slave-labor movement in Taiwan.


一、真相:他們護送我們安全離去

「你看見泰勞在丟石塊嗎?」

「有,好幾個,離辦公室還有一段距離。」

「認得出是誰在丟嗎?」

「天色太暗了,看不清楚。」

「你們什麼時候離開?」

「九點多,辦公室的玻璃都被砸碎了。有人打開窗戶要我和另一位同事快點走。」

「什麼人?」

「反正是泰勞,他叫我們趕快離開,免得危險。」

「你們走出辦公室,有人用石頭丟你們嗎?」

「沒有。有七、八個泰勞圍過來,一路護送我們到車子上。」

「怎麼護送?」

「就是前前後後幫我們開路,一直到營區外的車子旁,讓我們平安離開。」

「為什麼要護送?」

「可能是怕有石頭丟到我們吧,那時候很亂。」

「有外勞進來辦公室嗎?」

「沒有。」

「你看見有人縱火嗎?」

「沒有。之後才聽說。」

問話的是高雄縣地方法院的審判長邱明弘,答話的是站在法庭證人席上的高雄捷運員工方東賢,他在2005年8月間負責泰勞車輛調度工作,岡山宿舍的泰勞抗暴事件發生時,他正在管理中心工作,成為最後一批離開辦公室的台籍幹部。

現在是2006年4月28日了,方東賢還是在高捷工作,他穿著灰色的工程服來應訊,一問一答沒有太多遲疑與回想,過程歷歷在目。針對當時管理中心的保險箱被撬開、資方聲稱損失台幣一百餘萬,高雄地院正在「竊盗罪」上釐清真相,檢察官傳訊三位台籍管理員,為保險櫃被破壞作證。卻不料無意間問出了這一段在「暴動」新聞中,不曾被提及的插曲。

這些細微的、人與人之間的真實互動,看似微不足道,但恐怕才能真正反映實情吧?沒有人想傷害任何人,泰勞吼叫著、丟擲小石頭只是宣洩積壓多時的怨憤,沒有針對任何個別的人。一千七百多人的憤怒暴漲起來,擔心終會無法控制,那心思靈敏的,就快到管理中心來把台籍幹部帶開,不想傷及無辜。後來,消防車開進廠區,泰勞隨手拿起彈弓、石頭,也不過是防衛的、驅趕的動作。可沒想到,這些被拍下丟石頭、怒吼驅離的相片,最後卻成為他們被指認涉案的證據。
這是自高雄捷運四名「帶頭暴動」的泰勞被檢察官起訴後,第四次正式開庭了。被控告縱火、妨害公務、竊盗罪嫌的叔尚、彬、朋、沙朗育四人,照例請了全天假,也照例被扣了一天的薪水。

之前,都聽說這很可能是最後一次開庭了,「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2]緊急南下進行法庭觀察,算計著要留心法院的通譯及行政程序的問題,並想像著一來一往的答辯詰問中,可以嗅出一點審判的風向。但4月28日整個下午,總共就是檢方傳喚了三名證人,冗長而細瑣的對答,還在一絲一縷地編織真相的網,離結繭定型恐怕還有很大的距離。

離泰勞抗暴事件至今,已經超過半年了,一些以為應該在偵察庭早已處理過的細節,在法院還是要重來一次。整個問訊的過程如此冗長,切割任何一段都無法還原真相,而叔尚等四人就只好一路鴨子聽雷到底。在漫長的刑事法庭上,每進行一名證人的供辭約費時一個鍾頭,審查長會請泰國辦事處派來的翻譯人員快速以泰文摘要說明審查結論。每小時一次一分鍾的簡報,總計三次,叔尚四人默默聽著,沒有人要他們回應或說話,沒有人確知他們聽見了什麼。整整三個鍾頭,他們溫馴地坐在最前排,腰桿挺直了,不敢稍有鬆懈,他們睜著眼看著證人與檢察官、審判長、辯護律師的對話,只偶而挪動明顯是壓麻了的大腿,連交頭接耳都沒有。

他鄉異地的司法審判,這樣冗長、語言不通的庭訊,漫漫看不見盡頭。他們聽著聽不懂的語言交換著攸關他們生死裁定的內容,猜著猜不到的證人表情與法律攻防的算計,而對於更了解自己的處境幾乎是於事無補。還要多少次?沒有人知道。我只想到「折磨」二字。


二、新聞:媒體所提供的事件描述與認知觀點

2005年8月21日晚上九時,震驚台灣及國際社會的高雄捷運泰勞「暴動」案發生了。

當天夜間十一時,電視跑馬燈已出現「暴動!高雄捷運泰勞火燒宿舍...」,我心中一揪:又來了!依我們的經驗,外勞會使用集體行動激烈表達,一定是可以走的路都走不通了,忍無可忍,才會放手一搏。但媒體一如過往的未審先判,這些異鄉人的真正訊息被掩蓋在衝突的遠景畫面下。隔天的平面媒體報導,也順著這個脈絡,斗大的標題:「高雄捷運,凌晨現場,外勞暴動,燒屋抗警」(自由時報)、「高雄外勞暴動,工寮燒光,玻璃碎光…像戰場。」(聯合報),內文的敘述仍延續著前一天的跑馬燈的基調:「外勞疑似因飲酒被管理員制止,雙方發生口角,百餘名外勞趁機鼓噪,圍毆管理員,繼而縱火焚燒廠內的管理室及汽機車….」(聯合報)。鏡頭裡飆昇的火勢、疏離混亂的人影,輔以資方、仲介的單方面說辭,複製的正是社會對移工污名化的刻板印象。

天亮了,SNG車在一片殘骸中,開進平日門禁森嚴的外勞宿舍,透過媒體即時的連線視窗,我們看見了燒毀的鐵皮屋、機車、玻璃碎片,同時,我們也罕見地目睹了四棟鐵皮組合屋的外勞宿舍:上下鋪約二百多個床位的通鋪,擠塞在不到三百平方公尺的空間裡,每個人生活面積只比一個榻榻米多一點點,無處吊掛的衣物塞在床的四角,幾個吊扇在悶熱的南台灣夏天,有氣無力地吹動…… 像集中營一樣的泰勞宿舍,意外地曝光在所有台灣人的眼前,並引起國際媒體的大篇幅報導。

泰勞仍是沈默的──或者說,多數媒體還是偷懶地不自聘翻譯來採訪當事人,多半還是使用仲介公司的翻譯代言,但畫面說了太多讓台灣社會震驚的真相。隨著22日早上泰勞集體討論後擬定的「十六項要求」出現,加班費未給付、遭電擊棒管理、被迫代幣消費、禁用手機、工傷被遣返、晚上加班後沒有餐點及熱水、未依時間回營即遭毆打、提出申訴就遭威脅遣送回國、薪資單扣款沒有泰文明細、供應飯菜不新鮮、宿舍太過擁擠………等受奴役處境,一一現形。更荒謬的是,仲介除了每月向高捷公司賺取10,671元/人的超高管理費用,再按月向每位泰勞扣除2500元食宿費、1000元的非法翻譯費、連回國探親的旅費及匯款都收取過高的代辦費。以「管理」之名,仲介公司不僅掌控了外勞的食住行,連國境間有關人或錢的流動,都要過手再賺一筆,何其貪婪又膽大妄為!

電視機前的台灣民眾,恐怕也至此才恍然大悟:這些「暴民」要求的不過是正常的、起碼的、聽在本勞耳裡幾乎是微不足道的勞動條件。而所謂「暴動」、「鬧事」,也不過是邊緣勞工集體抗爭以取得勞資平等談判的籌碼。

8月22日的晚報及23日早報,很快地跟著轉調了。「泰勞指控華磐,剋扣加班費,電擊棒打人」(中時晚報)、「管理不人道,引爆滿腔火」(聯合晚報)、「外勞受剝削,住劣屋吃爛菜」(蘋果日報),新聞分析的標題也開始出現:「不把人當人,不暴才怪」、「集中營管理,不出事也難」……。

高捷泰勞不是第一個受虐曝光的外勞案例,但我真要說,幸好高雄捷運還有半數官股!正因為高捷的資本所有權不完全是私人的,民間的檢討、指責才可以追究到公權力有效介入,高捷泰勞事件也才不致於像台塑、或其他私營企業的外勞抗爭,因黑箱作業或離境的勞工無力追究而不了了之,反而相對開放了一個檢討、究責、調查的空間,讓媒體可以循著泰勞被奴役的線索,往上追查到前國策顧問、高捷公司副董事長陳敏賢圖利華磐顧問管理公司,再進而引發傳聞已久的「仲介白手套」、BOT背後的官商勾結……等議題,連帶暴露更多「高捷弊案」的素材以供社會討論。

隨著弊案成為社會注目焦點,泰勞的勞動議題大抵上到了8月31日就算被媒體封箱、結案、存檔了。當天,所有的媒體都報導第一批七十名泰勞遷入小港職訓中心,明亮潔淨的新宿舍、有魚有肉有點心的餐點、躺在新床鋪上笑著的泰勞……都正式為泰勞新聞收尾了,此後也不再有人追縱。繼續炒作的,是高度政治的「高捷弊案」,從陳菊的「有力人士」說[3],一路延燒到雙陳(勞委會主委陳菊、高雄市長陳其邁)下台、雙陳(總統府秘書長陳哲男、高捷副董事長陳敏賢)被起訴。

一直到2006年2月20日,當台灣社會早已遺忘高捷泰勞的時候,當初信誓旦旦表示不會「秋後算帳」的華磐仲介,竟悄悄地對十四名泰勞提起民事告訴,求償19,679,528元以「回復損害」!此事經抗暴後援會揭露後[4],輿情嘩然:「華磐,鬧夠了沒?吃人夠夠、惡人先告狀、丟光台灣臉」(聯合晚報),勞委會、高雄市勞工局紛紛表態:「華磐自損社會形象」,甫上任的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表示:「不容華磐恣意妄為」,最終促使華磐公司將求償金額縮減為新台幣一元。
看起來,高捷泰勞似乎是少數搏得台灣社會及媒體高度同情的一群人。但不到一個禮拜,同年3月31日清晨,岡山宿舍傳出泰勞因伙食及管理問題而突發性罷工,媒體的批判立即反映在大標的設定:「伙食差?雞鴨魚肉樣樣有」(聯合晚報)、「鬧罷工,變相休假」(中國時報),新聞內文直指高捷泰勞是:「天之驕子」、「被寵壞了」、「有求必應」,版面配置的是資方出示有魚有肉的菜色,甚且列上近三日的菜單,並引用高捷處長的話:「岡山宿舍都可以當模範營區了。」(蘋果日報)。而就在同一天下午,我們[5]得知罷工消息,匆忙趕去岡山宿舍時,多名泰勞才七嘴八舌地說,問題出在內部缺乏溝通管道,回鍋油炒菜等、翻譯人員不足…等意見反映多次不果,大家擔心又回到去年821前的狀況,才自發性地以集體「拒絕出車上工」的方式,讓管理階層同意每月召開宿舍溝通會議。

他們要的,其實只是「溝通」,多一點翻譯,多一點管道,意見要被聽見。我為媒體報導的不友善而著急,彬倒是笑著說:「每次媒體一來,我們就吃得特別好,好讓他們拍照。來高捷一年多了,今天還是第一次吃到飯後甜點,有布丁欸。」

這個社會,可以「同情弱者」,但也常執起自以為是的正義之尺嚴厲度量。被欺侮的,最好一路忍氣吞聲到底,才能搏得同情,若你膽敢成為權利的主體,大聲要什麼、爭什麼,還付諸行動以獲得較好的餐點與溝通途徑時,媒體所反映的主流意見,立即毫不留情地站到道德譴責的一方,說你「被寵壞了」。於是,當大批媒體圍繞在廠區門口採訪資方、官方說法,直接認定罷工是「外力介入」[6]時,卻沒有任何一家媒體願意多花一點力氣請翻譯人員來了解勞方的意見,而寧可單方面採信管理人員的說辭。反正,硬體上看得見的宿舍、菜色既然已經改善了,看不見的奴役結構也就不再有人追究了。

又一次,我們像是回到821抗暴事件的原點,同時目睹了媒體的偽善與偷懶。


三、故事:全球化下離鄉移動的農家之子

叔尚出生於泰國東北部的農村,是貧窮的農家之子。全球化的風潮下,原是南亞米倉的泰國農村卻是逐步崩盤了,種稻子幾乎沒什麼利潤,村子裡的年輕人泰半出外謀生,只剩老人、小孩、婦女守在鄉下。貧窮迫使移動:中壯年紀的人,受過好一點的教育,就到曼谷等大都市討生活去了;而沒讀過太多書的人,就漂洋過海到其他的國家當移工,二、三年才得以返家一趟。

我笑叔尚來台灣多年,中文卻沒多大長進,我們溝通非得透過翻譯不可。認識好一陣子後,他才紅著臉說:「我的英文比國語好一點,你可以和我說英文。」

原來他國中畢業後,沒工作就先到廟裡當了六年和尚,從十二歲到十八歲,吃住作息都在廟裡。那時廟裡有人義務傳授英語課程,反正是免費的,他就跟著學了三個月簡單的英文會話,意外為日後出國工作壂了語言基礎,不致於完全阻隔對外溝通。

23歲起,結婚後的叔尚開始不停歇的國際流動與勞動。他到過利比亞、汶來、以色列、台灣,待過營造工地、工廠、果園,一逕是重體力的底層工作。現在,家中三個孩子都大了,最大的兒子23歲,最小的女孩也15歲了,而他看著自己長繭的雙手,說:「我就算想再出來工作,大概也沒人要用我了,年紀太大了。」

他才45歲,海外移工的耗損率這麼高。

1999年,叔尚首次來到台灣當鐵工,幾乎每天都工作十二個鍾頭,又苦又累,一個月折算下來薪水二萬多,當時台幣對泰銖的匯率高達10:6,這算是他來台灣工作的輝煌時期,拼命存錢匯回家。2004年十二月,他申請到高雄捷運工作,此時仲介費已飆漲至將近台幣二十萬,他不得不先向銀行貸款,打算花三年時間慢慢償還,也許還可以存點錢把蓋了一半的房子蓋完。這幾乎是所有移工的困境,離鄉背井到經濟較富裕的國家,擔任最基層的工作,因著國際間貨幣的價差,賺得相對於家鄉較充裕的工資,其中泰半都拿來清還仲介費的借款,整個流程中,只要有一個環節出了差錯,不僅賺不到錢,還要揹負龐大的債務。

高捷泰勞抗暴事件後,叔尚與其他三名泰勞共同被起訴。起訴書上說:「朋、沙朗育、叔尚、彬等泰勞基於縱火之犯意聯絡,於同日晚間十時十分許,放火燒毀現未有人所在屬華磐公司所有之警衛室、辦公室等建築物....乘火災之際進入華磐公司辦公室,竊取..現金約75萬元及泰銖60萬元。得手後隨即逃離現場。」

叔尚苦笑著:「我根本不認識他們三個人,怎麼會一起去搶錢呢?」

工地這麼大而分散,岡山宿舍一口氣擠了一千七百多名泰勞,彼此之間互不相識的多得是,工作分三班,且在不同工地,說要串連共同「滋事」也是很難的事。只能說,他們真是被壓迫久了,一有事擦槍走火,立即同仇敵慨了。228查緝私煙的事,不就是這樣嗎?這麼多挺身而出的人,有多少人認識陳江邁呢?若不是積怨已久,也不致星火燎原。

起訴狀上說,有人指認警方拍到叔尚對著街燈丟石塊的相片,偵訊筆錄裡,叔尚也坦承不諱。他笑了:「真的,當時就是覺得很生氣,又不能丟人,丟路燈就可以發洩了。」他黝黑的臉,神情一亮:「真的蠻爽的。」

那麼混亂的場景,怎麼最後會是這四個不相干的人被起訴呢?

「我也不知道,就是運氣不好吧。」叔尚說。

若真被判了刑,他只擔心,在其他國家坐牢,老家扺押去貸款的田地不知會不會被沒收?扺押利息百分之六,他當時貸了十萬元,利息滾來滾去,早變成十四萬了,這半年多來,每出庭作證就要請假,上個月又遭受職災,加班都減少了,根本賺不到什麼錢。負債的部份,顯然比坐牢還令他擔憂。

「我沒做,沒偷錢,我不怕。」

其他的同事也支持他,都是同胞,一起經歷那個壓抑的痛苦、抗暴的激情、提詢的驚恐。這半年多來,他們四人被限制出境,家人飽受驚嚇,聽著妻子在電話那頭哭泣,他這才感覺付出的代價不小。

「會想家哦?」

「會。很想。」

他每天都打電話回家,一個月要花上一千多元的電話費。秋收時節,農作要收割、農田要整地,想家特別叫人難受。

「種田很辛苦的,我不在,沒人幫忙,老婆很累。」他聲音低落,沈默半响,又像自言自語,也似自我激勵:「所以,我一定不能倒。我是家裡的支柱,要撐住。」

資本跨國流動,而農村垮了,看不到盡頭。叔尚是莊稼人,他父親那一代已是吃力求生,他這一代的青壯男子泰半放下鋤頭、離鄉背井打拼,但累積的條件還是有限,他對下一代未來的想像,依舊在他鄉。

「小孩子多讀一點書,可以去比較好的國家工作,去日本、美國、加拿大,都好。」永無止息的移動,而且都是年輕人把最好的體力與勞力貢獻到遠方,撐住農村裡搖搖欲墜的老家及老人、孩子。叔尚說:「我還是喜歡鄉下,城市太多人、太吵,我只能在城市拼命工作,老了再回鄉休息。」

在台灣,除了食宿費固定被扣款,叔尚一個月至少要五千元的花費,買電話卡、車資、還有泰國小吃店解解饞。他也買樂透,每個月投資五百元買一個夢想,家鄉的老婆還會到廟裡幫他跨海求明牌。假日時,他穿上印著耐吉、愛迪達彷冒商標的服飾,到火車站、海邊、市區、公園等不多花費的地方逛逛,請路人幫他拍照,集了一疊就郵寄回家。相片裡的他,穿著最體面乾淨的衣服,站在玻璃帷幕的百貨大樓前、綠樹如蔭的公園草地上、南台灣的蔚藍海邊...像個風光的觀光客,身價不凡。而他身邊也時時帶著老婆、小孩的相片,那是異地操勞、忍受寂寞的原動力。

他們在鄉下的房子,正在翻修,木造房蓋了一半,另外一半還停工等糧薪。可遙遙無期的官司不知何時了結,二年約滿能不能再續也還是未知數,存錢、還債、借債、存錢、勞動、賭。走在風險線上的夢想,搖搖欲墜。


四、調查:中央到地方的「諉過」成績單

1728名泰勞集體抗爭17小時,泰國政府稱「這是泰國提供台灣勞工二十年來最嚴重事件」,半年後美國國務院公布的2005年世界人權報告台灣篇中,還以將近一半的篇幅陳述高捷泰勞受虐事件。而在台灣,各級行政首長陸續跳出來說話,為「嚴重破壞台灣國際形象」急思補救,短短一個月之內,中央、地方紛紛成立調查委員會,專案報告書一份接一份,資料愈爆愈多,眼花潦亂之際,卻未見全盤制度性檢討,反而多是諉過缷責,也算是讓台灣民眾大開眼界。

2005年8月31日,勞委會的「高捷泰勞人權查察專案小組」調查報告率先出爐,開宗明義就是「針對高捷華磐的生活管理措施,是否符合人權規範」。問題既然已限縮在管理層次,當然就會得出「高縣市政府未積極作為,難咎其責;勞委會應負督導不周之責任」不痛不癢的結論。勞委會站在督導的置高點,有問題的都是地方政府沒管好惡質的資方、仲介,決策者及審核者可以全然置身事外。

緊接著,9月6日,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的「泰勞抗爭事件專案調查小組報告」也公布了,這明顯是地方政府對中央脫罪的反撲,與其說是調查報告,不如說是針對勞委會報告的「反聲明」,一字一句都在反證高雄市勞工局根本沒有管轄權責,過錯的源頭是在勞委會快速核淮逾二千名外勞卻未知會地方,且未追蹤高捷公司附帶送審的「外勞生活管理計畫書」,致造成高雄縣勞工局「管理檢查的盲點」。

有志一同的是,中央地方都鎖定「這件抗爭因生活管理不當所引起,已獲確認」,所以焦點就只在相關單位的責任歸屬調查了,結論則都是對方的「積極行政不足」,總之,千錯萬錯都不是自己的錯。官方的內鬨、缷責如此明目張膽,再加上二位首長陳菊、陳其邁先後含淚請辭如競賽[7],更讓高捷泰勞案淪為個別政治人物的掌中物,沒有人關心他們的真實處境,只剩下政治操作的身段。

9月14日,行政院院長謝長廷所指示的「高捷、華磐侵害泰勞權益事件─針對政府機關管理制度與行政責任檢討報告」也公布了。這份報告,針對外界質疑勞委會對高捷外勞申請放水、及高捷原採「國對國引進」卻又非法交由華磐代為仲介的爭議,鉅細彌遺地幫勞委會交待脈絡,主張核准高捷泰勞是「依已公告之標準加以審查,並無恣意或疏失」[8],而地方政府則分別歸咎是高雄市勞工局「有所疏失」、縣勞工局「難辭其咎」,定性了本案行政責任應由地方政府擔下。此份報告的結語,大大誇耀了勞委會的外勞政策已符合人權立國精神,至於仲介費過高,是因為台灣政府管不到泰國仲介的超收,對勞委會不堅持高捷應依「國對國直接聘僱」以免除仲介剝削,卻絕口不提。

10月21日,由總統陳水扁親自責成成立的「高捷調查五人小組報告」,由高雄市代理市長葉菊蘭公布,彼時,社會焦點已轉移到BOT弊案,所以這份報告多半環繞著前高雄市長吳敦義、謝長廷、陳其邁有關高捷決策的功過,並很技巧地判了大家都無過失。報告中僅七分之一回到「泰勞晉用」的原點,認定在泰勞管理部分,高雄市勞工局核發求才的業務執行確實有諸多弊失,這一點也直接成為日後高雄市勞工局被地檢署起訴的證據。

四份報告洋洋灑灑,只說了一件事:仲介管理大有問題,地方政府則犯了行政技術的過失。高捷泰勞以肉身相搏,提供了台灣社會這麼精彩、真實、現在進行式的奴工現況,卻只被當作官僚諉過的旁證。不過,報告結論雖是廢話不少,但內容卻把所有公文往返細細爬梳了一遍,意外地讓我們看見不少隱藏的「過程」,還原了真正的壓迫是如何一點一滴形成的。

舉例來說,依照「外國人生活管理計劃書」規定,每個人的使用空間扣除衣櫃、衛浴,不得少於2.5平方公尺,岡山宿舍卻每個人頂多分到1.4平方公尺,衣服還只能堆在床上;而便坑、男用便池的數量,也遠遠少於最低標準……也就是說,岡山宿舍根本就不應該住進這麼多人!但勞委會以超快速度核准高捷引進2688名外勞,卻沒清楚掌握及追蹤宿舍空間是否符合資格,若說如此「審而不核」都沒過失,送審又有什麼意義?高捷申請外勞的「引進方式」及「外勞生活管理計劃書」,事後都證明與事實不符,前者高捷宣稱要採「國對國直接聘僱」,後來卻是透過沒有仲介資格的華磐仲介管理;後者則是新宿舍尚未蓋好,就把快速核准的1728人全塞進只能容納八百人的宿舍。再怎麼說,這個審查過程都是有問題的。勞委會是外勞引進的把關單位,每核准一名外勞配額,代表的是背後數十萬元的獲利,一千名就是上億元的利潤[9],這麼重要的「審查」,原來竟只是蓋章了事,出了事也不必負責?

申請、核准外勞引進,行政裁量權可以無限上綱、又可以如此草率。那麼,事後的查察、申訴又是怎麼樣呢?

高雄縣勞工局早在2005年二月、八月就分別接獲泰勞投書申訴:伙食有怪味、管理公司沒收手機、及生活管理過當…。二月份,高雄縣勞工局也確實派員實地訪查了,也要求高捷改善了,當時岡山宿舍的外勞已達1260人,查察員卻視若無睹,資方承諾會改善也就結案了。會不會有個、或多個泰勞在查察之後被默默地遣返了呢?沒有人追縱。沒有人在乎。至於高雄市政府,原來早在2005年四月,勞工局舉辦的泰勞潑水節活動中,就有高捷泰勞趁機以書面檢舉遭受華磐不當管理,通篇長文,字字血淚,甚至說出「台灣政府再不處理,那一天就會引爆不可收拾的後果!」這樣的警語。可勞工局官員置之不理,「廢弛職務釀成災害」[10]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縣市政府勞工局的輕忽、不理會,如出一轍。過去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所受理的外勞申訴案,幾乎都是先透過官方申訴不果,才輾轉向民間社團求救。常見的案例是,官方接獲申訴,直接打電話向資方詢問後,書面查察完畢,就此結案,附帶效應是,資方多半就會循線知道是誰去帶頭申訴,最後幾乎都是殺雞儆猴式的將帶頭者遣返。在岡山宿舍的泰勞們說,抗暴前已陸續有一百多人被遣返了,連遭受職災的勞工也不例外。「遣返」原就是管理外勞的尚方寶劍,不聽話的、不服從的、敢開口爭權利的,仲介幾乎都祭出遣返利器,而對外勞來說,來台前都借貸付出十五至二十萬台幣的仲介費,提前解約返國,意謂著龐大的負債纏身,這樣的債務約束,比什麼都好用,可逼人乖乖就範、忍氣吞聲。地方政府喊冤說是基層查察人員不足,這當然也是原因之一,中央資源如何調派、花多少力氣在什麼地方,都值得檢討。高縣市勞工局的委屈可以理解,他們不過是犯了所有的官僚都會犯的錯:便宜行事、輕忽草率,只不過,這一次被逮到了!

藉著官方的諉過、脫罪、缷責,我們反而更看清楚了泰勞抗暴的真相:這是一千七百多個護照被扣留、工資被苛扣、申訴沒人理會、隨時可能被處罰或遣返的奴工!


五、訴訟:「假公平」的司法成為加害者的幫凶

在台灣,外籍家務工或廠工多半會被編派個中文名字,方便使用在帳戶、薪資單、及平日稱謂上。我於是認識很多「蘿娜」、「桑品」、「阿深」、「蒂蒂絲」……,她與他甚至多半學會歪歪斜斜寫自己的中文名字。有時候,譯名與本名差距甚大,但至少提供台籍工人或幹部有個容易稱呼、召喚的方式。

但營造工不是這樣。營造工的數量大,特別是像高雄捷運這樣上千名的蟻工般的作業型態,溝通交流在勞動現場不太需要,工人們於是都以「工號」相稱。我到鳳山宿舍去找朋,使用名字是找不到人的,管理員只記得工號。「哦,你要找D1029哦。」、「A903今天不在哦。」……,這些人徹底成為勞動力,只剩一個代號,以工地為經、來台的先後序為緯,看看工號大抵就判斷得出來這個工人在勞動場域的座標。個人的身家背景、個性特徵則一律面目模糊。

事發後,一千七百多個工號,完全沒名沒姓沒面目沒故事,到底誰是帶頭的?根據剪報、起訴狀、調查報告、與實地訪談,我們大抵可以還原821事件的初始現場:

當天晚上快九點了,華磐經理楊安琪到第四棟宿舍樓上突襲、查看,發現好幾個位泰籍勞工違反規定在宿舍區內抽煙、喝酒、及撥打行動電話。請注意!821那天是週日,經過連續六天的操勞,好不容易才得以放鬆的休假日。楊安琪和數名泰勞發生口頭爭執後,隨即打手機叫陳瑞源[11]、王明富來支援,這個動作激化了二造人馬的衝突,一發不可收拾。起訴狀上說:「眾多不知名的泰國籍勞工公然聚眾,人愈聚愈多…楊安琪等人見狀後即逃離管理中心以免受到波及。」
九點卅分,警方接受華磐報案,趕抵岡山宿舍,根據高雄縣警察局提供的資料:「晚上十時,百餘泰勞集結暴動,從火燒毀管理室、汽車,其餘千餘人在旁鼓譟。」警方與外勞隔著圍牆對峙,稍晚趕來滅火的消防人員也不得進入。一直到22日上午,泰國辦事處進入宿舍,之後泰勞提出十六項要求。中午十二時四十五分,480名警員進入宿舍,資方與官方在霹靂小組的戒護下,與泰勞對話。下午一時卅分,抗爭結束。

高捷泰勞將近17個小時的抗爭,就到此結束。之後,在官方入介處理勞資爭議、轉換外勞宿舍的同時,高雄縣警察局也對泰勞縱火、竊盗、妨害公務、傷害、毀損等,就蒐證影帶調查、指證滋事者,同時也完成現場指紋、血跡採集。8月24日,「有力人士」之說出現後,一連串有關仲介白手套、官商勾結的爆料新聞目不暇給,直至9月8日檢察總長吳英昭宣布成立「高捷弊案專案小組」,一方面顉定眾所囑目的官商勾結,一方面也對18名泰勞黑名單密集偵訊,以「找出帶頭滋事份子」為目標。

一直擔心的事總算發生了。高捷及華磐近乎奴隸式的管理,早已經由媒體追蹤而罪證歷歷,但檢方卻無視於資方的罪狀,反而拿著「加害者」華磐公司提供的泰勞黑名單,追查「受害者」的罪證,倒因為果。根據過往的經驗顯示,「外來者」在台灣司法體制裡,小從翻譯、大到居留期限,都會處於極端不利的處境,法庭上若不是直接找仲介充當翻譯,讓加害者掌握並操弄資訊,就是外勞已被資方遣送回國而喪失當庭對證的機會。821事件,縱火、傷害的事證難免,但檢調體系是否可以體察整個外勞結構所加諸於他們的不利處境,而將其集體行動以「正當防衛」為由,予以「絕對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份?

2005年9月9日,抗暴後援會至高雄地檢署告發高捷及華磐公司「使人為奴隸」,罪行重大。我們援引的都是新聞已曝光的證據,以宿舍整體猶如集中營,告發管理階層觸犯刑法第296條「使人為奴隸罪」;依宿舍嚴格的門禁、限制行動,觸犯刑法第302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而強迫發行代幣、不准使用手機,則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至於部份管理人員動輒以電擊棒毆打外勞,則犯了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第277條「傷害罪」[12]。以上,當然是想突出泰勞是在正常申訴管道全部失效、為擺脫被奴役處境而集體挺身抗暴,其行為完全合於刑法「阻卻違法事由」與「阻卻罪責事由」之規定,是正當防衛。

11月21日,高雄地檢署公布專案小組偵查結果,眾所矚目的「有力人士」陳哲男、陳敏賢,因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之圖利罪被起訴,華磐經理楊安琪等人則僅以刑法266條、267條、268條之賭博罪嫌、及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5條起訴。另外,朋、叔尚、沙朗育、彬四名泰勞也被依刑法321條第1項之加重竊盗罪、174條第1項之放火燒毀罪、135條第1項之妨害公務罪提起公訴[13]

檢調的動作面面俱到,勞、資、仲介都辦到了,看似符合社會期待,但事實上這卻是最典型的「欺善怕惡」,未將不同社會位置的人背後的客觀條例納入考量,只看最後的行動結果,只能說是「假公平」。位高權重的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伸手進入不該他管的外勞事務,最後被控告的「不法利益」卻不過是華磐公司招待的泰國曼谷、韓國濟州島來回機票,合計四萬四千五百元台幣!其罪微罰輕可想而知。而剝削外勞、賺取暴利的磐華仲介更是在官商勾結、奴役外勞的議題上全身而退,只剩下賭博設施被起訴。同時間,檢調卻漠視泰勞的奴工處境,未考慮他們是仲介債務約束、不得轉換雇主、且官方申訴管道全部失效後,才集體挺身抗暴,仍給予他們限制出境、妨害公務的處份。輕重拿捏之間,法律的天平已向有權勢的方向傾斜,成為人權加害者的幫兇!

順著檢調對泰勞的起訴,華磐公司就在2006年的2月20日,向四名泰勞追加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且擴大至原先偵查「不起訴」幾名泰勞共十四名,提出「損害賠償」告訴,並列出洋洋灑灑34項損害清單,包括了口說無憑的福利社存貨200萬及借款簽收單400萬元、保險箱現金125萬、鐵皮屋管理中心的建費500萬、完全不折舊的冷氣、冰櫃、卡拉ok點唱機……等,總計求償1968萬元[14]。若以高捷泰勞每月15840薪資計算,扣除勞健保費、所得稅、食宿費、仲介費……僅餘不到一萬元的收入,這筆求償金額要讓14名外勞連續工作11年零7個月才得以償清!
抗暴後援會緊急南下高雄,和才下了工的叔尚、尼朋、彬及翻譯喬猜等人會面。

「憑什麼要我們賠錢?我們沒有做錯事!」尼朋氣得發抖。他就是821當天和華磐經理爭執、引爆大家長期憤怒的當事人,但檢察官因搜證相片無法明確指認而未將他起訴。不料半年後他還是被華磐控告。

怕不怕?

「怕什麼?是華磐不對,我們要公開向台灣人把話說清楚!」尼朋又說。

十天後,當泰勞們連夜搭車北上立法院召開記者會[15]時,那個憤怒的尼朋卻已經提早解約返鄉了。也就是說,華磐的這個告訴動作,甚至不需要得到法院的最終判決,光是被告的壓力,就足以使泰勞自動撤守、放棄、一無所有地提早返鄉。即便自認為沒有錯的尼朋,也還是抵不住害怕、恐懼的煎熬,終至自動離去。這完全可以理解,他鄉異地,法律長什麼樣?後果是什麼?會被關嗎?誰能信賴?誰提供保護?沒有人知道。知道了也無法預期。還是算了。

無法算了的,是被檢查官起訴的叔尚等四人。他們自2005年十一月起,就被限制出境了,再沒有退路,反而迫使他們不得不站上火線,在2006年3月26日召開記者會,揭露被華磐控告的事。而那場難得佔據了頭版頭條新聞的泰勞記者會,背後其實是一連串的煎熬、遲疑、恐懼、反覆不定,一直到前一天下班後,他們坐上北上的火車,我們才緊急發了採訪通知,和立委、律師細說從頭。

彬說,老婆在電話裡追問他官司情形,他說不分明,老婆就淨是哭,他連安慰也不知從何安慰起;沙朗育則是今年六月就合約到期了,到時要住那裡?做什麼?全是未知數。未來半年多,他們四人與高捷的契約就要陸續到期了,若到時還未判決,是不是就繼續限制出境呢?如此,離不開台灣又無法繼續工作,生活怎麼辦?家裡怎麼辦?人在異鄉,勞動力閒置就是最大的經濟損失,都還沒判刑呢,他們就已經承受本地人無法想像的處罰了。

法律之前,真正是人人平等嗎?「外來者」的身份在居留、工作都有重重限制,等候判決的時間,對於無資力的人來說,就是沒有收入的煎熬與耗損。


六、距離:結合社會污名化的外勞管理

叔尚、彬、朋、沙朗育四個人,在高捷的一千七百多名泰勞中,一點都不起眼,他們彼此之間甚至互不認識,或至少,連點頭之交都談不上。但最後,檢察官的起訴狀裡,除了朋遺留在現場的血跡外,未見其他具體證據、證辭,就直接大膽假設他們四人在半夜夥同進入管理中心,以鐵器撬開保險櫃,把錢盗走。

高雄縣外事警察局好心地告誡我們:「這些泰勞,惹出的事端不少,打架喝酒鬧事,我們都很頭痛啦。這四名被告泰勞我們注意很久了,他們確實是裡面幾個帶頭的,很會搧動,也很有自己的勢力。都是特別愛捣蛋的。」

但我向廠區的工人問了又問,顯然也不是這麼一回事,這四個人都不是愛出風頭的、領導型的人物。但語言的隔閡、既有的偏見與成見,都讓我們在處理「外來者」時,有太多自以為是的、連連看式的想像,人與人之間的誤解多麼容易,偏偏作決定、作詮釋的,從來不是那個沒機會說話的人。

我事後想,七十萬台幣、外加六十萬泰銖,四個人均分也還是好大一筆錢,大約是他們二年的薪水了。保險櫃打開了,是他們四個人做的嗎?他們有沒有拿錢呢?有沒有看見、聽說、親身參與呢?當然,沒有人承認。

我相不相信他們呢?

或者,我們可以換個方式問:即便是有人趁亂拿走了錢又怎麼樣?連辛苦加班的血汗錢都會被扣了整整一年,拿你一點零頭又如何?宿舍管理規則動輒扣款,連煙蒂掉入便池都要扣錢,每個月零零總總的扣款從不給泰文明細,遇到這樣的吸血鬼,有機可趁時誰不會撈回一點本錢?……我不是想為他們脫罪,但你真的不會這樣想嗎?正義的尺只有一刀切的仗量方式嗎?

但是,我們更清楚的是,萬一高捷泰勞最後被判在竊盗罪,恐怕台灣社會的觀感會很差,鄙夷與譴責可想而知,到時候,所有的「正當防衛」都會失去意義,只剩下貪婪與污名。偷竊是大忌,特別是資本主義的社會裡,私人財產受到至高無上的保護,一旦有人逾越了,就是犯錯!若要辯解,恐怕只會換來更多自以為正義的批評。

2006年四月,我們再度進入岡山宿舍。原本的一千七百多人被分散到小港、鳳山居住,現在的岡山宿舍只剩六百多人,空間寬鬆不少,住宿安排也總算合乎規定。半年多前被怒火燒毀的管理中心,現在放置了些白色塑膠桌椅,廣場上還有四面佛供泰勞膜拜;宿舍外側增加了照明設備及鍋鑪,夜裡九點多,三、五名泰勞正削著青木瓜等待下鍋;當初擠了二百多張床位的樓層,現在撤掉一半床位,改放新買的塑膠衣櫥,鮮黃寶藍粉紅的鮮艷圖樣一長列地排在室中間,襯得鐵皮宿舍明亮又稚氣。

抗爭前,高捷泰勞有整整一年多的加班費被不當苛扣,多次索討、申訴不果,成為集體行動最根本的導火線。分明是日夜操勞加班,偏偏領到的薪水就是嚴重不足,每個月的加班費漏記二、三十個鍾頭是常有的事。二、三十個鍾頭欸!至少台幣二千元,這是吃苦、流汗掙來的,是孩子的學費與養家的糧,意義與重量都難以計數。外勞平時加了多少時數的班,泰半會記得清清楚,不願白做工。可領班有意無意記漏了加班時數,一去問就被罵回來:「你想被送回去嗎?」不准問,不准說,威脅、害怕、忍氣吞聲久了,直到那一夜的石塊與火苗,都在說著積累一年多的憤懟。

「現在好多了,有時候被漏計一、二個小時的加班費,問了就會查,查了就會再補回來。」彬這才真心誠意的笑了。

這是宿舍內部的改善。外部的社會氣氛呢?

岡山宿舍位居市區邊陲,附近是文化中心的大公園,及尚未開發的土地,附近的商家、住家並不多,且沒什麼便利的大眾運輸工具,泰勞上街買東西,還要走十幾分鍾[16]。在市區邊緣的大片空地上,紅色的圍欄就像營造工地般地把外勞住宿區圈在裡面,若不經大門而翻牆走捷徑,是會被嚴厲處罰的。可即便是這樣有距離、有隔閡的存在,附近居民還是免不了有疑慮。「這群外勞平時放假,都會在岡山鎮大遼里和和平里喝酒聚集,民眾相當擔心有天會出問題。」
(2005/08/22,中國時報)。後來,泰勞要搬進小港的訓練就業中心,當地港興里長洪瑞豊也反彈:「如果泰勞出來,捉雞偷蕃薯怎麼辦?還有婦女看到也會怕。」(2006/08/31,聯合報)。

這麼「想當然爾」式的對外勞的疑慮,普遍存在。而外勞的管理階層也就順勢拿這點當藉口,實行各式軍事化管制。

華磐管理外勞就是很典型結合污名化的想像採取的軍事管制。對外勞,或者說,對來自東南亞、經濟條件較落退地區人民的想像,整個台灣社會普遍有的兩極化的污名想像,他們若不是鬧事、會強暴本地婦女的一群,就是愚昧、會被本地人強暴的女工。外勞宿舍管理多半直接認定他們的生活習慣及品性不好,會影響社區安寧、鬧事,以合理化軍事控管;另一方面,很多女性外勞又被設定為笨、無名、不懂事,出了宿舍門就有可能被騙、被強暴。總之,外勞來到台灣不管是鬧事或被人騙,為了省麻煩,最好的對策就是關起來以策安全。

於是,污名化帶來隔離的正當性,隔離又加深了污名的想像。包括,休假日要下午四時前回營、電話卡只能在營區內使用、代幣僅供福利社使用……等。821後,高捷及華磐面對官方的質疑時,仍舊大言不慚地表示:「不給現金而發放代幣,是希望外勞儘量在區內消費,避免影響區外民眾生活。」、「限制使用手機及收聽電台,是怕干擾其他休息的外勞,影響住宿品質。」[17]而無知化的軍事管制,則包括了:「外勞每月花費如超過所留用之現金,可能因此向地下錢莊等高利息的管道借貸,以代幣方式限制只能在區內使用,純粹是好意。」、「在營區外沒收外勞的酒,是為了防止其誤喝假酒。」[18]……

翻查官方資料,早在2003年7月21日,高雄縣政府勞工局就因為媒體報導岡山附近居民擔心有安全疑慮,而主動前往岡山北機場工地宿舍檢查,且帶回高捷外勞的宿舍管理辦法簽呈局長核閱,稱高捷公司「訂有完善管理辦法」[19]。而這份辦法就是後來被批為「賣身契」的「外勞宿舍管理規則」,內容規定的罰款與遣返懲戒多得數不清,小至進餐廳時紗門未關罰300元、大至偷摘鄰近農田水果罰一萬元,連用餐時未出現、晚點名不在床上都可以罰上千元,更不必說動輒威脅解約遣返。

顯然,被官方譽為「完善」的華磐管理規則並不是例外,他們不過是反映多數台灣人對外勞的「管教方式」。在台灣國際勞協長期從事外勞服務中,我們也一再看見類似的非人性化管理,特別是工業區的女工,下工後就關進工廠頂樓加蓋的宿舍不准外出,一樓工廠的鐵門七、八點上鎖後,數十名女工就宛如被拘禁。但勞資協商時老板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我是保護她們。工業區很亂,女孩子晚上趴趴走要是被強暴了怎麼辦?」為了怕男性外勞滋擾生事,所以提早收營;為了保護女性外勞被誘被害,乾脆直接上鎖。其實,怕事或保護的背後,都只是為了省事、好管理、降低人事成本。至於作為一名勞動者的「下班時間」,在外勞管理中,是不被當作一回事的。

我注意到叔尚的左手上繫著一條綠色的腕帶,是深淺不同的綠色交織而成,材料尋常,但功夫細膩,與他幹粗活的工作頗不搭輒。他說這是泰國習俗,有時捐錢蓋廟,大家伙一起幾十、幾百的捐錢寄回泰國,廟裡就給捐香油錢的人寄來各色腕帶。我猜想是類似台灣的平安符,作用是保平安與祈福。

「我們去台北開記者會,向大家說明華磐要告我們,之前也很怕,不知道會怎麼樣。後來看見這麼多台灣人來支持、打氣,很感動。」叔尚轉了轉他的腕帶,說:「營區其他人說,我們幫大家出了口氣,把泰勞的心聲說出來。」

回到岡山宿舍,叔尚從床下摸出一個小紙袋,把裡面剩餘的三、四條平安帶全送了我們。這是飄洋過海來的平安與祈福,距離,其實並不如我們想像的遠。


七、結構:外勞政策是泰勞被奴役的壓迫根源

同樣的一場記者會,朋說起被不人道對待的經歷,沈重地說:「我已經四十歲了,不是小孩子!為什麼還這樣對待我們?」

他的眼淚在黝黑的、重勞動、長年曬太陽的臉上,慢慢流淌下來。他像個孩子用手背抹去眼淚,反問在場的記者:「台灣人都這麼可惡嗎?」

可惡的,只是高捷、華磐、有力人士嗎?是什麼結構讓外籍勞工無力反抗、束手就摛?是什麼制度讓少數台灣仲介、資方可以為所欲為、使人為奴?是什麼政策讓官方自縛手腳、漏洞百出?要回答這些問題,就得先回頭檢視台灣的外勞政策。

台灣自1992年立法開放引進外籍勞工,一開始是源由於營造業、製造業資方對「廉價勞動力」的需求,政府使用外籍勞力後備隊以滿足雇主壓低勞動成本的需求,從而延滯產業外移的腳步。1993年後,政府擴大開放外籍幫傭、看護工引進,將原應由國家以社會福利承擔的家庭照護,放手給低廉的外勞市場疏解沈重的社會需求,讓家有老、弱、殘、病的中下階層,得以用最低工資聘請全天候的照護者。

可以說,外籍勞工承擔了台灣最底層的工作,他們是生產者、勞動者、貢獻者,同時也是穩定社會的重大力量。但相對於他們的付出與辛勞,台灣的外勞政策卻剝奪他們轉換雇主、長期受聘、組織工會的權利,且任令私人仲介制度予取予求。勞委會的高捷泰勞人權調查報告在結論第五點指出:「外勞來台須負擔龐大的仲介費用,且在台期間不得任意轉換雇主及工作,工作年限亦受限制,以致於勞雇關係上,本處不平等之弱勢地位」,顯然官方也早知年限、轉換、及仲介,正是迫使外勞處於被壓迫的根源。可惜的是,報告僅只點到為止,以下行文又直接轉入:「勞委會應積極強化相關申訴管道,依法儘速核處申訴情事」,典型補破網的官僚心態,頭痛醫頭、敷衍了事,完全不敢對症下藥。

高捷泰勞抗暴事件,不過是暴露這一整套奴工制度的結構,而以下的相關法令、制度設計,正是製造泰勞被奴役情境的「客觀條件」:

一、外勞不得轉換雇主

若我們說,資本主義的勞動力市場是自由買賣的,在勞資雙方條件懸殊的狀況下,能勉強取得整體勞動條件均衡的,恐怕只有受僱者以離職來淘汰不肖雇主,以缺工來促使工作環境的改善。但在台灣,外籍勞工一旦簽約來台,除非是受照顧者過世、原雇主放棄聘用、或關廠,否則不得轉換雇主。也就是說,再如何糟榚的勞動條件,只要雇主不是明顯違法,外勞若要中途解約,只有遣返一途。飄洋過海的一紙勞動契約,像賣身契一樣將外勞與特定雇主綁在一起,雇主要換個工人很容易,但工人要解約,可就是負債的深淵。高捷岡山宿舍的集中營式管理,若泰勞可以轉換工作,早就離職他就,不致逼到最後放火燒掉管理中心。

二、外勞最多居留六年

就服法規定,外勞來台一次最長三年,累計不得超過六年。對這群來台貢獻心力的外籍勞動者,我們只使用他們有限的勞動力,不必關心勞動力的承載者的人身需求,每三年回去一次,除了再多支付一次仲介費外,看不出有何正面意義?居留年限的設定不但無關外勞總量控管,反而還增加企業人力培訓的成本、家庭類雇主的適應困難、仲介業者可藉此超收服務費用、屆期外勞以逃跑取得續留台灣的機會、勞委會年年耗費行政人力財力捉逃跑外勞……不當政策導致一連串骨排效應,年年自食惡果。而嚴格的居留年限更形成外勞行使社會權及政治權的緊箍咒,讓他們徹底淪為「用完就丟」的邊緣人。

三、外勞被私人仲介綁架

勞委會推動多時的「國對國直接聘僱」,得以免除高額仲介費,僅餘合理的代辦、代管費用,原本應是聘僱外勞的長久之計。但眾所週知,掌握外勞配額就是掌握仲介暴利,業主一旦被核准外勞配額,如何會拱手讓出名額由國家代理呢?國對國若不強制落實,根本只是空話。高捷案揭露了仲介市場背後龐大的利益糾葛,官方原本應趁此機會借力使力,強制公共工程實施國對國,逐步削除私人仲介的市場佔有率。可惜的是,陳菊主委只將泰勞事件當作離開勞委會的下台階,含淚請辭後,沈苛已久的仲介制度,積習依舊,成為外勞身上最沈重的枷鎖,也是台灣人權最恥辱的印記。

四、外勞不得自組工會

工會法中,明訂只有具「中華民國國籍」的人才能擔任工會幹部,變相讓總數已達三十四萬的外籍勞工,不受工會法保障,也無法自組工會。高捷的勞動條件、管理規則、甚至是積欠一年的加班費,原本都可以經由工會與資方依法進行調解。但正因為外勞沒有工會組織,從而也喪失了最起碼的協商、及使用集體爭議行動的合法權利。如果經濟力處於絕對弱勢的勞方,沒有足夠的團結權,又那裡有能力對抗不合理的勞資關係呢?高捷泰勞忍無可忍的自力救濟,恰好凸出了台灣外勞政策有意弱化外勞的核心問題:他們沒有團結權、協商權、罷工權。也就是說,基本的勞動三權,外籍勞工一項也沒有!

上述的問題,十幾年來都沒有改變,從而也形成高捷泰勞拼命也抵抗不了的「結構暴力」。更不用說,還有佔外勞總數百分之四十五的看護工、幫傭,甚至被排除在勞動基準法的適用範圍,徹底成為法外孤兒。站在台灣工人的角度來看,若是有一群好控制的、便宜的、好用的外來奴工壂底,集體勞動條件只會全面沈淪,受害的同時也會是台灣的勞動階層,唯有盡量拉近本勞、外勞的勞動條件,才不致於形成勞勞對抗、資方得利。當高捷泰勞揭開台灣反奴工的序幕,同年12月11日,千餘名外籍勞工與本地勞動者就共同走上街頭,參與「反奴工制度大遊行」,支持抗暴有理,要求改變不當的外勞政策。

長期遭受奴役,若不是逃跑,就是暴動。檢視821泰勞抗暴行動,若不看見結構上的困境,只停留在管理缺失、官僚失職上打轉,則再多的懲處、起訴也無法解決整個奴工制度的壓迫關係!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 TIWA
3F, No.53-6, Sec.3, Zhong-Shan N. Rd., Taipei City, Taiwan
TEL: 886-2-2595-6858
FAX: 886-2-2595-6755
Email: tiwa@tiwa.org.tw
Web:www.tiwa.org.tw

附件一:

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 加盟團體:

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台灣人權促進會、司法改革基金會、聲援楊儒門行動聯盟、海星外勞服務中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南洋台灣姐妹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灣區倉儲運輸業聯合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屏東區外籍及大陸配偶服務中心、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蘆荻社區大學、天主教越勞中心、天主教高隆會正義和平辦公室、天主教會新竹教區外籍牧靈中心、日日春關懷協會、天主教外勞小組MWCD、天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亞太移工中心APMM、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台北市產業總工會、中國時報產業工會、天主教新事勞工中心、台北市環保局工會、中華電信工會台北分會、華僑銀行工會、華視工會、士林紙業工會、性別人權協會、女工團結生產線、批判與改造雜誌、台灣社會研究季刊、全國總工會、民主行動聯盟、勞動人權協會、女性勞動者權促會、看守台灣協會、黑手那卡西、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

附件二:

高捷泰勞抗暴事件大事記(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整理):

2005年4月潑水節,勞工局活動,高捷泰勞以書面向官員檢舉遭受華磐仲介公司的不當管理,但未獲任何處置。

2005年8月21日,夜間九時餘,1717名泰勞因不堪長期受虐,於高捷外勞岡山宿舍放火、丟擲石塊、群起鼓噪。

2005年8月22日,高雄縣、市政府勞工局進入廠區要求勞資調解,達成16項共識。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發表「外籍勞工要有團結權」聲明。勞委會宣布五大措施:凍結高捷外勞名額、等組人權專案小組調查、要求高捷先聘僱本勞、聘百名以上外勞由中央直接查察、獎勵外勞檢舉。

2005年8月23日,泰勞誤傳勞委會縮減配額為遣返部份泰勞,發動罷工至上午十時45分,勞委會澄清凍結人數尊重外勞意願。希望職工中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派工作人員南下岡山宿舍,與泰勞直接接觸。陳菊於大話新聞受訪時,脫口說高捷外勞聘用有「有力人士」介入,引爆「高捷弊案」,火線燒至2006年倒扁行動。

2005年8月24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召集本地勞工團體六、七十人至勞委會抗議,聲援泰勞「抗暴有理,新奴工制度使台灣蒙羞」。副總統呂秀蓮至高捷視察,表示本案是「台灣的人權記錄蒙羞」。華磐仲介公司宣稱保險櫃內的百萬現金被劫,高捷公司協調泰勞出工,簽下「不追究所有暴亂損失」的切結書,但警方表示趁火打劫已觸犯搶奪或強盗罪,只要有事證,都依法究辦。
高捷副董事長陳敏賢出國。

2005年8月25日,新潮流系賴清德立委召開記者會,認為勞委會只是擬定政策,查察及勞檢是高雄市勞工局的責任,勞工團體抗議對象錯誤。陳菊表示:「此刻若還想著選舉,是可恥的事」。
陳其邁代父澄清,表示陳哲男絕無介入泰勞剝削及仲介。

2005年8月26日,陳菊接受台灣心聲專訪,表示若勞委會監督不周,願辭主委一職。

2005年8月27日,高雄市政府要求高捷與華磐解約,高捷承諾於九月底前全面接手泰勞宿舍管理。

2005年8月28日,呂秀蓮成立「外勞人權專案小組」,全面檢視我國外勞政策及外勞管理是否符合人權。

2005年8月29日,泰國眾議員勞委會主席拜會呂秀蓮、陳菊。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批評勞委會未及時通知高縣勞工局有關泰勞人數增加,致高縣府無從查察,終至引發泰勞不滿暴動。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至中國信託,抗議「勞委會默許中信銀對印勞壟斷高利貸」,要求檢察總長全面清查外勞在台受仲介剝削,及背後的官商勾結。

2005年8月30日,謝長廷指示政務委員許志雄召集、研究中央與地方政府對於外勞政策、相關法規權責事宜。高雄市政府宣布成立九人調查小組。

2005年8月31日,勞委會公布「高捷泰勞人權查察專案小組調查報告」,認定高雄市政府有行政責任,勞委會督導不周。泰勞開始分批住進小港區職訓中心。數十個民間團體及學者、律師,正式成立「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公開拜會法務部,要求給予泰勞傳訊之程序正義,並予泰勞「絕對不起訴」之處份。台聯黨團召開「誰剝削了泰勞?」記者會,要求調查官商勾結。

2005年9月1日,泰國政府專案小組公布調查報告,指台泰官員皆有涉入不法,有數名政府高官涉案,收取鉅額款項。

2005年9月3日,呂秀蓮公布成立「外勞辯護團」。但俟後未再聽聞有任何進展。

2005年9月5日,勞委會主委陳菊請辭下台。

2005年9月6日,高雄市代理市長陳其邁請辭下台。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與徐中雄立委共同主辦「外勞仲介剝削體制總檢討」公聽會。

2005年9月9日,「泰勞抗暴後援會」至高雄地檢署遞狀告發高捷、華磐相關人士「使人為奴隸罪」。

2005年9月21日,行政院長謝長廷為泰勞案公開向國人道歉,認為管理有疏失、法律不週全。

2005年9月21日,高雄地檢署傳喚前勞委會主委陳菊到案說明。

2005年11月4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十餘個民間團體陪同數十名宏富、及金協昌工廠的受虐外勞,至行政院陳情「預防人口販運,反對奴工制度」,針對謝長廷院長所言「高捷泰勞只是一個個案」,提出反證,表示台灣的外勞政策才是奴役外勞的根源。

2005年11月5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泰勞抗暴後援會等主辦「新奴工制度!─台灣外勞政策研討會」。

2005年10月6日,陳水扁總統責成高雄市代理市長菊蘭市府成立「五人高捷專案調查小組」。

2005年10月8日,陳哲男、陳敏賢接受華磐公司招待,在濟州島賭場的相片曝光。

2005年11月3日,陳菊舉行「用生命桿衛人格」記者會。

2005年11月22日,高捷案檢察署起訴陳哲男、陳敏賢、方來進等22人。偵察4名泰勞起訴,8名不起訴。

2005年12月11日,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發起「反奴工制度大遊行」,由南至北共千餘名外勞、本勞共同走上街頭,為台灣引進外勞至今最大的一場街頭行動。遊行要求:廢除私人仲介、自由轉換雇主、取消六年年限、立法保障家事服務工、外勞得自組工會。

2006年2月20日,華磐對14名泰勞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1967萬。

2006年3月2日,高雄地檢署以圖利罪起訴勞委會外勞作業組廖為仁等四官員,允許高捷引進2688名泰勞,有違勞委會公,造成外勞薪資與本勞每月平均薪資39600元,重大價差,圖利高捷八億三百多萬。

2006年3月27日,泰勞抗暴後援會與立委雷倩共同召開「有力人士輕輕放過,弱勢泰勞狠狠被K」記者會,陪同五名被磐告訴求償的泰勞出席,揭露華磐向14名泰勞求償1968萬元。

2006年3月 日,華磐降低控訴標的為一元。

2006年3月31日,高捷岡山宿舍六百多名泰勞無預警罷工,抗議管理溝通不良及伙食問題。

2006年6月19日,高捷泰勞第五次出庭,除了原遭起訴的縱火罪、妨害公務罪、加重竊盗罪外,再加上毀損罪併案追訴。此毀損罪是由於華磐公司二月針對泰勞提出的損害賠償告訴,由檢察官移送法院追訴泰勞的毀損罪。

2006年 8月14日,高雄市前勞工局長方來進及股長郭耿華,因高捷案被控圖利、偽造文書等罪,高雄地院宣判罪嫌不足,一審獲判無罪。


[1] 「新奴工制度」一辭始於高捷泰勞事件後,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工作人員陳素香、顧玉玲、吳靜如、龔尤倩討論聲援行動,以此定性台灣的外勞政策。2005年8月24日起,國際勞協發動「抗暴有理!反對新奴工制度」系列行動,於同年11月5日主辦「新奴工制度!─台灣外勞政策研討會」,並擴大與家服法推動聯盟於12月11日舉行「反奴工制度大遊行」,號召千餘名外勞、本勞從台北火車站,遊行至勞委會。
[2]數十個民間社團、學者、專家於2005年8月31日共同組成「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以下簡稱抗暴後援會。後援會主張反抗壓迫的權利是基本人權,先後展開聲援泰勞、拜會法務部、具狀向高雄地檢署告發陳敏賢及華磐公司、協同泰勞出庭、召開泰勞記者會會等行動,並由台權會、國際勞協負責拓展國際聲援及串連。
[3] 2005.8.23,前勞委會主委陳菊,接受三立電視台「大話新聞」的訪談時,脫口說出「有力人士」為華磐仲介撐腰。
[4] 2006.3.26,抗暴後援會與立委雷倩合作,協同五名被告泰勞於立法院召開「有力人士輕輕放過,弱勢泰勞狠狠被K」記者會,公佈華磐控告高捷泰勞的訴狀,並邀請律師、專家、各社運團體聲援泰勞。
[5] 希望職工中心的李麗華、泰籍社工員溫崇喜、台灣國際勞協的張育華、顧玉玲,前一夜代表抗暴後援會南下和叔尚等人討論,委任義務律師王炯棻反告華磐「使人為奴隸」事宜。但之後評估他們己訴訟纏身多時,再成為告訴人未免壓力過大、承擔過多,決定放棄告訴。
[6]官資口徑一致,指稱前一晚台灣國際勞協秘書長顧玉玲等人夜探泰勞、搧動罷工,意即宿舍管理良好,外力介入是主因。台灣國際勞協隨即發表聲明「輕率判斷是真相被掩蓋的原因」,指資方應深入了解泰勞訴求,而不是忙著缷責。經溝通後,高捷公司當日致電顧玉玲表達歉意,之後數日撤換岡山宿舍管理人員。
[7] 2005年9月5日、6日,雙陳先後請辭下台,坊間傳聞兩人都有意競選下屆高雄市市長,但陳菊表示「此刻還想著選舉是可恥的事」。不到半年,陳菊積極投入民進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黨內初選,原同黨熱門人選陳其邁則因父親陳哲男高捷弊案纏身,而提早出局。
[8] 行政院雖大力背書,但2006年3月3日,高雄地檢署還是以圖利罪起訴勞委會職訓局等四名官員,指出高捷從規劃起就是以本勞薪資作為工程成本,勞委會卻在高捷未附合理說明的情況下,快速核準外勞替代,不但有違勞委會公告,且造成薪資重大價差達八億三百多萬元,明顯圖利高捷公司。

[9]光是自每名外勞身上,就可以收取來台前的10至20萬仲介費,來台後累積三年的服務費6萬元。若再如高捷給付華磐的外勞管理費,依每名每月約1萬元計算,1728名外勞每年就為華磐賺進二億元。
[10] 2005.11.21,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高捷泰勞案專案小組偵查結果起訴、及不起訴部份公布之新聞資料。

[11]陳瑞源非華磐編制內管理員,但在岡山宿舍設立賭場並實質管理外勞,也就是據傳拿電擊棒毆打泰勞的人。後被高雄地檢署依刑法302條第一項之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起訴。
[12] 2005.9.9,抗暴後援會以公開行動,正式向高雄地檢署提出刑事告發狀,由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為告發人,高榮志律師草擬訴狀。
[13] 2005.11.21,高雄地檢察署公布之「高捷泰勞案專案小組偵查結果起訴、及不起訴新聞資料」。
[14] 2006.2.20,華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控告十四名泰勞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15] 同註5。揭露華磐仲介向14名泰勞要求鉅額民事損害賠償,並控訴檢方起訴不當。
[16] 821之前,宿舍管理規則不准許外勞購買、使用腳踏車,被發現了就要罰錢、記點。現在,高捷岡山宿舍的週邊,停滿了上鎖的二手腳踏車,是泰勞平日出營的主要代步工具。
[17] 2005.8.31,行政院勞委會「高捷泰勞人權查察小組調查報告」,高捷總經理特助劉克強發言記錄。
[18]出處同前註,華磐楊安琪經理發言記錄。
[19] 2005.9.14,行政院「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與華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侵害泰勞權益事件」政府機關管理制度與行政責任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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